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8章六月十日,一个特殊的日子
因自己无意抽了女演员一个耳光,使得自己心里有些过意不去的周天。在回到家里的时候,连衣服也没脱的将自己整个人全都浸入了浴缸中,冰凉刺骨的水在接触皮肤的时候,使得他皮肤上面的每一个毛孔都猛地收缩了起来,也使得周天不由得哆嗦一下,他全身的神经貌似也在这一刻张开了。
十数分钟后。
被凉水刺激的极度兴奋的周天,出现在了电脑跟前。
这是周天养成的一个习惯,每当他遇到自己不喜欢或者不高兴的事情的时候,便会登录电脑,浏览自己偶像贴吧。
周天的偶像。
是香港殿堂级摇滚乐队b的主唱黄家驹,如所有驹迷一样,在心情不好或者不高兴的时候,只要看看黄家驹的相关新闻,听听黄家驹的歌曲,不好的或者不高兴的心情顿时变得好转起来。
这一次。
心情有些不怎么高兴的周天,如之前一样,点开了黄家驹的。
入眼的新闻。
结结实实震惊了周天。
驹迷。
黄家驹的歌迷。
竟然发起了一个六月十日纪的活动。
六月十日。
在别人眼中。
这是一个可有可无的日子。
但在驹迷的眼中。
这是一个只得纪念的日子。
黄家驹。
b主唱黄家驹,就是在六月十日这一天出生的。
换言之。
六月十日是黄家驹的生日。
或许是为了纪念黄家驹的诞生,黄家驹的那些歌迷,居然在六月九日晚上到六月十日清晨之间,搞了一个盛大的纪念活动,而且这个活动的地点,距离现在周天所住的公寓也不怎么远。
也就是说。
现在周天要是赶过去。
时间还来得及。
顿了顿。
周天顿了顿。
随后换了一套衣服。
他身上的这套衣服,是一套旧衣服,是周天昔年高三时候买的,当初为了买这套衣服,他可是足足攒了好几个月的零花钱。
今天。
这个时候。
周天要穿着这件印着黄家驹头像及b字样的衣服,去参加黄家驹生日纪念会了。
驱车行走了差不多十分钟的路程,周天便赶到了黄家驹诞辰纪念活动的现场。
这是一个露天广场。
容纳很多人的那种。
大概夜深的缘故,广场上面没什么人,但在广场的一角,也就是纪念会的现场,周天还是看到了一堆人,一堆围在一起的人。
歌声正在从他们哪里传来。
唱的赫然是家驹的歌。
“遥远的东方,辽阔的边疆,还有远古的破墙,前世的沧桑,后世的风光,万里千山牢牢接壤,围着老去的国度,围着事实的真相,围着浩瀚的岁月,围着欲望与理想,迷信的村庄,神秘的中央,还有昨天的战场,皇帝的新衣,热血的樱枪,谁却甘心流连塞上,围着老去的国度,围着事实的真相,围着浩瀚的岁,围着欲望与理想叫嚷,朦着耳朵,那里那天不在听到在呼号的人,-- --吗,朦着眼睛,再见往昔景仰的那样一道疤痕,-- --,留在地壳头上,无冕的身躯,忘我的思想,还有显赫的破墙,谁也冲不开,谁也抛不低,谁要一生流离浪荡,围着老去的国度,围着事实的真相,围着浩瀚的岁月,围着欲望与理想叫嚷,朦着耳朵,那里那天不在听到在呼号的人,……。”
这首歌曲周天比较熟悉,是黄家驹比较有影响力歌曲中的一首,歌曲的名字叫做《长城》,周天在高三毕业典礼晚会上,还专门演绎过这首歌曲。
这首歌曲。
这首名字叫做《长城》的歌曲。
除了粤语版本之外,还有一首国语版本的。当年周天因为自己粤语不过关的缘故,所以他在高三毕业典礼晚会上,演唱的是国语版本的《长城》,为了演唱好这首歌曲,周天足足练习了好一段时间。
由于他疯狂练习吉他和歌曲,害的周天的老爹、老妈担心了好半天,二老还以为自己的宝贝儿子突然想不开,想要去当歌手,甚至为了不让周天练习吉他,二老还使出了不少手段。
恍然间。
周天想起了自己当初时的那种景象,然后在熟悉的音乐旋律当中,不知不觉的跟着众人的接拍,演唱了起来,演出的正是《长城》的国语版本,“遥远的东方,辽阔的边疆,一道绵延的老墙,前人的沧桑,后人的风光,万里千山牢牢接壤,一个老去的国度,多少消逝的真相,一页浩翰的岁月,多少欲望成悲壮,迷惘的江山,神秘的庙堂,许多昨天的战场……以为从此不再听到在呼号的人,- - ,捂住眼睛,以为从此不再看到颤抖的伤痕,- - ,卧在黄土地上,雨后的霓虹落寞的长龙,一道显赫的老墙,始终冲不开始终抛不去,始终装英雄逞豪强,一个老去的国度,多少消逝的真相,一页浩翰的岁月,一个老去的……。”
这时候。
最先发现周天的。
不是驹迷。
而是一个狗仔。
一个混在驹迷当中的狗仔。
或许这个狗仔也是驹迷,但是因为自己职业的缘故,所以他的嗅觉是极其灵敏的,在周天忘情演唱歌曲的时候,一下子注意到了周天。
惊喜。
在看到穿着印有黄家驹头像及b字迹恤衫的周天的时候,这个狗仔顿时泛起了一丝惊喜。
周天现身黄家驹纪念活动现场?周天的偶像是黄家驹?黄家驹是周天的偶像?想想这些夺人眼球的标题,狗仔的身子便不由得哆嗦了起来。
狗仔,一个集娱乐媒体与杂志为一体的特殊职业,是娱乐高速化下的产物。他们是声色名利场的见证者,他们也是浮华背后阴暗世界的探索者,他们是潜伏在豪门贵府外的猎犬,他们是风云明星人物身边的侦探,他们似乎从来就不需要睡眠,如果你还算得上一个名人的话,那么你的身后,永远都有狗仔存在,在你回头的一刹那,远处闪烁的人影或许就是他们。
做狗仔是要有一些精神和能力的,他们需要拥有如蜘蛛侠一般的特殊才能,他们要时刻保持警惕,即使在打盹的时候眼睛也要对着取景器,他们要有超越诸葛亮的随机应变能力,知道用什么方法接近目标或用什么方法能排除危险,他们要有成龙般的灵活和千面人一样的伪装,他们可以占领红地毯,又可以栖身墙头、屋顶、树杈、泥地。
除此之外,他们还要有熊的力量,豹的速度,鹰的眼睛,狼的耳朵。
高变焦的摄像机是他们的武器,电动自行车是他们的坐驾,并非狗仔们不会开汽车,只是在我国这有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中,电动车比汽车方便,电动车比汽车更加容易使得他们完成任务。
这个混迹在纪念现场的家伙,就是一个狗仔,一个有些失败的狗仔。长期以来高度神经紧张的职业特性,使得这个狗仔第一时间发现了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