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钢鬃人的算盘
一天不读问题多,两天不读走下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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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走出了大帐后,李凌回到了自己的帐篷。一进门儿,就看见夏衍如热锅上的蚂蚁,在帐篷内走来走去。一看到李凌回来,夏衍马上迎了上去,一把抓住李凌的胳膊。
“咋样?什么结果?我刚刚去了雪莉的帐篷,巴特尔大叔说族长有话,不让我和雪莉见面。是不是谈崩了?用不用我们午夜的时候干一票?”
李凌用力的一甩胳膊,将夏衍的手甩掉。“愿意拉,你拉雪莉去。还午夜干一票,干什么?是劫道啊,还是抢人哪?板砖麻袋扛后山?瞅你那点儿出息。”
“我个仙人板板的,你还真忽悠成了啊?来吧来吧,哥哥给你个胜利的拥抱。”说着,夏衍张开了他的两个胳膊。
“滚一边去。昨天你怎么不这么机灵呢?今天一听风儿,就能明白,昨天差点让你误了大事,知不知道?”说着,李凌一脚,踢开了还要上来的夏衍。
“老衲指错了还不行吗?昨天,怨我。”夏衍双手合实胸前,做了个佛礼。
“呦!你五台山驻少林寺办事处夏大喇嘛,也能认错。”李凌笑骂道。
“今天你说啥我都不还口。你给哥们儿事儿办成了,哥们儿让你埋汰个够。”夏衍挤眉弄眼的回到。
“别着,我可没打算埋汰你。我李某人,生平最是天地无声、心胸宽广、谁家的事都是我的事、为百姓造福、为社会解忧、专门帮助你们这些个无权无势的弱智群体,(弱势群体)拿你的事当我的事,看谁都像我的儿女们。”李凌一本正经的说道。
“是!是!是!您有国际主意精神,政治素质过硬,觉悟高,具有大无畏的革命精神,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是我们学习的楷模,今天您......”夏衍一高兴还要往下说,李凌一听下面绝对不是什么好话,赶紧打断道:“行了,行了,你留一留我的最后一次党费吧。不过,人家姑娘的爹可是说了,的看你自己的。懂吗?过去你追求你哪北京妹的时候,在人家宿舍底下整的那套,今晚上再来一遍。我让阿帕奇兄弟和多姆配合你,我记得多姆带乐器了,你去和问问他。”
“成!成!晚上您自己个儿瞧。”夏衍连连点头道。“我的事儿说完了,你再讲讲正事儿,我老丈人怎么说。”
“行,革命觉悟建涨,没忘记了正事儿。好,哪我就给你说说,是这么这么这么回事......”李凌给夏衍说道。
“嗯。看来还是我们的机会较大。行了,哪我先回去了,我在琢磨琢磨和黑野猪人的事儿。”夏衍道。
“行,回去吧。为了你的事儿,你瞧我这眼睛,跟个红眼儿兔子似的。我也得补个觉儿。阿帕奇兄弟你下午再去,昨晚陪着我一个晚上,现在估计睡着呢。这次你的事儿,多亏了兄弟俩,要不是他俩见识多,知道的广,你这事儿还真办不成。”李凌脱下了鞋子,说道。
“成!我的事儿了了,我请哥几个吃饭,你也歇着吧。”说完,夏衍转身走出了帐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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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分两头,话表一家。
在李凌下午补觉的时候,奥斯丁和诺查丹玛斯在大帐之内又回见了钢鬃部落的埃德加大师。
“埃德加大师,我们这次请您来,主要有两件事情。第一件是,人类一个小部落的族长和副族长,昨天来到了草根台。他们,想向我的女儿雪莉求亲,并带来了他们族中的至宝。我们将这件事情告诉埃德加大师呢,绝不是为了炫耀,毕竟我们野猪人才是一家人。只是,不希望埃德加大师知道后有什么误会。”诺查丹玛斯向埃德加欠了欠身。
形势比人强,原来在巨獠人没丢掉哈姆莱斯特的时候,这个埃德加见到诺查丹玛斯,都是要抢先打招呼的。现在,诺查丹玛斯要小心的陪着说话。真是,河东三年,河西三年哪。
“人类小部落也敢来这儿丢人现眼,真有趣。诺查大祭司您客气了,他们是自己来的,又不是你们请来的,我是不会有什么不满的。而且,奥斯丁族长和诺查大祭司亲自和我说了,哪更是给了钢鬃部落面子。您说的对,野猪人才是一家人。”埃德加微笑的说着,最后,还不忘点了点巨獠部落。令奥斯丁和诺查丹玛斯非常的不痛快。
不过,不痛快归不痛快,正事还是要谈的。
“第二件事情,是我们还要和埃德加大师谈谈两个部落合并的事情。对于巨獠部落的族人,钢鬃兄弟们打算怎么安排。”诺查丹玛斯继续问道。
“哦,关于这个事情。诺查大祭司刚刚说了,我们野猪人都是一家。巨獠部落的兄弟去了,我们一定会一视同仁的。而且,雪莉小姐和卡森殿下成婚后,作为部落哈墩的娘家人.........”
一个小时后,巨獠部落和钢鬃部落进行了友好而深入的探讨,气氛和谐融洽,宾主尽欢。当钢鬃部落的埃德加大师离去时,巨獠部落的奥斯丁族长和大祭司诺查丹玛斯,热情的送到了大帐门前......
在埃德加走远后,奥斯丁对诺查丹玛斯说道:“老狐狸。他们还是打着吞并我们的想法。他们认为吃定了我们。”
“嗯,兄弟落难的时候不帮一把。黑野猪人已经不是原来的黑野猪人了,和人类帝国往来的太多,他们已经变了。”诺查丹玛斯无奈的答道。
奥斯丁也点了点头,道:“我不是反对并入钢鬃部落,而是不喜欢野猪人和野猪人之间也像人类一样的谈话。而且,落井下石这种把戏,实在是让人不舒服。”
“哪族长的意思是,去剃刀山?”诺查问道。
“我比较倾向这个方案。还有些问题,我还要再想想。”说完,奥斯丁离开了大帐。
看着已经略有佝偻的奥斯丁,诺查丹玛斯无奈的哎了一声。老友今年才五十岁刚出头,比自己还小了三岁,在野猪人的寿命里,还算是壮年。不过,部落的重担全压在他一个人的身上太久了。略见花白的鬓角,略有佝偻的腰身,他开始老了。
看了看自己拿着法杖的手上满是褶皱的纹路,诺查丹玛斯明白,自己也老了。属于自己和奥斯丁时代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希望李凌那个小娃娃能善待自己的巨獠部落吧。”诺查丹玛斯无奈的自言自语道。诺查丹玛斯觉得自己一辈子无奈的次数,都没有这几天来得多。诺查丹玛斯跟着奥斯丁的脚步,也踱出了大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