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半仙的提议,对我而言有利无弊,我稍微琢磨一阵,就欣然同意。
“很好,那我们以后就是风水局的合伙人了。”李半仙满意地说,“这些年我在天一观卧薪尝胆时,深深觉得:阴阳行当也该与时俱进才是,不能太保守,尤其是那一套陈旧的老制度,简直臃肿又蠢笨,又有很多漏洞。你爹的风水局,最终被李天华把控,实际上,其中缘由只有50%该怪何家人居心叵测,还有50%,都得怨你爹他自己用人有误和风水局的管理有纰漏,所以才会被人钻空子鸠占鹊巢!”
我恼怒地瞪着他,但心中却是认同的,毕竟,我也已经老大不小了,这些年出生入死的经历让我早已成熟很多,也能意识到我的那些亲人们的不足。
只是,听李半仙对他们评头论足,戳破我的伤疤,仍然让我很难受。
“呵……有意思。”李半仙唾沫飞溅地说了半晌,见我脸憋得通红,却没吭声,顿时才满意地点点脑袋,“不错,我方才对你出言不逊,对你家人冷嘲热讽,你居然可以忍得住。那就只有两个解释:一是你是个冷血的畜生,对家人毫不顾忌;二是你现在很有城府,懂得隐忍。”
“你特么才是畜生。”我没好气地回嘴。
李半仙轻笑:“我的确是一个畜生,真遗憾,如果你是第一条就好了。因为对付聚义堂一脉的那批何家人,就得是能狠下心的畜生才行,太有良心的人,只会满身破绽,被他们耍得团团转。”
他从后背抓出一杆别在腰上的大烟枪,填上一些金黄色的高档烟丝,尽管说我对旱烟没啥研究,但真正上档次的好玩意,任何人都能瞧得出。
那些烟丝细腻得像绒,尚未点燃时,居然就带着一丝沁人心脾的幽香,像苜蓿花。
“嘿嘿,这可是巴西种植园出品的极品雪茄烟草,我私人订制的。”他又从口袋中掏出一个美国彩绘风格的zippo纯银打火机点燃,吞云吐雾,又炫耀道,“这也是我的徒孙在芝加哥搞来的限量版打火机,全球限量5000件,嗯,精致得跟艺术品一样。”
我有点目瞪口呆,眼前的老道士瞧上去仙风道骨,就是标准的风水先生打扮。
但他居然一身洋货,而且非常时髦,难怪脑瓜子这样“与时俱进”。
“将来我们重夺风水局后,我建议取消掉乾坤独断的独裁,改成股份制,成立董事局,你可以担任董事长,那些功臣们都做股东,到时候我们组成一个利益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就没人会生出反叛之心了,你觉得如何?”李半仙问。
我有些懵了。
甚至,隐隐有一些自卑,因为他说的那些现代公司管理的玩意,我根本就一窍不通。
“ok,ok,你先消化一阵子,反正不急,往后我们慢慢来。”李半仙笑眯眯地说,丝毫不掩饰他的野心,“我已经做出巨大的让步,将董事长宝座让给你了。希望你也能投桃报李,别只把我当成个普通打工仔,甚至是垫脚石。你现在处境危险,只有舍得分享利益,才能招揽到有本事的人为你效力。不瞒你说,城郊那些风水先生中,不乏有真本事的人精。但现在是物欲横流的金钱社会嘛,如果你的价码太低,别人干嘛得冒险跟着你混?去投奔何天霸何天豹,岂不更好?既没风险,又大把赚钱。”
不得不说,今晚上我一下子接受到太多消息,脑袋都挤满了,有些浑浑噩噩。
半晌。
我才问他:“刚刚,是你用法子把那群僵尸引走了?”
“一点小伎俩罢了。”他说得轻描淡写,眉宇间却满是嘚瑟,“我能藏匿在何家人的眼皮底下,十几年安然无恙,当然有我的本事。何天豹的这个山寨版活尸地狱,我早就查到了蛛丝马迹,所以我每次来时,都会捎带上几条黑狗。”
“黑狗?”我怔了怔。
“黑狗血是僵尸的天敌,黑狗入侵这里,它们自然如临大敌,而且对黑狗杀无赦,所以才能替你吸引开注意力,免得被何天豹察觉到。”
“高!真是高!”我翘起拇指,十分佩服,但也有些隐忧,“万一这件事被何天豹知悉,他会不会起疑,知道他偷偷摸摸炼尸的事情走漏风声了?”
