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京城!”
“终于来到了!”
隔世再临玉京城,岳峰体内,属于原身的情绪正在疯狂涌动,恍惚间,脑海中浮现出重重影像,他似乎看到了原身的过往。
幼时遭逢旱灾,随着家人逃难,靠着小妹换来的人肉,渡过了最艰难的一关,然后一路逃到了玉京城。
京城,乃是皇城,天子脚下,灾荒之年,不管是那些在任的官宦世家,又或者豪门大族,也不管他们是虚心还是假意,但为了收拢人心,刷自己的名望,总是会有人赠衣施粥,朝廷也会出面安置逃荒的灾民。
虽说生活艰难了一些,但只要能够活下来,就已经很不错了。
但
朝廷的救济毕竟只是暂时的,想要真正的活下去,还得有个吃饭的营生,他们一家五口不对,是一家四口,想要在京城生活下去并不容易。
好在,父亲岳大川勉强算是个壮劳力,在城中找了个泥瓦工的活计,母亲岳杨氏也接了一些缝缝补补的零碎活,勉强供一家四口生活。
勉强,是真的勉强,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不过是勉强求活罢了。
为了让家里的日子好过一点,岳大川犹豫许久,终于还是坐下决断,将小儿子卖了出去,卖进了京城有名的豪门士族季家。
从此,他再不复自由之身,沦为奴仆,在季家三少爷季如风的手底下讨生活。
虽说,在豪门当奴仆,有吃有喝,甚至还有漂亮的衣服穿,可这一切,都是要付出代价的,卑躬屈膝,付出自己的尊严与人生。
他曾被罚过,只因为在打扫的时候,碰掉了季如风心爱的一株紫竹的竹叶,被罚跪在竹子旁边,足足一天一夜,差点跪断了双腿。
他卑微的在主人脚下讨生活的时候,也曾仰望自己的主人,看着季家三少爷在科举场上纵横捭阖,成为新科状元,跨马游街,好不威风!
那是他一生也难以忘记的场面。
直到他死的那一刻,他也不曾忘记,或许,也正是因此,在后来的京城大变中,他身死的那一刻,他才会如此的殷切期盼。
“祈愿上苍,来世,我不要再人为奴,受他人欺辱,我要有尊严的活着,金榜题名,出人头地”
所以,岳峰来了!
此时此刻,岳峰就站在玉京城前,如同早已注定好的宿命,这一世的岳峰,带着原身最后的一点执念,来到了玉京城前。
“放心好了,你的心愿,我会替你完成的,不过,在此之前,我还是带你去见见你的家人吧”
虽然,从卖身为奴的那一刻,原身已经断了与家人的关系,但是,血脉上的一点迁徙,停留在童年时代的美好记忆,让他对家人依旧有人不小的牵绊。
他在季家为奴后,曾经回去看过,他看见父亲母亲大哥一家三口,在玉京城内依旧艰难的生活着,许是因为少了一个吃白饭的,他们的生活渐渐好了起来,大哥在古玩店内做伙计,不过短短两三年间,就发了家,在玉京城开了商铺,做了老板,还娶了武温侯府赵夫人身边配房王嬷嬷的女儿。
他本以为,自家那样也算是发迹了,他的父母大哥会不会给自己赎身,他不介意日子过得苦一点,但至少可以得到自由身,可是,他等了又等,一年又一年,直至等到死的那一天,他的亲人终究还是没来赎他,也是直到这一刻,他才恍然了悟,在他被卖出之后,他们就已经不再是一家人了。
“去看他们一眼,不管他们过得好与不好,只要确定他们还活着就行了。”
原身对于家人的执念很奇怪,不知是说思念,还是说怨恨,但如今岳峰既然来到了京城,总是要去看一看的。
“阁主,您来了!”
方甫入城,就有老管家林福生领着一众侍从前来迎接,正所谓,三军未动,粮草先行,岳峰既然决定了要进京赶考,在此之前,自然早派了手下的人前来置办一切,而大管家林福生无疑是最佳的选择。
不负岳峰的期望,林福生提前一个多月来到玉京城,已经购置好了一座别院,并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将之修缮完好,一应设施,皆已完备,就等岳峰入住。
“很好!”
对于林福生的能力,岳峰表示十分满意,他自乘龙马香车来到新的恒峰别院,林福生早已备好洗澡水、干净的衣服、美食美酒,为岳峰等人接风洗尘。
饭后,岳峰正自品茗,却见林福生悄然来到,禀告道:“阁主,您一直让我盯着的武温侯府赵夫人配房的王嬷嬷,明日就要嫁女儿了。”
“嗯?”
