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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阿宝

余生漫漫共情长 西极冰 4844 2024-01-21 12:49

  <link href="/r/book_piew_ebook_css/8560/516198560/516198568/20200805145908/css/"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火锅店里,沈沫在专心致志地给冯奇烫菜,他好像怎么都吃不饱,桌上已经摆了无数空盘子。

  袅袅热气中,冯奇的脸有些模糊,更多了几分神秘。

  因为叶铭诚的真诚相待,沈沫自然会爱屋及乌,对冯奇甚是客气。

  不过她心里很纳闷,像叶铭诚这样生性孤傲凉薄的人,居然也会有这种交情的朋友,着实罕见。

  沈沫问道:“冯先生,你和铭诚相识许久了吧?”

  “小沫沫,能不叫冯先生这么见外吗?”冯奇莞尔一笑,又道:“我与铭诚认识二十七年了吧。”

  沈沫恍然大悟,“原来你们是发小呀?我就说,铭诚那样淡漠的性子怎么会有你这样的朋友呢。”

  “铭诚是那种在战场上可以交付性命的朋友……”冯奇顿了顿,又道:“他很挑剔,能放在心上的人不多。”

  这样的评价,沈沫倒不好接话。

  曾经的叶铭诚她已经不记得了,无论如何想不起来。而如今的他,也不够才相处两三个月,知之甚少。

  冯奇虽然爱揶揄人,但不会逾越,他是个及有分寸的人。这般评价叶铭诚,应该是真朋友没错了。

  男人间的友情,沈沫是不太能体会。反正她和秦水儿、洛月之间,大多数时候都损来损去,真正遇事就同仇敌忾。

  叶铭诚进来时,就看到沈沫与冯奇相谈甚欢,冯奇笑得跟个孩子似得。记忆中,他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开心了。

  他不禁愣住了,又想起了那年……

  唉!

  沈沫抬眼就看到了叶铭诚,连忙挥了挥手,“铭诚快过来,我给你叫了一份不辣的牛肉炒饭。”

  叶铭诚走上前,亲昵地揉了下沈沫的头发,道:“谢谢老婆!”

  冯奇睨他一眼,淡淡问道:“萧家的人?”

  “萧远成知道你回来了,估计是来者不善。晚点儿我让桑也派两人去伺候你,你意下如何?”

  “你觉着,我已经到了需要人伺候的地步?”冯奇瞪了叶铭诚一眼,很是不以为意地道:“放心,他忌惮你,绝不会轻易对我下手。”

  “我只是……好吧,吃好了吗?送你回酒店。”

  “不用,刚高斯发信息说阿宝已经送过来了。”

  叶铭诚顿时一愣,“这么快?”

  “高斯的效率你懂的!”

  冯奇说着拿起纸巾斯文地擦了擦嘴,望着面前的空盘子唏嘘了声,“这是十年来我吃得最饱的一顿饭,小沫沫在身边陪着,果然下饭得很呐,嗝……”

  于是叶铭诚和沈沫都不约而同瞪了他一眼。

  离开火锅店过后,三人一同往停车场那边去。

  冯奇在路边停了下,也让叶铭诚和沈沫不要做声,随后他静静地侧耳听了许久,忽然把手放在嘴里吹了个响亮的口哨。

  倏然间,一道漆黑的影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由远及近,好像是一条狗,身上还穿着有闪光条的衣服。

  不过瞬间,这狗就已经冲到了冯奇面前,扬起腿扑到了他身上,尾巴像装了发动机似得摇个不停。

  德国牧羊犬,聪明、稳重又帅气的犬种之一,常用于军警方面,缉毒、护卫和侦察等,特别广为人知的一类犬。

  它身上穿的迷彩衣服,上面印有两句话,左边“别惹我”,右边“我有主”,然后这衣服上还有一个不知道代表什么意思的徽章。

  瞧着,像是深藏不露!

  冯奇轻轻摸了摸这狗的头,道:“阿宝,给这位漂亮的小姐姐打个招呼,她是你偶像的夫人,以后要爱屋及乌。”

  阿宝……偶像……

  沈沫睨了眼叶铭诚,有些忍俊不禁。

  阿宝抬头无比热忱地看了眼叶铭诚,才又看向了沈沫,歪着头把她仔仔细细打量了番,摇着尾巴走了过来。

  “汪!”它好像真的在打招呼。

  沈沫小心翼翼伸出了手,“阿宝,你好!”

  “汪!”阿宝也伸出来一只脚,搭在了沈沫手里。

  “哇哦,它怎么这样聪明啊?讲什么都懂。”

  阿宝眨巴了一下眸子,傲娇地昂起头轻轻吠了声,又回到了冯奇身边。

  冯奇揉揉它脑袋,转头跟叶铭诚道:“好了,你们俩就自己回去吧,我和阿宝赏赏这南城夜色。”

  叶铭诚本想说什么,但蹙了蹙眉又打住了,目送着冯奇远走。

  一人,一狗,一轮椅,在夜幕下好像显得特别孤寂。不一会儿,就被这浓浓夜色全然吞没。

  “铭诚,这样……可以吗?”

  “阿宝是军犬,警惕性很高,别担心!”叶铭诚揽过沈沫在怀中,又道:“冯奇也不是泛泛之辈,一般人伤不到他,咱们走吧!”

  回家的途中,叶铭诚很安静,像是有什么心事一样。

  沈沫也不好相问,她从来都觉得打探别人**是一件很不礼貌的事情,即便这个人是丈夫。

  不多久,倒是叶铭诚自己打破沉默了,“冯奇那双腿是因为救我才受伤的,我欠他情分的这辈子都还不清。”

  沈沫一愣,“救你?”

  “嗯!”

  叶铭诚点点头,没有就这事儿继续往下说,因为也关乎到沈沫和叶家的内部风云,实在不堪回首。

  沈沫也没再盘根问底,像叶铭诚那种身手都需要人救,救的人还伤成那样,绝非她能想象的。

  冯奇过于低的体温,以及他手上密密麻麻的疤痕,都足以证明那不是三言两语就说得清的事。

  叶铭诚本想把冯奇的来意告诉给沈沫,但寻思这事儿一时半会也做不好,就打算等订货会过后再说。

  于是他道:“老婆,霓裳制衣和沈千鹤那边的事情你暂且不要管,因为涉及到一些商业上的东西,你不太懂。”

  “我知道,但那是我爸妈的基业,是肯定要夺回来的。”

  “傻瓜,有我在还需要你出手么?我说了,你只要把我管着,就能够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了。”

  沈沫忍不住嗔了他一眼,道:“你自吹自擂也不嫌害臊,好在只有我听到,给别人听到要笑死你的。”

  叶铭诚也笑了,道:“别人不敢质疑你老公的,你嫁了这么好一个金龟婿,还不赶快把我看紧点,免得被别人抢了。”

  沈沫歪头看了他一眼,又想起了秦水儿说的“你被催眠了一部分记忆,把他给忘记了”。

  往后余生,她哪怕忘记自己,也绝不会忘记叶铭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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