第三百零四章 诡雷
王庸透过夜视仪看见这一幕,心中惊出一身冷汗,不由骂了一句:“臭小子,看着点!别打坏了那挺重机枪!”
白羽毛一愣,这才明白比起人命来,王庸更加在意的反而是那挺重机枪。
于是白羽毛变得小心起来,尽量不让枪口对准机枪。
“怎……怎么办?”仅存的两个士兵战战兢兢,对视一眼道。
现在可以扭转局面的重机枪,反倒是成了催命的绞索。谁上前触碰,谁就会被一枪爆头。
对面那个拥有超远程射术的狙击手简直太可怕,妥妥掌控了整个战场的节奏。
“我数一二三,跑!他们还在桥对面,咱们撒开脚丫子跑,他们肯定追不上来!”那个军衔高的士官说道。
“一,二,三!”
话音刚落,就见山包后面窜起两道身影,拼命朝着远处跑去。
这两人有一定的反狙击知识,跑动中蹲着身体,利用路边凸出的山石进行隐藏,有效遏制了王庸跟白羽毛的狙击。
“彭寅,过桥!别让他们跑掉!”王庸下达命令。
早就到了桥头的彭寅一下跃起,抓住了钢索。
如同一只灵巧的大猿猴,攀着钢索使劲一荡,随风摇摆,瞬间前进了数米。
嗖!
这时却见一道人影比彭寅还快,从彭寅身边超了过去。
如果说彭寅是一只猿猴,那这个人影就堪称人猿泰山了。
大长臂在索桥上一抹,好像手上装了滑轮,一下子划出去老远。借助索桥的弹力,身体瞬间起跳,稳稳飘出去好几米,又是一段滑行。
本来极为危险的索桥硬生生被他完成了杂耍,不到二十秒,那人影就落地,到了桥的另一头。
“厉害!从小生长在这种环境下的本地人果然都是好手。就这种游刃有余的动作,换成我也未必做得出来。”王庸在心里赞叹道。
那道人影却是战队里的那个本地人,不光对此地的环境熟悉,身手也矫健的很。
一上岸,那队员就摘下挂在身上的枪,哒哒哒一梭子子弹扫过去。
只听噗噗两声,却是子弹击中了一个逃跑士兵的后背。那士兵当场趴倒在地,爬不起来了。
而另一个士官则机敏的很,听到子弹响声早就开始了规避动作。
只是一规避,速度就变慢。刹那间彭寅也上了岸来,一边往前追一边开枪。
彭寅两人夹击之下,那士官登时左支右绌,规避动作也做不利索了。
骤然一声惨叫,跌倒在地。
而他一倒地,当即就高举双手,嘴里大喊着:“别杀我,别杀我……”
彭寅上前将那士官控制住,等待王庸的处理命令。
很快,特战队所有人都渡过了索桥。王庸走到那士官跟前,目光闪动,似乎在考虑这人的价值。
只是王庸只考虑了不到两秒钟,就手一挥:“杀了!”
“为什么?”那士官最后的疑问都没来得及问出口,就被一枪轰碎脑壳,倒在地上。
像是为了回答士官的疑问一般,王庸看着士官左手腕上一个看似简直不菲的白金手链,冷声道:“如果不认得字就不要把它暴露在别人面前,尤其是我这种华夏人!”
弯腰将那个白金手链取下来,却见手链的表面刻着一行小字。
“唯爱张苑――赵峰于普者黑留。”
很明显,这是一个男孩给女孩的定情信物,地点在云滇的普者黑。看双方名字也都是华夏人,跟这个缅境士官扯不上一点关系。
按理说这种信物女孩肯定会妥善保管,绝对不允许丢失。但是现在却到了缅境士官的手上,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女孩在缅境遭遇了不测,导致东西流落到了士官手里。
深知缅境政府军德行的王庸,当即就猜到了最大的那个可能性,杀人越货。
在缅境独自旅行其实是很危险的,缅境那几个大城市还好点。万一到了野外,极有可能遇害。
这些政府军白天是军人,晚上就有可能成为盗匪,抢劫杀人无恶不作。
所以王庸看到这个手链之后,才不由心中掠过一抹怒火,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击毙这名士官。
哗啦一声,王庸将手链扬起,扔进了湍急河水中。
就让这手链随水流而去吧,不管背后是凄凉还是哀伤,都会在奔腾的水浪里魂归天地。
“换装,挑几件能穿的政府军衣服换上。待会摸进坤德大营就靠这个了。”王庸道。
经过一番挑拣,彭寅等人挑出来四件还算能穿的政府军军装,选了四个身材合适的队员穿了上去。
黑夜里看去,根本就分不清是真正的政府军还是假扮之人。
“穿过前面那段丛林,往西一拐就是坤德的大本营了。不过那边戒备森严,要是这样摸过去,很有可能会被集火。”彭寅指着前面一片密林,说。
丛林在缅境是天然的防御屏障,一般人进入其中根本不用缅境政府军动手,自己就先挂在了里面。
不过这也是相对的,政府军用得,王庸也能用得。只要精通丛林战,丛林就不是敌人,而是朋友。
“拖上这两个人的尸体,走!”王庸做出一个莫名其妙的指令,道。
特战队员虽然不理解,却还是依照命令行事,拖着两具尸体往丛林里走去。
这片丛林不用想,肯定布设了不少的地雷,防止有人从这里偷袭。
王庸带头,小心翼翼行走着。
忽然,王庸手一挥,整支队伍的步伐暂停下来。王庸蹲下身,轻轻扒开一堆枯叶,露出了枯叶下面藏着的几个连环雷。
这个连环雷布设在一个狭窄地段,如果想要通过丛林,必然要通行这里,踩到地雷。
只是,但凡有点经验的丛林老手,谁不知道规避这种区域?
