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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我们做陌生人

致命婚宠 北门望月 5118 2024-01-21 16:48

  这天,明月刚下了课,抱着一叠孩子们的画纸,从学校走岀来。

  燥热的夕阳,斜斜地,照在她身上,余晖把她的身影拉得很长很长。

  月月。

  马路对面,墨云飞身子斜靠在车前。他穿了一件蓝白相间的衬衫,黑色长裤。高大修长,却不粗犷的身材,很引人注目。

  你好。

  明月走过去,客气又疏离。

  墨云飞轻轻拧眉。

  你找我,有事?

  见她怀里抱着画纸,伸手去接。很重?

  不重。

  手在半空停住。半晌,苦笑一下,他收了回来。

  就想来看看你。墨云飞浑厚的声音,从薄唇中吐出。

  看吧。明月安静地站着,仰脸,有一丝倔强,看完了我就走。

  月月,你别这样。墨云飞拧紧的眉头,中间皱成了一条线,声音滞凝,在空中飘浮。

  要我怎么样?是不是还如以前,什么都要迎合你的口味。我告诉你,墨云飞,我乏了!明月有些不耐烦地说。

  月月,我知道,之前是我错了,误了你的心,我后悔了。

  以前,他的确认为明月就是个野丫头,与他心目中的女朋友标准相差甚远。她倒追他,他从未认真对待过。反而对她的死缠乱打,他觉得很烦。

  后来实在禁不起她的纠缠,答应试着与她交往。当他答应可以做她的男朋友,明月高兴得笑脸如花。他一点都不解,这有什么好高兴的。

  明月为了讨他高兴,处处迎合他。为他留长发,不抽烟,不喝酒,再也不泡吧,把自己装成一个淑女。可他知道,那只是她装出来的,骨子里还是一个坏女孩。

  后来,遇到谭蕾,一个真正让人赏心悦目,温柔体贴的女孩。他觉得,这才是他理想中的女友形象。

  谭蕾与明月是彻底不一样的女孩子。性格不一样,习性更不一样。谭蕾如一杯桂花酒,饮一口,让人心旷神怡。而明月就如一杯烈酒,沾一点,就会令人头晕眼花,心悸发慌。

  但桂花酒饮久了,也会感到单调乏味。偶尔来一口烈酒,高兴时助兴;伤心时解愁。

  你说完了吗?明月面无表情地问。

  你会原谅我吗?墨云飞低声问。

  我原凉你了。明月不加思考地说。说完了吗?我走了。

  扔下墨云飞,明月头也不回地朝公寓方向走去。

  月月,我知道你还没原凉我。墨云飞声音低哑,你以为司乔文就真的爱你吗?你了解他吗?

  明月站住,转身。

  走到墨云飞面前。她抬头,看着高出很多的墨云飞。她漆黑的眼睛如夜空的星光,闪着睿智的光芒,流光溢彩。

  墨云飞见她又返回来,以为被自己刚才的真情打动了。他知道,明月表面脾气臭,动不动就动刀动枪的,浑身带刺。与她相处久了,就知道,她是吃软不吃硬。

  月月!

  墨云飞心里涌起一丝惊喜,明月终是舍不得他的。

  墨云飞,我们好说好散吧,毕竟我们曾经也是真心付岀过。不能做恋人,也不能做朋友,那就做陌生人也不错。分手是你提岀来的,不是我逼你。我遵重你的决定。所以,该放手时就放手吧,何必呢!

