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楼室里,
在汽油的加持下,凶猛的火苗正翻卷出来,贪婪地舔舐着楼体,
大团大团的黑烟从破碎的窗户里涌出。
即使相隔几十米,爆裂的玻璃脆响仍清晰可辨。
队长的眉头越皱越紧,即使现在调重型吊车也无济于事。
等吊车赶到现场,拖走这辆该死的面包车,火灾早就无法控制了。
不到几分钟,号楼下已经挤满了被疏散出来的居民。
大多数人都披着床单或者被子,
也有人拎着皮包、电脑等贵重财物。
大家的目光却出奇地一致,都看着正熊熊燃烧的室。
消防员们已经找到了消火栓,正七手八脚地连接水带。
这时,人群中突然挤出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
她一把拽住队长,带着哭腔喊道:“那是我家,我老公还在里面……快救人哪……救人哪!”
队长既无奈又烦躁:“消防车被堵在外面了,怎么救?”
女人茫然的目光投向那辆堵住消防车道的灰色面包车,突然瞪大了眼睛。
“撞开它,撞开它!”她连滚带爬地跑到车旁,“你们用消防车撞开它!”
队长咬咬牙,耐住性子好言相劝:“你别着急,我们正在联系车主……”
“不用联系了,”女人已经几近疯狂,满脸都是恐惧,“这辆车是我家的!我能做主!”
“什么?”队长难以置信,
他看看火光熊熊的室,
又看看那辆灰色面包车,“堵住消防车道的……是你家的车?”
几分钟后,消防车强行撞开那辆堵路的车,
随后几股高压水龙终于喷射到楼。
然而,由于火势太大,整整二十分钟后,火势才被完全控制。
等到大火被彻底扑灭,消防员进入火灾现场后,天色已微明。
之前,女人已被明确告知,火场里的人已无生还可能。
听到消息后,女人顿时晕厥过去,被送往附近医院抢救。
经过消防员的搜索,在起火点室内发现一具被烧焦的男尸。
经初步鉴定,起火原因为汽油遇明火燃烧。
结合死者手腕及脚踝处未燃尽的胶带残留物,
初步判定为人为纵火。
案件遂移交至公安机关。
同时,新闻媒体也第一时间跟踪报道起来,
警方接管案件后,立刻着手展开进行调查。
经查,死者吴兆光,男,岁,
生前系某电子市场私营业主,经营电脑配件。
中心现场为华城小区号楼室,亦即死者吴兆光的私宅。
住宅为三室两厅结构。
人户门为单侧内开铁制防盗门,门锁完好。
起火点在客厅。
除卫生间外,室内大多数物品均遭焚烧。
茶几西侧处有两个融化变形的塑料制品,初步判断为塑料桶,
从中提取到汽油焚烧后的残留物质若干。
死者尸体位于茶几的西侧,呈侧卧状、头北脚南,
尸体上面覆盖着大量火烧后的衣服残骸。
在死者手腕及脚踝处均发现半融化胶状附着物,怀疑死者生前曾被胶带束缚手脚。
从尸检情况来看,尸长,全身大面积烧伤,以左侧为重,已呈焦炭状。
尸检情况表明,尸体表面有红斑及水泡,部分皮肤炭化,皮肤裂开呈直线,创口表浅,无出血。
尸体四肢蜷曲,唿吸道、胃、十二指肠内有吸人及咽下的烟灰颗粒,
呼吸道内有热灼伤,呼吸道黏膜充皿水肿,组织坏死并形成溃疡。
在心脏及大血管内的血液中均检出一氧化碳的成分。
此外,尸表无明显外伤。
舌骨及甲状软骨无骨折,颞骨岩部无出血。
未见损伤性颅骨骨折。
毒物化验未见异常。
上述尸体征象表明死者系被焚烧致死。
现场已遭焚烧,加之火灾扑救中高压水龙冲刷,原始形态已遭破坏。
经现场勘查,未提取到有价值的痕迹。
据负责扑救现场火灾的消防大队第二中队相关人员介绍,
当晚一时左右,他们接到指令前往火场扑救火灾。
消防车行至华城小区号楼附近,
发现唯一的消防车道被一辆车牌号为京******的灰色五菱面包车堵住,无法抵达号楼楼下。
鉴于火势较大,消防员只能徒步前往火场并用园区内的消防栓展开扑救。
随后死者家属抵达现场,在她的要求下,消防车强行撞开灰色五菱面包车,但为时已晚。
耐人寻味的是,阻挡消防车通过的那辆面包车,恰恰就是死者吴兆光所有。
警方在报警台调取了报警录音,
经死者家属辨认,确定报警者即为吴兆光本人。
这成为本案的重大疑点之一。
从现场勘查及尸检情况来看,死者生前曾被束缚手脚,那么,他是如何拨打电话报警的?
另一个疑点是,警方经过对死者的调查,认为死者当晚将车辆停放于消防车道内的可能性极小。
这个结论,来自于死者的特殊身份。
半个月前的一个下午,华城小区号楼室发生火灾。
居民侯永梅在家中洗澡时,客厅里的香熏蜡烛引燃了茶几上的报纸。
待侯永梅发现时,客厅里已是火光熊熊。
(钱赵的)
她急忙扑救,却毫无成效。
慌乱之下,她先后拨打了火警及丈夫的电话,随后,躲到阳台上唿救。
当地消防大队接警后,迅速赶到火灾现场。
但是,由于号楼下的消防车道被一辆的灰色五菱面包车堵住,无法及时展开扑救。
而此车车主正是车主吴兆光,其喝醉了酒,正在家中休息,
等他匆忙赶到现场,将车开走的时候。
侯永梅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卡在防盗栅栏里,一动不动了。
经消防员奋力扑救,火灾于两小时后被彻底扑灭。
将死者侯永梅的尸体从防盗栅栏上解下的时候,她已经几乎被烤熟了。
随着尸体的分离,皮肤和熟肉都粘在防盗栅栏上,情景十分惨烈,
一名刚人队不久的消防员当场呕吐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