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用得理所当然
“我们菊花怎么了,你快告诉我。”听到金姐话说一半,刘国才怕女儿有什么事,他连忙紧张的问道。
“国才大哥,我来喂你喝粥吧。”金姐不知道怎么说,她抢过刘国才手中粥碗说道。金姐心里说话,你女儿给我儿子喂粥,我给你喂,我们不是就扯平了吗。,当时金姐也没多想,只想找一个理由,让国才大哥心里不觉得睹。
“金姐,我还是自已来。”刘国才没有想到金姐会做出这种举动,还说给他喂粥,他脸一红说道。
“国才大哥,你就别管了,我就是想给你喂粥。”金姐说出这青句话时,忽然觉得哪里不对,她的脸不禁一红。她拿起粥碗里的勺子,舀了一勺粥,送到刘国才嘴,刘国才没有办法,只能满脸通红的张开嘴,咽下一口粥。
“金姐,还是我来吧。”刘国才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然后伸出手想拿金姐手中的粥碗。活到这一大把年纪,做梦没想到还有女人亲自给他喂粥,不知怎么的,刘国才的心里觉得暖暖的。
“国才大哥,你别动,快点喝粥。”金姐边说边拿勺子又舀了一勺粥放在刘国才嘴边。
刘国才没有办法,只能又张口咽下了第二口粥。“金姐,你还是把碗给我,我自已来。”刘国才的脸涨得通红,他怎么受得起金姐喂得粥。
“国才大哥,你就别管了,快点喝粥,喝完我再告诉你菊花在哪里。”金姐说道。金姐心里说道。等你喝完我亲自喂的粥,想来菊花给我儿子喂粥,你的心里上就能接受了。
看国才大哥喝了二口粥,满脸涨得通红,金姐心里不禁觉得好笑,这国才大哥一看就是个老实人,被个女人喂几口粥,他就不好意思成这样,不知怎么的,国才大哥越是这样,金姐越是想和国才大哥开个玩笑,看他会不好意思到什么样的程度。
“金姐,菊花在哪里。”刘国才刚才在问菊花在做什么,被金姐忽然要给他喂粥打断,现在听金姐说起,他关心的问道。
“喝完这碗粥再告诉你。张口。”金姐又舀了一勺粥送到刘国才嘴说道。
刘国才听到金姐这么说,他也没有办法,只能张口嘴喝着粥,喝着喝着,粥沾在嘴边,刘国才想伸出手,想把嘴边的粥抹掉,可刘国才还没来得及做这些,金姐忽然伸出手,在刘国才的嘴边轻轻抹了一下。
然后温柔的说道“国才大哥,瞧你,粥沾到嘴边的。”刘国才的嘴被金姐柔柔的手碰了一下,他的脸瞬时红到脖子根,他不禁怎么的跳得异常的快,扑通扑通。
刘国才觉得自已的心快跳出来了,刘国才连忙把头低了下来,不敢看金姐的脸……
原来金姐看国才大哥脸皮那样薄,她只是想和国才大哥开个玩笑,可万没想到,她手轻触到国才大哥那丰厚的嘴唇时,一股热流莫明的贯彻金姐的全身,自从成志的爸爸死后,金姐从来没有这么和男人人做出这么亲密的接触。
这是第一次,金姐万没想到,五十二的她,竟然对男人还有这样的反映,她脸微微一红,再看看面前这一个方脸,脸上因为常年的劳累,比他实际年龄略显偏老,此时红到脖子根的男人。
不知怎么的,金姐心里有股异样感觉在微微升起,第一次,也许根本不是第一次,金姐只是不想承认罢了,她永远不是别人说的强女人,她也需要男人的关心,她也希望在难过时,有一个臂膀借自已靠一下。
她一向来只是没有办法,装作坚强罢了,这么多年了,别人都劝她再嫁,可她不敢想,也不知道哪一个男人才是真正的对她好,她真正的原因是怕,怕成志受到什么委屈。
如果不是因为她,成志也不会变成这样,每每想起成志,她的心里总是特别的后悔,所以金姐心里自成志爸爸死后,再没有走进哪一个男人,也没有为哪一个男人脸红过。
金姐没有想到,今天五十二岁的她,竟然因为开个玩笑,弄得个心慌意乱。其实金姐一直不肯承认,其实她也是有需求的,因为她也是一个女人,一个普通的再也不能普通的女人。
一时间,房间的气氛变得很是异常,二个人都不说话,结果还是金姐先打破了这个这个异常,她用勺子舀了一勺粥,送到刘国才的嘴边。
刘国才没有动口吃这一勺子的粥,他说道“金姐,让我自已来吧,你这样喂我,我真的不习惯。”
“那国才大哥,你就自已喝吧,我还有事。”金姐听到国才大哥这么说,她没有再坚持,她答应着,然后把碗递给了国才大哥,此时金姐只想离开逃离这个房间,让自已的心稍稍平静下来一些。
看着国才大哥接过粥碗,金姐说了句“国才大哥,你慢点喝。”还没等刘国才说话,金姐就转身离开了房间,刘国才忽然想起金姐还没告诉他,菊花在哪里。可此时早没有金姐的人影,刘国才不禁摇了摇头。
这金姐风风火火的,不知有什么急事,虽然和金姐认识的时间不长,但刘国才越来越觉得金姐这个人真是个好人,特别是她放下身段,给他这样的人亲自喂粥,更是让刘国才很是感动。
刘国才觉得欠金姐的实在太多了,这一次动手术,医药费都是金姐垫的,现在还躺在这么舒服的床上,虽然床有些软,让睡惯硬板床的刘国才有些不习惯,刘国才在心里告诉自已,等他的身体恢复了,就要出去赚钱,想办法把钱还给金姐。
虽然金姐说这些钱是她自愿给的,不用还,但刘国才觉得自已是一个男人,怎么靠一个女人,而且他觉得金姐虽然是这么大的老板,但一个女人做到这样,很是不容易。
他刘国才有手有脚,欠着别人的就该还。难不成金姐有钱,她说不用还,你就用得理所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