闻言,岳峰不由得一声沉吟,随之淡然出声问道:“可查清楚,她要嫁给什么人?”
“一个名叫‘岳山’的,据说是从灵州那边逃荒过来的。”
林福生虽然不清楚岳峰为何要让他调查这件事情,但还是如实回答道:“那个王嬷嬷的原本不愿意把女儿嫁给一个穷小子,可是后来不知道那岳山怎么发了财,带着上千两的真金白银去求亲,又做小伏低,才娶到了这豪奴的女儿。”
岳峰对这并不感兴趣,只淡然问道:“婚礼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
“明日申时,从武温侯府后街的崇武街迎亲,酉时在丰谷街岳宅里拜堂成亲。”
岳峰把手中的茶盏放在了桌子上,没有想到,原身不再,换了自己,岳山还是意外发了财,娶了武温侯府赵夫人配房王嬷嬷的女儿,这命运还真是奇妙的紧呢!
“这样也好。”
岳峰当即一声嗤笑,吩咐林福生道:“明日酉时,你在丰谷街上临街最大的酒楼二楼定一桌酒席。”
“是,阁主。”
林福生领命而去。
房间里,岳峰自顾沉吟,能够取得上武温侯府豪奴的女儿,可见岳家三口一如上一世那般混的不错,这样也好,只待确定他们的情况,原身对亲人的执念想必也该就此消散了。
为此,第二天,岳峰足足提前了一个时辰,来到了丰谷街上最大酒楼的二楼一间包厢内,他站在窗前,看着岳家迎亲的花轿在乐声中热闹走过,他六感超人,哪怕隔着老远的距离,也能够听见岳宅内嘈杂喧闹的祝福声、起哄声,看着他们拜堂、敬酒、宴客。
身为赵夫人的配房,王嬷嬷在武温侯府的下人中也是有一定地位的,背靠武温侯府这尊庞然大物,王嬷嬷走出来,脸面估计比一般的小官还要有用,岳山虽然发了财,但也不过一介平民,能够娶到王嬷嬷的女儿,也算是得脸的一件事情,自然是要风风光光的大办喜事,婚礼可算得上十分热闹。
看完了他们的婚礼,感应到身上牵系的因果线果然大幅度减弱,岳峰选择默默的退场,他当初既然走了,就不会再回头,一如岳家卖了原身,就再也没有赎回。
亲缘,就此了断。
翌日大早,岳山和他的妻子王氏一起整理所收贺礼的时候,忽闻王氏一声惊呼:“呀!这么贵重的东西,谁送的?!”
“什么?”
岳山好奇的凑了过来,却见王氏举着一副精致的润白玉镯,兴奋道:“当家的,你看,一对玉镯。”
“我瞧瞧。”
岳山接了过来,对着初晨的阳光仔仔细细的看了半响,方才带着满满的惊赞道:“这可是最上乘的羊脂白玉,你我可有交往这样富贵的人家。”
“说不定是哪位主子赏的。”
王氏自豪道,在她看来,只有她这边有这样的关系,但岳山却似发现了什么,从装着那对玉镯的盒子里取出了一张纸笺,上书:“远乡故人,敬贺佳期。”落款不是字,而是寥寥数笔画成的一座山峰。
岳山是识字的,他妻子王氏作为豪奴之女,也粗通文墨,眼见着纸笺上所书,不禁带着几分惊讶道:“当家的,没想到你竟然还有这等故人,怎么不请到家里来热闹热闹?也好增进些交情。”
“我还一头雾水呢!”
岳山苦笑道:“你知道,我是逃荒出来的,好容易逃到玉京城中,才侥幸活命,我哪里知道这是谁?”
“他说是你远在家乡的故人,莫非是你的兄弟族人?”
“这不大可能吧,我如今哪还有什么兄弟族人,当年灾荒,一个村子的人,都死光了。”
岳山叹气,来回摩挲着那座山峰,思绪翻腾,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唉,算了算了,想不起来就算了。”
王氏看丈夫想得入迷,连忙道:“人家既然送了礼,说明对我们没有恶意,反正东西是好东西,我们白得了便宜,你看这对镯子,我戴上好不好看?”
“还是收起来吧。”
岳山道:“这东西来历不明,我心里总觉得有些不踏实,改明儿我再给你买一对更漂亮的。”
“好吧。”
王氏虽然眼馋这么一对上等的白玉镯子,但也知道丈夫心有忧虑,便将镯子从手腕上退了下来,重新封入盒子。
岳山犹自沉思,这一刻,他的脑海中,莫名的闪过一道久年之前的模糊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