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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有吉他吗?我要唱一首民谣。

  事后两位大佬顶着锃亮锃亮的卤蛋,喜眉笑目地携手离去,这让在后面的云栾人生感到怀疑。

  说好的让他们惊慌失色,誓死不从呢?说好的要给点颜色他们看看的呢!怎么感觉我是过来送理发服务。

  对了,尼玛张正浩还把我理发器给顺走了。

  云栾下意识地摸了摸头,却没有那两人摸头的顺畅感。

  “难道光头真的就这么舒服?”他嘀咕着,锁好了木门后准备打车去学校。

  对于他来说打车比开车要方便的许多,哪里都可以停,哪里都可以上。以至于他车库里王学文他们送给他的各种豪车,那都是常年蒙尘。

  云栾给从梓姗打了一个电话,就率先来到了琴房。

  不知为何,他突然想到了前世的一首音乐,坐在钢琴旁,情不自禁的便边弹边唱起来。

  “十七岁那日不要脸”

  “参加了挑战”

  ......

  “喜欢我 别遮脸”

  “任由途人发现”

  “尽管唱”

  ......

  “哪首潮水 忘情水”

  “不再经典”

  “仍长埋你心中 从未变”

  一曲结束,云栾也发现了站在门边双眼满是星星的从梓姗。

  “云栾这是什么粤语歌,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过?”从梓姗一脸迷妹样地小跑到了云栾身边。

  “《十七岁》一位我很喜欢的前辈唱的歌。”

  “有机会,你要教我唱。”

  “没问题呀!”云栾欣然答应,来到这个世界后,他让很多那个世界歌曲、电影、电视剧也都成为了这边的经典。

  不过等到三大娱乐公司成为天朝最顶尖的娱乐公司后,他便没有再发过歌曲了,这四年也就唯一拿出来过一首《遇见》。

  并且这首《遇见》他还没有发布网络,大家如今能听除了去看那个视频,再就是一些网络歌星的翻唱,可即便是翻唱的歌曲也依旧在各大音乐榜上高居榜首。

  其中最有名的就是一对斗音上的情侣,豆花情侣翻唱的《遇见》。在他们的评价区也全都是一些,堪比原创,超越原唱的声音。

  云栾也慕名去听了一遍,不对是只有半遍,一个开头他就知道了,这世界上没有人会比姐姐和从梓姗合作的那首《遇见》更为动听。

  “云栾,你约我出来是有什么事情要告诉我吗?”在来的路上从梓姗便已经想象过成千上万个云栾约他见面的理由。

  表白?表白?表白?表白?...表白?

  “我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云栾神神秘秘道。

  虽然在心中已经想象过千万遍这个场景,可等到这一天真正来临的时候,从梓姗还是无法做到镇静的面对。

  看着从梓姗激动的表情,云栾也一样激动道:“梓姗,我决定和你一起去参加青春101!”

  本以为从梓姗会高兴地蹦起来的云栾,瞬间就捕捉到了她眼底深处的一抹失落。

  这妮子怎么回事,先前不是还十分期待要和我一起登上更大的舞台的吗?

  他觉得自己打开方式可能不对。

  就在他准备再说一边的时候,明明先前眼底深处还有一抹失望的从梓姗,此刻却激动地冲了过来死死地抱住了他。

  “真的吗?真的吗?云栾你是真的要和我去吗?”

  仿佛不敢相信自己听见的消息,抱着云栾的从梓姗还不断地询问着。

  感受到怀中温暖,云栾的心也瞬间化了开了,摸了摸从梓姗给出了肯定的回答道:“当然是真的,我会陪你一起走下去的。”

  ......

  408宿舍内,其他三人听见云栾宣布与从梓姗一起参加青春101的消息,全都露出了果然如此的神色。

  一阵哀嚎后,天哥仗着自己的身高,摸着云栾的头叹息道:“狗子,你长大了,有自己的狗子,爸爸们会祝福你的。”

  云栾抬手将他手挥开,无语道:“爸爸请你们吃烧烤,你们去不去。”

  “好呐!爸爸!”宿舍三人立马高声回应道。

  很快四人就出了校门,来到了大学四年经常来吃的大排档。

  “老板一百串羊肉串,一百串牛肉串,一百串腰子!”天哥一坐下就豪迈道。

  其余三人也并没有反对,显然这三样就是他们四年来必点之物。

  很快老板就将七七八八的东西全都上齐了。

  坐在露天底下,围着小桌子,天哥一手撸串一手拿着啤酒瓶,含糊不清地问道:“小云,你是真的要去混娱乐圈吗。”

  身为娱乐圈之王云栾,显然对混娱乐圈没有多大的意思。

  娱乐圈那是用来混的吗?那是用来玩的!

