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心王城,始建于第六光明纪元3781年,历时一百五十七年的时间方才成型,耗费了数不清的物资金钱和人力畜力,建立王都的初衷无非是为了权力集中制和帝王的象征,但促成狮心王城最终建成并不是这个原因。
话说当年,隆德尔-奥古斯塔斯陛下原本是苦出身的山间猎户,那时候东至白角海湾北至阿尔齐亚荒原还处在兽人的统治之下,人类的地位和牲畜牛羊没什么区别,累了困了一向是逮到哪儿睡哪儿,对于住宿条件从来没多大奢求,以至于联军将兽人赶到阿尔齐亚以北之时,整个军队里连顶像样的帐篷都没有。后来索伦姆帝国建立,正式开始对邻国的外交,大家的眼界开拓了,见识到外面的世界是多么精彩,对比自己,堂堂国王陛下还住在临时搭起来的茅草屋里,这让狮心王隆德尔如何能忍,连夜召集大臣谋士们商讨王都建造计划,要求只有一个,怎么铺张浪费怎么来,于是发动全国臣民,近乎举全国之力耗时一百五十多年才有了今天的狮心城。
后来帝国经济慢慢复苏,软实力硬实力逐步增长,历代狮心王对于自己居住的城市又一点点扩建完善,直至今日,经过详细的测量,狮心城占地一万四千七百八十五英亩,这还不包括城郊部分,从狮心城的这一头到另一头骑上快马也得好几个小时。
城墙是城邦的门户也是标志,高大雄壮与否代表着这座城市是否发达,是否重要,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的强弱也能从中看得出来。和狮心城比起来,黑石城的城墙就行个两米多高的壮汉和刚出生的婴儿,从远处看去就像一头从虚空而来的远古巨兽,如渊似狱的威严令人不敢对它有任何不轨的想法,走到八开的城门下,抬头往上竟不能将之完全收入视野,只站那么几秒钟,便有种头晕目眩的感觉
女墙、角楼、城楼、瞭望塔、防御台、烽火顶上,一面面飘扬的金狮大旗迎风猎猎作响,一队队全身甲胄手持长柄枪斧的战士胸膛挺得笔直一丝不苟地执行着巡城保卫的任务。
经过刻着历代狮心王全身像的巨大城门,夏佐才知道为什么以前有人形容一个人的脸皮厚要用城墙来做比喻,从前到后足足有三四十米的长度,需要点起火把才能看清,其宽足够十六匹战马横冲直撞。
和边境小城不同,这里没有全副武装吊儿郎当的城门官,来来往往的行人不需要做任何检查就可以自由出入,操着各地口音,穿着不同风格服装,来自五湖四海的人混在一起看不出什么隔阂,挑着货的,拉着马车的,三五结伴的行人们或急或徐从城门之下经过,只不过他们发现,今天有些不同,二十多个身上裹着乱七八糟皮毛,头发胡子拉碴的大汉站在外城门下抬头望天发呆,他们外围还有十几个银盔银甲的骑士面无表情地守卫者,忍不住好奇驻足观看的路人们忍不住猜想,这帮不知道从那个山疙瘩里来的乡巴佬是不是犯了什么错,被官军抓住来受审的,听说城西外的山上来了一伙盗贼,也不知道是不是他们
“主人~你都看一个小时了,人家的腿都酸了啦~!”艾米一边揉着小腿肚子一边嘟着小嘴抱怨着
夏佐讪讪地摸摸鼻子,抚摸着小丫头柔顺的秀发,轻轻捏捏藏在里面毛茸茸的小耳朵,然后恶意的骚乱她的头发,在新的抱怨和娇嗔中哈哈大笑着进了城
一头体型娇小的小毛驴踢踏着小碎步颠颠赶上来,一个挺着小肚子的小胖子骑在上面,夏佐有时候真的挺同情那头小毛驴的
“老大,你们先去我在城东的庄园里住下来,我和劳伦斯要到王宫里去一下”
这小胖子在外野了大半年,除了他老大没人能管得到,而夏佐教的基本上都是...咳咳,都是一些高深莫测的知识,想当年,别的书没念过,李宗吾老先生的厚黑学可是诚心诚意拜读了整整两年,对于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有着厚黑式的理解。现在杰弗里终于回来了,作为帝国继承人当然得去汇报一下这大半年的所学所得
一大帮野人组成的商队运着大批的货物自然会引起巡逻卫兵的重视,无论狮心城有多强大,该注意的必须要注意,不过那帮野人身边还跟着一帮银盔银甲的帝国骑士,也就不再多过问,没人会认为那些帝国骑士是冒牌货,他们胸前的银狮纹章骗不了人,而且在王都假冒帝国骑士可是要被绞死的。
杰弗里和劳伦斯离队后直奔正前方的大道,其余的皇家护卫则带着商队往东边走,夏佐这才有时间真正打量他自己名义上的祖国的首都。作为一国之都,狮心城没有暴风城那么繁华,也没有黑石城那么荒凉,更没有白叶城那么混乱。
