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八章 看宝易,看文字难
收了卷子,就可以阅卷了?
不,还早。
为了防止舞弊,减少评卷失误,还需要做不少事。
受卷官收好卷子,抬着箱子回到房间,首先需要一份份地检查,看看你的试卷写的是什么,《大学》义是吧,放这边,还有写《春秋》义的,放这边。
按照所专经书分类,忙完了这个工作之后,受卷官就可以写文簿,做个初步统计,多少人,多少卷子。
文簿写好后,受卷官抬着箱子到了弥封所,这里有十几位弥封官员,专门负责弥封。
所谓弥封,就是糊名。
把试卷上填写姓名的位置,打点浆糊,拿盖纸给遮住。
办完这件事之后,还要“撰字号封记”,大致类似于一号试卷、二号试卷……然后盖个印,说明我把活干好了。
弥封官员擦了擦唾沫,将卷子放在箱子里,两人一组抬起,去了誊录所。
誊录所的官员比较多点,通常二三十号人,这些人的工作就一样:
抄作业。
拿着一份卷子,对着抄写就行了。
简单吧?
事实上,完全不简单。
誊录所的官员,可以说是会试试卷的初筛人员。
换言之,你的卷子很可能还没轮到考官大人审阅,已经被当做垃圾丢到了门外,等待着清洁大叔来处理……
誊录官员抄写,要求不改动原文一个字。
抄完之后,字数要对得上,如果你抄完一对,我去,哪里多冒出三行字?或者是自己给春秋掉了两行字,那完了,趁人没发现,赶紧再抄写一遍吧。
若是被发现了,你就等着受罚吧……
那句话咋说,照抄你都抄不对,要你做啥?
除了不改动一字之外,你还得用眼睛看看文章,看看这位仁兄,到底在文章里面有没有夹带什么私活。
比如这一篇文章说:
我爹是李刚,你知道李刚不,知道就行,那什么,只要你点中了我,事后必有重谢。
那位留言:
我认识鱼尾大神,虽然我家里穷,但我有靠山啊,比如解鱼尾、夏鱼尾,都是俺们亲戚,你们看着办吧。
这种夹带私货的方式,被称之为“自叙门第”,一副老子认识某某某,好像自己吃过面子果实。
发现这种文章,誊录官员就开心了,啧啧两声,喝一口茶,将卷子丢到一旁。
实在太好了,少抄一份,看来不用加班到三更了。
抄写完之后,写上自己的大名。
这也好理解,个人责任嘛,誊录出了错,该打谁的屁股,需要一目了然,也免得到时候找不到人,一起手拉手挨打。
对了,你抄作业,需要用红笔,敢用黑笔,你也得挨揍,字迹要写好,用楷书,敢把你的草书拿出来,保你以后潦草到底。
誊录结束,揉了酸了的胳膊,整理好合格的卷子,那一百多份夹带私货或行文不规范的卷子,就丢一旁吧,不需要送对读所了。
对读所的人摩拳擦掌,兄弟们,等了好几天了,终于来了。
对读,对读,承担的职责,就这两个字:对与读,即对照与读文。
对读官员需要仔细将誊录文与原文对照,查看誊录过程中,是不是存在脱漏、颠倒等问题,当然,还需要看看誊录官员,是不是在里面夹带了自己的私货。
万一誊录官被买通了……
对读也是一种防止誊录官员营私舞弊的方式。
这个环节是比较耗费时间的,一般是两个人搭伙,他从红卷对照墨卷,你从墨卷对照红卷,一字一句,用心对读。
若是发现誊录错误,或誊录字迹太艺术化,只有誊录人才能认得出来,那恭喜这位誊录官,现在打包行李,出发去辽东,说不定还能赶上建文元年的第一场雪。
对了,提醒下你,从今以后,你是吏,不是官。
受卷、弥封、誊录、对读,这是在批卷之前的基本过程,整个过程中,都有监试官监督。
一开始这些过程很慢,动不动就半个月,后来一查原因,哦,老头子与坏人太多了。
一个个老花眼,拿着卷子就往蜡烛上凑,字没看清楚几个,差点把试卷给点了。还有一些品行不端的,就在那里品头论足,一天天不干正事。
于是朝廷下令:务要精选四十岁上下,五品至七品官有行止者。
标准是:壮年,不缺德。
这也有个好处,总来回抬箱子,用老头子的话,是不是有些寒酸了,万一摔个骨折什么的,再算工伤,朝廷多亏……
出乎很多人想象的是,考官收到与批阅的考卷,其实并不是举人考试时所答的考卷,而是誊录形成的红色字体卷,即没有考生姓名,也没有任何标记。
评阅时,方孝孺、姚广孝、杨士奇三人是主考试官,手下还有从礼部、吏部抽调而来的官员,他们的身份是同考试官。
试卷并不是直接交给主考试官处理,而是先交给同考试官评阅,他们看中的试卷,才会推荐给主考试官。
换言之,对于被同考试官罢掉的试卷,主考试官很可能看都没看一眼。
不过,这是以前。
杨士奇很清楚朱允炆想要的人才,并非是完全以四书五经、圣人之言为主的人才。但对于同考试官而言,他们评阅的标准,那就是四书五经、圣人之言。
皇上与同考试官采取的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标准,不得已,杨士奇与姚广孝两人,只好盯着那些被同考试官视为垃圾的试卷,准备废品回收再利用。
古代评阅试卷,清一色作文啊,可不是ABCd四个选项,对照下对错就好了。
作文的评阅即衡文,对于考官而言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他不像是后代,扫几眼作文,琢磨两句,大笔一挥,多少分就出来了。
古人云:
“作文易衡文难。作文如治事,衡文如知人,治事则性所近,习所闲各成一长,知人则变态分量,至无穷也,至难学也,非大通之识,静极之心,畴能不眩焉。”
汤显祖《牡丹亭》四十一出《耽试》中主考官苗舜宾也有感叹:
看宝易,看文字难。
虽然明代的各类典籍、档案、个人传记中,并没有记录明确的衡文标准,但他们评阅,也并非是“唯心主义”,完全以个人好恶来定,而是有着三个基础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