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无边的寒凉
门外传来熟悉的声音:“我,赶紧开门。”
凌菲云打开门,叶朗第一句话就是:“你从学校搬到这儿住的事,跟我没有半毛钱关系知不知道?我事先也不知道你住在这儿,是现在才找到的,记住了没?”
一番话说得没头没尾的,“怎么回事?”
“别问,总之你记住刚才我说的就行。”叶朗瞅着凌菲云:“你电话怎么回事?”
“摔坏了。”
“难怪――”叶朗转身就走,临走了还不忘叮嘱:“记住了别乱说话,赶紧给你家人打电话。”
凌菲云想了想,就猜了个**不离十,准是自己家里人找自己,发现电话打不通,不知怎么的让叶朗知道了。叶朗害怕他作“帮凶”的事被自己家人知道,所以特意赶来叮嘱一番。
这家伙没脸没皮的,竟然还挺怕姐夫的,这让凌菲云有些想不通。按理说他身手是比姐夫强,要怕也是姐夫怕他才对吧?
不过也不能光凭武力来判断,或许这两人之间有什么“故事”也不一定。
叶朗走了,凌菲云才发现自己忘记把手表送给他了。
这家伙,也不说借手机给自己用一下,这年头连公用电话都没有,自己上哪儿打电话去?没有了手机,还真是很不习惯呀。
之前的手机要返回厂里维修,最少需要十天半个月才能拿回来。凌菲云想了想,干脆又重新买了个国产手机,等之前的那个手机修好了以后,这个新的给妈妈用也不错。妈妈之前的手机用了好几年,不但内存小,很多东西都玩不了,还老是死机。
想到就去做,很快买好手机,拿着新手机装上电话卡,凌菲云盯着手机头皮发麻,这个电话一旦打过去,等待自己的肯定是一大堆问题。
可怎么办呢,这电话还真是非打不可呀!凌菲云深吸一口气,拨通了妈妈的电话。
“哎哟满妹子呀,你这孩子上哪儿去了,你咋没在学校住了呢?”凌英英正着急上火呢,女儿的电话就打过来了。
“住在宿舍影响学习,正好我同学家有个旧房子,空着也是空着,还容易把房子空坏了,所以就让我过去住,顺便帮他们看房子了。”这当然是借口,但凌菲云也没办法,若说是租的,妈妈肯定会追问钱是哪儿来的。
果然编织了一个谎言后,就需要一个又一个谎言去圆这个谎。
“同学家呀,会不会太麻烦人家呀――”
“不会的,房子不住人就容易坏,租给不靠谱的人又怕把房子糟蹋坏了。”
“虽然是这样说,可咱们还是得承人家的情,总不好白住的――”
“您放心吧,我知道怎么做。”
凌英英确认了女儿没事,又开始担心一个女孩子单独住会出事,凌菲云再三保证很安全,她才作罢。
正巧凌菲云到了该去上学的时间了,挂了电话后凌英英才想起,把最重要的事儿给忘了。
想再打过去吧,又怕影响孩子学习,她心里想着,要不晚上再说吧。
然而这天下午,凌菲云却在学校听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
张小月被放出来了!
凌菲云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整个人都是懵的。她给骆冰河打电话,骆冰河面色凝重,表示自己马上去查。
又过了半个小时,骆冰河面色复杂地发了条信息过来。
在自己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出具了谅解书,还“保证”再也不追究此事。凌菲云得知真相的时候,整个人仿佛被泡在了冷水里,寒意刺骨。
她呆呆地坐在沙发上,伸出手紧紧地抱住自己,想用手掌传出的温度驱散无边的寒凉。
耳边传来邻居家播放的歌曲:“谢谢你做的一切,双手撑起我们的家,竭尽全力把最好的给我,我是你的骄傲吗?还在为我而担心吗?你牵挂的孩子啊,长大啦……”
筷子兄弟的《父亲》,很火,很温情的一首歌,然而此时落在凌菲云耳里,却只觉讽刺。
凌菲云不知道自己呆坐了多久,直到骆冰河的敲门声响起,才将她惊醒。
骆冰河发完信息后,越想越担心,忍不住跑了过来。不亲眼看看小丫头是否安好,他怎么也静不下心来。
可是等看到人,他却说不出话来。
小丫头看上去很平静,见到自己时还露出了微笑的表情。可是她太平静了,没有预想中的竭期底里,没有愤怒,没有怨恨,也没有哭诉,这样的平静反而更让他不安。
凌菲云笑:“你怎么过来了?”
“你――”骆冰河话到了嘴边,又怕唐突,一双显得有些冷酷的眼睛里多了丝担忧。
“我没事啦,马上就要上课了,你要是没什么事的话我得上学去了……”
看着她故作平静,看着她强装笑容,骆冰河突然怒了,这种怒气来得快到令他自己都始料未及。
“你能不能别再装了,告诉我你心里在想什么这很难吗?还是说你根本就没把我当朋友?”
这是凌菲云第一次见到骆冰河发火,骆冰河面对其他人的时候一直是冷酷而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熟悉起来之后,面对凌菲云时他会展露出自己内心热情的一面。他偶尔会笑,还会开玩笑。
然而此刻,他却剑眉倒竖,怒目圆张。
凌菲云愣愣地看着他,她见到过凌平安发火,很可怕,很恐怖,令她打心底里深恶痛绝。
可骆冰河明明同样是在发火,她却丝毫感觉不到恐惧和厌恶,反而像被泡在了温水里,就连之前包裹全身的寒凉也慢慢地消散开来。
凌菲云笑了,不再是勾起嘴角而已,她眼睛弯弯的,瞳仁很亮。“对那个人,我早就已经不抱任何期待了,他会做出这种事,对我来说既在预料之外,却也在意料之中,很矛盾吧?”
凌菲云摇着头自嘲:“我二姐说得对,哪咤削骨还肉终究是神话,我既然不想死,那就改变不了自己是他女儿的事实。身为女儿,身为一个只有十七岁的女孩,他有权力代表我签字,不是吗?我还能怎么样呢?去吵去闹,竭斯底里的大喊大叫吗?我丢不起那个人,也干不出那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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