可见对面坤德的手下水平有限,还是停留在普通的布雷方式上,更加先进阴狠的诡雷却是没有学会。
将连环雷小心翼翼取出,王庸示意继续前进。
一路之上,却是接连发现了十多个地雷,只是布设的太过明显,都被王庸一一发现,起了出来。
“瞌睡有人送枕头,这些雷既然是对面给的,那我们就却之不恭了。来,接下来我再给大家上一课,学习布设诡雷!”
王庸微微一笑,道。
诡雷,被称作诱人的暗箭、穿着时装的杀手。因为诡雷大都披着诱人、惑众的外衣,设置在敌人必到或可能接近的地点,故易达到出敌不意的杀伤效果,并能使敌人产生严重的恐惧心理,以扰乱和迟滞其行动。
特种部队之所以区别于其他普通部队,就在于对诡雷的有效利用上。
可以这么说,一个诡雷高手可以在丛林、山地等复杂地形中单遛一个排的兵力。
最终结果只会是那一个排兵力全都被诡雷爆破而死,那个诡雷高手则安然无恙。
同盟军特战队显然都知道诡雷的厉害,眼中露出跃跃欲试之色。
王庸一边拿着一个地雷进行布设,一边讲解:“诡雷的设计通常都在最平常、最不起眼的东西上动手脚,例如,当人一走进漆黑的房间,第一件事便是去找电灯开关,因此将灯泡拆下,沿着玻璃与铜圈接合处切开,在玻璃球体内装满炸药,再装上铜圈,装回灯座,一打开开关,通电后所造成的火花就可引燃炸药。轰隆一声,整个房间的人都会死掉。这种诡雷是不是简单易学,方便好用?不过这只是极端方法,战场上大部份的诡雷还是以导绊索的应用为最大宗,而这中间则仍有一门学问,首先是导绊索位置的设定,低绊索的水平高度有两个最合适的高度,距地面5cm或15cm。”
说到这,王庸话语一停,扫了几个特战队员一眼,问:“谁知道为什么是这个高度?”
“我知道!”回答的却是金刚。这小子粗犷的外表下倒是有一颗细腻的心。
“因为现代的士兵大都穿着长统战斗皮靴,5cm的高度会接触的位置正是鞋头的位置,而一般的战斗靴鞋头皆有某种程度的强化或硬化处理。而且大部份的鞋头与脚指间皆会有空隙,皮鞋头的微小碰触,不会直接传达到脚部或被查觉到。而15cm的高度则是靴筒开口高度与打绑腿的位置,绑腿、两层裤管与长时期行军的重量及磨擦,导致全身上下知觉最弱的部位大概就是这,别说一条导绊索,就连踢到石头都不会有什么感觉。一旦踩到导绊索,基本就只有死亡的份儿。”
王庸赞赏的看金刚一眼,说:“没错,就是这么个道理。”
这短短谈话功夫,王庸却是已经将好几个地雷布设成功,这是一种比较简单的诡雷。只要碰到导绊索就会触发。而导绊索则被王庸用泥巴抹了一层,使其无法被发现。
“记住这个位置,待会撤退的时候千万不要误踩诡雷。”王庸对特战队员吩咐道。
说完,王庸又拿起几个地雷,连同一捧重机枪弹壳埋入了土里。
这便成了一个简易的人员杀伤地雷。
爆炸之后弹壳碎片会溅射出去,不止爆炸范围内的人会受伤,就连不在范围内的地方人员也会被击中。运气不好的还会被命中要害,一命呜呼。
“时间不多!把那几个地雷都给我拿过来!顺便把那两具尸体也给我拖过来!”王庸道。
王庸让带的两具尸体,却是终于派上了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