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救下刘诗施!(求首订!)
常欢打眼一看,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刘诗施肯定遇到什么难事,来酒吧借酒浇愁,喝多了,被几个猥男子盯上了!
在京城这边的酒吧,这种事情非常司空见惯,很多猥男甚至专门等在酒吧里面,见到喝醉的女人,就带走,他们还给这种行为取个名字,叫做捡尸。
如果是那些普通女人,既然她们不自爱,常欢才懒得管闲事。
可刘诗施可不是普通女人,她可是未来的大明~星,流量小花之一。
更重要的是,常欢非常喜欢她清丽如仙人淡如菊的-气质。
最重要的是,刘诗施今年才岁,还是一个纯洁美好的女孩,怎么能被这群垃圾一样的捡_尸男玷呢!
可能有无聊的人会问,为什么常欢总会碰到这种英雄救美的好事,原来很简单,他的幸运值是点,倍于普通男子,当然会比普通男子更容易遇到英雄救美的好事!
更何况,系统开始许诺过他,这一世给他盖世桃花,这话不是随便说说的,这决定着,常欢的桃花运就是比一些无聊猥男好几十倍!
看到刘诗施即将遇险,常欢连忙把保时捷跑车停在路边,疾步飞奔过去。
刘诗施步履蹒跚,一个踉跄,险些摔倒在地。
常欢一把将刘诗施抱在怀里。
刘诗施米,练过多年芭蕾舞的身姿轻柔无比,柔若无骨,白皙的脸蛋一片酡红。
她媚眼如酥,醉眼惺忪,看到常欢英俊阳光的脸庞,最后坚持的一丝清明消退了,放心地躺在常欢怀里睡着。
原来,刚才刘诗施发现那几个猥的捡尸男,她感到十分恶心,便强撑着身姿,想要迅速离开,可酒劲上涌,她无法战胜,步履蹒跚,当她看到常欢之后,潜意识是那样想的“把第一次给这样的男人也不错”,然后理智迅速败给酒精,昏睡过去。
常欢一把将刘诗施娇柔的香躯抱起,往保时捷跑车走去。
那几个捡尸男不甘心猎物就这样被人抢走,一起跑上前,拦着常欢,狞笑道:“小子,这种事情也要讲个先来后到的,你这样横抢,不太合规矩吧?”
常欢冷冷地扫了他们一眼:“规矩?捡尸这种卑b耻的事情还有什么规矩可言?”
那几个捡尸男恼羞成怒:“你骂我们卑b耻,你自己不也正在捡尸吗?”
常欢冷冷地说道:“她是我女朋友!”
“卧槽!”一个长着酒糟鼻子的捡尸男讥笑道:“我们在酒吧里观察她老半天了,她就一个人,哪里来的男朋友?你别当我们傻瓜!”
常欢淡淡地说道:“她是我未来的女朋友!”
“卧槽!”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捡尸男嘲笑道:“我们上了她,她也是我们未来的女朋友了!尼玛,大家都是一个鸟样,还踏马的装清高!”
另外一个脑袋光溜溜的秃头捡尸男叫嚣道:“哥几个,跟这个小白脸客气什么,把他打一顿,把这妞抢走,这妞太漂亮了,太有气质了,我等不及了!”
常欢反手把刘诗施软柔的香躯背在背上,冷冷地扫了三个捡尸男一眼:“你们本来罪不至死,现在走,我还饶你们一命,如果还得寸进尺,那就别怪我不客气!”
那三个捡尸男看常欢面容俊秀皮肤白皙,以为他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白面书生,全都猖狂大笑:“尼玛还挺会拽词啊!兄弟们,一起上,把这小白脸弄死,把这妞抢走!”
他们说着,一拥而上,冲向常欢。
“天作孽,尤可存,自作孽,不可活!”常欢眼里寒光一闪,飞起一脚,踹在秃头捡尸男的胯之下!
这一脚,动若霹雳,宛若一个千斤巨锤,狠狠砸在秃头捡尸男的要害!
秃头捡尸男横飞七八米远,倒在地上,身下血肉模糊,一声不吭,昏厥过去!
络腮胡子捡尸男和酒糟鼻子捡尸男大惊失色,想要逃走,却已经迟了!
常欢腾空而起,飞起两脚!
他一脚踹中酒糟鼻子捡尸男的胯。
酒糟鼻子捡尸男要害血肉模糊,飞起八九米高,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扑通一声,落在垃圾桶里面!
常欢另外一脚,也不偏不倚,踹中络腮胡子捡尸男的胯!
络腮胡子捡尸男的要害也血肉模糊,飞起七八米远,撞在酒吧的墙上,发出一声沉闷的巨响,然后昏厥过去。
常欢背着刘诗施,把刘诗施放在保时捷跑车副驾驶座,给她系好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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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常欢给谢正风打个电话:“正风,魅力四射酒吧是在你的辖区吧,这个酒吧门前有三个捡尸男企图对一个美女行凶,我见义勇为,把那美女救走,你让人去把那三个捡尸男带走,他们之前肯定犯了很多起那种案子!”
谢正风大喜:“欢哥,太谢谢你了,你又给我立功的机会了……”
“不用谢,配合你们警方维持治安,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常欢笑呵呵地挂掉电话,收起手机。
他不想像那些捡尸男那样乘人之危,便想把刘诗施叫醒,问清楚她住在哪里,好把她送过去。
可刘诗施彻底喝醉了,彻底断片了,怎么弄都不醒。
......... ... .......
实在没有办法,常欢只好发动保时捷跑车,开向他租住的地方。
一个星期前,他租住了一个酒店式公寓,一室一厅一卫的格局。
他背着刘诗施,进了卧室。
他刚准备把刘诗施放在上,刘诗施却哇地一声,吐了出来!
一大口,吐在他的脖子上,衣服全部弄脏了!
刘诗施吐了一口还没完,又哇哇吐了好多口。
她自己的衣服也弄脏了!
常欢看看自己的身上脏了,刘诗施她自己的衣服和身上也脏了,实在没办法,便抱着刘诗施,到了洗手间。
他把自己脱得什么都没有,也把刘诗施脱得什么都不剩。
刘诗施脸蛋小,就是最上镜的巴掌脸,皮肤粉白,五官单独拎出来都没有什么非常抢眼的,但组合在一块儿,就让人觉得特干净、舒服,有种淡淡的温婉感,一笑一颦都有说不出的温暖,笑起来眉目很好看很动人,像羊脂白玉,温润平和,美而不自知。
而且,刘诗施常年练习芭蕾舞,形体非常优美,肩颈端得很平,肩胛骨打开,脖子向后,外加一对匀称的锁骨,一站在那就显得气质端庄,落落大方。
她的身材非常好,腰非常细,盈盈可握,上围又是恰到好处。
还有一点,她的皮肤很白,很嫩。
完全可以想象,常欢给刘诗施洗澡,经历了怎么样的天人交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