“不会,虽然这地方是大凶之地,但是,四周都是荒山野岭的,有野兽出没很寻常嘛,而且,僵尸都是需要血食饲养的,何天豹每周会送一些肥猪和肥牛过来,但僵尸们也偶尔会自己出去捉一些飞禽走兽,那都很寻常,没人会当一回事的。你看刚刚出动的僵尸,全都是一些普通的尸兵,如果是有人入侵的话,会有猩红眼球的尸将出动,那才会惊动何天豹。”李半仙似乎对此地了若指掌,难怪能够轻松惬意地在这块死地抽旱烟。
此时月明星稀。
周围全都是鬼影和黑树。
嶙峋的怪石上也布满密密麻麻的血手印,让人瞧久了都会觉得心里瘆得慌。
“我们撤吧。”李半仙起身,小心翼翼地把烟袋锅子里的灰烬扣在口袋中,又仔仔细细地查看地上,确认没有一丝半点的烟灰残留,才心满意足地道,“很好,我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你最好也确认下。”
我只能苦笑:“我险些被活埋,等明天我一露面,何天豹八成就知道活尸地狱的事情已经泄密。你说,到时候他会如何对付我?”
“杀人灭口?”
“毁尸灭迹?”
李半仙提出俩可能性,没心没肺地笑。
我没好气地说:“我完蛋了,咱俩的合作也会泡汤,你奸笑个屁?”
“你把坟重新埋好,何天豹这人自负得很,他不会再来检查棺材里是否有你的。七日回魂夜后,埋在活尸地狱的所有尸体都会破土而出,从棺材中爬出来,到时候如果瞧不见你的话,何天豹才会意识到你逃了。我提议你现在立马去第一人民医院,到太平间去,盗一具今晚死了,而且跟你体型类似模样相仿的尸体,然后,你去殡仪馆,找个手段高深的入殓师,替那具尸体化妆成你的模样,明晚再埋到地里面。”他说。
这计划的确堪称天衣无缝。
人死后,埋地整整七日七夜,必然腐烂,到时候就会毁容,再靠入殓师的手艺,起码能够形似个七七八八。
何天豹跟我缘悭一面,人的记忆保鲜期也很短暂,何况,我就是一个随时被忽略的小人物,就像打车时碰到的出租司机,点餐时的外卖小哥,我们这种人在别人记忆中别说七天,就算一天都很难保留。
到时候,何天豹根本瞧不出任何猫腻,我也就能名正言顺地“诈死”!
“可是,一时半会儿,到哪能找到跟我相貌类似的人?”我纳闷地问,“何况,医院中的死人有限,我的相貌虽然挺大众的,但要做到体型和相貌都雷同,那真的太难了吧?尤其是,必须限定是今晚死的人,就更是难上加难。”
李半仙唇角微翘,勾起一丝诡笑。
他拍拍我的肩膀,拉我离开活尸地狱,登上隔壁的一处山麓,站在断崖旁,指着上云市璀璨的万家灯火,嗓音平淡之极,就像是在说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你瞧,这座城市中住着成百上千万的人,你去户籍局,随随便便就能搜到无数跟你年龄相仿,身高相同,相貌类似的人。”
“可他们都是活人……”我的话语戛然止住,因为我懂了李半仙的话。
“活人变成死人,很难吗?我觉得,这可比去医院偷尸体简单省事多了。”李半仙他烟瘾很大,又叼上一支软中华的卷烟,冲我吐出一串烟圈。
朦胧的烟雾中,我看到他噙着诡笑的脸,浑身冰冷。
他也是一个鼓动三寸不烂之舌诱惑人堕入地狱的魔鬼!
我跟他做合伙人,就是与虎谋皮,与狼共舞,与鬼同行!
“我斟酌斟酌吧。”许久,我虚弱地说。
“再见,别让我失望。”李半仙淡淡地说,“我懒得管你做出任何选择,但是,就算你被何天豹再逮住,严刑拷打的时候,你不能吐露出我的存在,否则我让金虎那小子生不如死,懂吗?”
“放心,我如果不想让何天豹捉住的话,就凭他豢养的这些行动迟缓的破烂僵尸也想抓我?”我知道,跟李半仙这种枭雄相处,你示弱的话,他就蹬鼻子上脸,瞧你不起,只有展示出做合伙人的实力,才能威慑住他,平起平坐。
难怪李叔不喜欢他,这家伙的确惹人嫌恶,但是,他确实高深莫测,掌握着很多何家人的秘密,算得上是我在上云市最强的臂助。
我一定要利用好他,但他是柄双刃剑,想法难测,或许实际上是他在利用我。
但只要能够扳倒忘恩负义的何家人,打垮聚义堂一脉,我也只能这样走下去!为了不辜负那些拼死救我一条狗命,让我苟延残喘活下来,他们自己却入了黄泉地狱的人,我都得拼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