不知道是不是这里人民的生活条件比其他地方要高,东边街上就没看到一个衣衫稍微破烂一些的行人,到处都是锦衣华服身边跟着前倨后恭仆从的有钱人,再要不就是一辆辆缓慢行驶的马车,最少还都是两匹拉架的,平坦的大道上非常整洁,砖缝都像是被狗舔过似的。大街两边也没有常见的商铺小摊之类的买卖家,偶尔有个饭馆也是装修得高端大气金碧辉煌的,经过一处广场的时候,夏佐还看到个巨大的圆顶建筑,敞开的舞台上正在上演着不知名的舞台剧,由于观众不少,演员们喊得声嘶力竭满头大汗的。乡下小地方来的商队伙计们哪见过这些,一个个跟刚进大观园的刘姥姥似的东张西望,看到有表演的冲过去叫两声好还被人骂,要不是老大说这里不能随便惹是生非,这帮无法无天的伙计们早就抄家伙打起来了。
忽然,艾米耸耸小鼻子,眼睛瞬间睁到最大,黄褐色的瞳孔中闪耀着渴盼和期望的光芒,三两步跑到夏佐身边
“主人~~”
夏佐差点被这一声给融化了,声音清脆婉转,声调一会儿低沉一会儿高昂随意变换,最妙的是最后那长长的拖音,简直就是融骨化髓的催魂咒,再加上那一双湿润的,闪着无数小星星的大眼睛,曼妙的身体和撒娇的小猫咪一样扭来扭去的,夏佐此时的心就像烤箱里的巧克力又像大冬天里泡在温泉里似的,宠溺地捏捏艾米略带婴儿肥的小脸蛋,“哎~~”
“人家想吃好吃的吗~”
此时夏佐完全被小丫头的这一套撒娇功给弄得五迷三道的,脑袋里一片空白,呆呆地点点头,现在的他是完全没有底线和原则的,就是小丫头要他报出银行密码一点都不带犹豫的
得到主人的同意后,艾米兴奋地跳到主人身上又叫又扭的,又引来一波好奇又古怪的注目礼。赶紧把小丫头从身上扒拉下来,省的有正义心泛滥的愣头青以为他拐卖少女跳出来行侠仗义。
偷偷走到队伍最末梢,趁他们不注意带着艾米一个人溜进了条小巷子。不是不想和伙计们打招呼,要是他们知道带小丫头去吃好吃的,伙计们一起哄说从来没来过王都,想尝尝王都的东西好不好吃那可又是一大笔开销,每天赶路人吃马嚼的花销够大的了,不节省一点钱包就受不了了。
以拐入隐蔽的小巷子,艾米就不停地耸着小鼻子,一会儿之后就指着一个方向,扯着主人的衣袖甩来甩去的。无奈地摇摇头,摘下藏在后腰上的大号飞爪,弹开利刃,轻轻一甩,飞爪就飞上了十几米高的屋顶,随后艾米跳到主人背上,跟八爪鱼似的紧紧抱着,夏佐拽拽铁链,身体扭成个奇怪的形状消失在原地,下一刻就出现在屋顶。
上了屋顶艾米的小手又指了个方向,收回飞爪,双膝微微屈起,腿上肌肉一发力,就出现在另一处屋顶,然后再选个高一点的屋顶,又跳了过去。就这样,夏佐背着个十六七岁的小丫头在北城墙东边建筑群屋顶上跳来跳去,在二十分钟后,终于看到了一片静谧的庄园。
“你闻到的好味道是从这儿传出来的?”夏佐不放心,再确认一遍
艾米乖乖地点点头,踮着脚尖不时往庄园里那边吸吸鼻子,眯着大眼睛深深叹口气。小姑娘自从跟了夏佐之后,早就不是那个从北方草原来的傻丫头了,想当初一块枫糖就能让她乐一天,现在人家口味比杰弗里还挑,每天光是花在各种零食上的钱都够普通人半个月的生活费了,零花钱用完了就把小手摸进了主人的钱包,弄得夏佐对于如何革新腰包的防盗性能可谓是绞尽了脑汁。在野外好几个月都没吃过什么像样的好东西,现在终于到了大城市闻到了好吃的,怎么能放过。
支着脑袋前后瞧瞧没发现什么人,夏佐带着艾米绕到个花丛比较茂密的地方,小丫头竖起毛茸茸的耳朵倾听一会儿,摇摇头表示没人在这里。扒开草丛看看远处也没什么人,只有一小片碧绿的草地和几丛不认识的景观树,稍稍策划下路线,一把将艾米扔过高高的栅栏,自己也跳了过去。顺着树丛下的阴影,计算着人视野的盲区,两人快速移动到了个房屋角落里
在角落里,不用刻意就可以清晰听到在附近说话交谈的声音,和艾米再次确定味道的具体来源,整理下身上的皮毛,带着小姑娘从角落里大大方方地走出来
“主人,你干嘛呀~!被人发现就不好了!”见主人一点都没有做贼的自知之明,居然在人家家里大摇大摆出现,顿时就急了
“被人发现怎么了,我们是来参加宴会的~”
“宴会?”艾米不解的歪着脑袋,看看自己和主人身上的皮毛,再看看不远处走来走去那帮人身上好看的衣服,下意识以为主人又在哄她玩
“别看咱们这身衣服”夏佐注意到艾米的眼神,拨了拨肩膀上风干的熊头,道:“这叫时尚,在我们那儿有事没事开什么服装周,好多人想穿皮毛还穿不起呢~”
“还有啊,我们可不是来做贼的,我们是来吃大餐的,还是不用钱的大餐。”揉揉艾米的小耳朵,眼神空灵语重心长地说:“艾米啊~你要记住了,以后吃饭不给钱这样的好习惯可一定要保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