  明月说完,潇洒转身。

  墨云飞杵在那里,直到明月的身影消失在街头。

  明月刚才只顾一吐为快。当她回到住宿,早己双眼朦胧。

  放手,不是轻易说放就能放。那可是她倾注全心的初恋,如一阵疾风扫过,说没就沒了。

  明月躺在阳台的沙发上,她喜欢这片宁静。软绵绵的沙发,像母亲的怀抱,包围着她的身子。仰望天空,浩瀚的天穹,繁星璀璨。

  晚风,从遥远的天际,带着栀子花香,拂过脸颊。在这个群星争辉的夜晚,阳台上的那株三角梅,开得正茂盛。花团锦簇,一朵朵,竞相争宠。

  煮一壶花茶,静坐在这片花影扶疏中的夜色里。在这样的一个夜晚,只有茶,才能帮她分担苦闷,让她心情豁然开朗。

  灯光穿过窗外的树梢,屋里落下点点昏暗的光影,一些光斑正好落在画架上的那幅画上,暗影绰绰。

  这是她正在绘画的一幅风景画。她喜欢大自然的风景,穿过这些炫耀的色彩,她能闻到令人陶醉的香气。

  她小时候,明光白和叶音工作繁忙,就送她到镇上姥姥家去。在那里,她上完了小学。

  乡下孩子野,也许就是在那里,养成了她的性子,天生不怕事。下河摸鱼,上树掏鸟。这些本是男孩子干的事,她干起来却得心应手。

  周末叶音来看她,看她把自己弄得泥猴样,只有摇摇头,这哪像个女孩。

  离姥姥家不离,有一位隐居的画家。画家经常背着一个画架,去镇上各处写生。一群小孩就屁颠屁颠地跟着瞎闹。只有明月很安静地在旁边观看。看这些颜料经画家之手,变成一幅幅五颜六色的画。这些色彩,美得让她窒息。第一次,她领略到,原来世上还有如此能触及到她心灵的东西。

  她也学着画家那样,涂涂画画。一次,画家经过她家门口,看到她的涂丫,对她姥姥说,这孩子对色彩特别敏感,可以送她去学画。

  姥姥也读过一点书,略懂画家说的道理,于是央求画家收她做学生。画家是一位五十多岁的男人,笑呵呵地收下这个小徒儿。

  后来,上中学时,父母把她接回了城里,送她去少年宫继续学画。这下,一发不可收拾,更加热爱绘画,并且越画越好。

  在乡下养成的秉性,回城里改不了,一身野气,邻里孩子叫她野丫头,她非跑去把别人打得头破血流不可。

  于是,她成了小区的小霸王。

  读中学,十三四岁的女孩子都学会了打扮,她还是一头短扎扎的头发,牛仔T恤。后来遇到任静儿,两人臭味相投,立刻成了形影不离的朋友。

  任静儿家境富裕。父母忙于打理生意,疏于对她的管教。她从小都是跟随保姆,对家里的保姆比对父母还亲密。

  青春期的孩子,总爱标新立异,以与众不同的行径为荣。内心敏感又脆弱。她们行为的迥异,如果被同龄人排斥,她们就会用更夸张的方式来宣泄。

  后来,认识了墨云飞。明月被他那忧郁的气质迷住,心中萌生岀一种感觉。这感觉,仿佛是一层朦胧的轻纱。轻纱里的东西,怎么也让她看不清楚。

  明月变了,不再那么张扬,变得乖巧温顺,心事重重的样子。在任静儿一再追问下,才知道她暗恋上了墨云飞,那可是学校的校草级人物,所有女生渴慕的对象。

  任静儿鼓励她,给她出主意,有了后来明月对墨云飞展开了猛烈的追求。

  在中学,大家都知道,高一的明月喜欢高二的大帅哥墨云飞。大家对她都嗤之以鼻,她还真有胆量。

  在被冷嘲热讽下,明月如一颗坚强的小草,越挫越坚强。在无数次墨云飞必经的路上,都会出现她的身影。

  都说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明月觉得她的这层纱,看似薄透,却比钢刀还硬。

  最后,这把钢刀被明月这把草刀打败,收入囊中。

  虽然后来还是以分手收场,明月也不后悔。谁沒个青春的冲动呢!

  每个人在成长的道路上,或多或少都会受伤。

  许多事情,总是在经历过后才明白。痛过了,便坚强了;跨过了,便成熟了;傻过了,便懂得了适时的珍惜与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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