  将手上一串腰子一口撸完,云栾也一样含糊不清地回复道:“我对娱乐圈没兴趣,我参加比赛只不过是陪从梓姗走一趟而言。”

  听到这,三个笑嘻嘻撸串的室友,全都放下手中的串,手中啤酒瓶一本正经地看着云栾。

  云栾被他们正经神色吓到:“怎么?我不混娱乐圈你们还有意见不成?”

  “我们对你没意见,我们对从梓姗有意见!”张时祯大着舌头道。

  云栾疑惑地看了三人一眼。

  随后宿舍三兄弟,就开始拉着云栾一本正经的分析,从梓姗以后进了娱乐圈一定会是大明星,到时候肯定会反手就把云栾踢掉!

  三兄弟一本正经的分析着娱乐圈的黑暗,身为当今天朝娱乐圈幕后的**oss,云栾也一本正经地跟着附和。

  说到高兴处四人还一起举杯干一个。

  就在四人都喝的高兴时,前面广场上突然有人摆好了音响唱起歌来。

  那广场上唱歌的人技术还算不错,吸引了不少人过去围观。

  《遇见》的歌手突然传来,天哥三人眼睛刹那间像猫看见了老鼠一般发亮,三人怂恿云栾道:“云栾大学四年我们就没听你唱过歌,怎么前天还在晚会上一展风采,今天不给哥几个吼一嗓子。”

  随后他便拉着已经喝的有些醉意的云栾,向着人群而去。

  满是酒意的四人来到了人群中,不需要挤大家就都给他们让出了一条道。

  天哥十分自来熟的走到唱歌的小伙身旁,大着舌头道:“哥们,我兄弟学唱歌的,我们可以唱一首吗。”

  起初两米高的壮汉歪歪倒到地走到小伙面前,还将小伙吓了一跳,以为他要找他麻烦。

  在听见他说要唱歌后,便立马将手中的话筒递了出来,还十分热情问道:“兄弟,你要唱什么歌,我给你找伴奏。”

  “就哪首遇见吧!”天哥替云栾点好歌曲,就将话筒塞到了他手中。

  正迷糊着的云栾突然拿到话筒,旁边的音响也响起了《遇见》的伴奏,不过显然这个伴奏不太标准。

  看到宿舍三人投来,期待的眼神,小伙也在一边打着拍子。

  云栾也就迷迷糊糊的拿起了话筒准备开始唱,可就在他开始唱的那一瞬间。

  一个二十多年来难以忘记的场景就突然出现在了他的脑海中,那是前世他在学校的联欢晚会一展歌喉后,被学校混混大半夜逼在舞台上脱光衣服,干着嗓子唱歌的场景。

  刹那间云栾的腿开始抖了起来,喉咙里好像也无法再发出声音。

  站在人群中的他,也仿佛像是被脱光了衣服在被众人围观一样。

  《遇见》前奏已经过去了很久,而云栾却迟迟没有开口。

  这时围观的人群们,耐心也全都用完了,开始不满地喊道:“到底唱不唱?不唱就下去!”

  “是喝多了还是不会唱啊!”

  “怕丢人就别拿话筒啊!”

  “能不能不要浪费我们的时间。”

  “哟,你们看他的腿还在发抖了。”

  一旁天哥见状不妙,大吼道:“吵什么吵,我哥们喝多了而已。”

  向小伙投以了一个歉意的眼神,他便准备扶着云栾回去。

  这时的围观的群众也全都嘘声了起来。

  “不会唱就别上来丢人现眼呗。”

  小伙见人群越来越吵,也是连忙走到云栾手边准备拿回话筒,想观众道歉。

  而就在他的手那到话筒那一刻,云栾握着话筒的手却突然用力起来。

  咳了咳,他小声道:“有吉他吗,我想唱一首民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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