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菜其实是用来摆谱的,到底是不是好吃,司鸿初作为屌丝表示不了解情况。
司鸿初无声的叹了一口气,心里感慨:“这就是有钱人的生活”
转眼,侍者来到司鸿初面前,恭敬的问:“你想吃点什么?”
司鸿初想也不想,答道:“金钱肉。”
蓝昊和曹珮如一起看向司鸿初:“什么金钱肉?”
“我只是听说过有这么道菜,很想见识一下..”司鸿初耸耸肩膀,不太好意思的说:“据说,这道菜的做法,是给驴放爱情动作片,趁着驴有生理反应的时候,一刀切下来,然后再切成一片一片的,用热汤一遍遍的浇,直到熟透。因为每一片正中有个孔,看起来有点像古代钱币,这才得名。”
曹珮如咯咯笑了起来:“竟然还有这样的菜。”
“当然。”司鸿初点点头,很认真的道:“不过,据说吃这道菜的人都不是为了吃菜,而是为了看片儿。”
“现在的孩子,真是什么都懂。”蓝昊笑着问侍者:“能做吗?”
侍者一脸的为难:“这个真没有.”
既然没有金钱肉,司鸿初就点了十几个其他的菜,只挑贵的不挑对的。反正有人请客,借机品尝一下有钱人的生活。
尸体被无声无息的抬了下去,过了一会,所有菜都端上来了。
曹珮如夹起一条龙须尝了尝,点点头:“不错。”
蓝昊也尝了一口自己点的菜,随后说道:“曹女士,我只有萱萱一个女儿,有人敢对萱萱不利,我肯定不会放过他。”
“我能理解。”
“如果曹女士掌握什么线索,希望能及时告诉我。”顿了顿,蓝昊一字一顿的道:“这对你来说也很有必要,既然你的手下能暗中被收买绑架小女,也就能被收买对你不利。”
曹珮如笑了笑,岔开话题道:“对了,听说你旗下的一家地产企业,拿下了远郊的一块地修建高档住宅区,有没有兴趣跟我合作一下?”
两个人很快谈起生意上的事情,好像之前根本没有任何冲突。他们该吃就吃,改喝就喝,也没在意这里刚才还有三具腐烂的尸体。
突然之间,司鸿初感到,其实他们根本就是在尸体之上吃吃喝喝。
但凡他们这样的人,都是踩着无数白骨,才站到了今天的位置上。更要吸取无数无辜者的血汗,他们才能够巩固这个位置。
就比如蓝昊,似乎做着房地产开发生意,正是许许多多他这样的地产商,把这个国家的房价炒的比m国还高。
很多人辛苦一辈子攒下的积蓄,只是换来了一个小小的蜗居,而这些积蓄中的大部分很轻易的化作了他们嘴里的酒肉。
从这一层意义上来说,其实他们吃的菜并是不名贵,而是血腥。
曹珮如只是象征性吃了几口,然后用餐巾优雅的擦了擦嘴,起身告辞了。
蓝昊看着她的背影,若有所思的问:“你和她关系很好吧。”
“我觉得有必要澄清一下”司鸿初耸耸肩膀,很无奈的把两个人相识的经过说了一遍。
蓝昊听罢,呵呵一笑:“原来是这样。”
“没错。”司鸿初说着,叹了一口气:“其实我对曹姐根本不了解,不知道她是什么人、做些什么事.”
“这么说,曹珮如对你也不了解,却敢派你上去跟老黑对赌。她这个人,做事总是这么出人意料,也许这就是她最成功的地方”瞥了一眼司鸿初,蓝昊淡淡的道:“我可以告诉你曹珮如是个什么人。”
从当初误打误撞进了菁华池,给曹珮如的丝袜美足按摩,司鸿初就对曹珮如这个人很感兴趣。
她看起来是那么的优雅,谈吐举止落落大方,如同名门贵妇,却又做着最为血腥黑暗的事情。但凡有她这样姿色的女人,走到哪里都会吸引无数男人的目光,而她却让男人不敢直视。
这是一个有故事的女人,可是司鸿初虽然很想知道,现在答案摆在眼前,却又不急了。
见司鸿初不说话,蓝昊自顾自的讲了起来:“国内有六大世家,也就是六个庞大的家族。他们家学渊源,有着悠久的历史传承,家族成员大都身份显赫。”
“哦。”司鸿初点点头,试探着问道:“蓝先生你..”
“很荣幸,思北蓝氏正是其一,我们的家谱可以追溯到明朝开国猛将蓝玉。”顿了顿,蓝萱接着介绍道:“曹珮如出身于敬思曹氏,是实力雄厚的金融世家。”
司鸿初挠挠头:“可她做的生意,好像跟金融没关系..”
“新华夏立国的时候,敬思曹氏分作两支,一直去了m国,另一支留在国内。”喝了一口茶,蓝昊缓缓说道:“在m国的那一支,经过百年来的苦心经营,缔造起了庞大的金融帝国。但敬思曹氏的这一任当家人,却是出自国内这一支,可以想见的是,m国那边必然不服膺。不过,这个当家人很有手腕,在国内这边营建起庞大的势力,可以说通吃黑白两道,最终摆平了家族。”
“这跟曹姐有什么关系?”
“曹珮如属于家族旁支,本就不受待见,加之家族内部当时权斗激烈,更没有人去在意她。不过,从辈分上来说,她是这一人当家人的姑姑,于是她就去投奔这个当家人了。幸运的是,当家人很信任她这个姑姑,委以重任.”凡是豪门争斗,都有些狗血的地方,但蓝昊提起这些却很感慨,似乎是被影射到了什么:“后来,当家人带着自己的几位如花美眷去了东南亚一个不知名的小国,做了逍遥的土皇帝。家族生意基本也转移到m国,只留下了一些黑色势力,交给曹珮如打理。”
“原来是这样。”司鸿初点了点头,难怪曹珮如作为世家之女,竟然会走上黑道。也正因为是世家之女,曹珮如不只是黑道老大,背后还有其他势力。
“曹珮如很能干,把这支势力发展壮大,如今拥有半座广厦,而且还辐射覆盖了周围好几个城市。”
(楚辞按:关于敬思曹氏的故事,可看我的制服女友)
介绍过曹珮如,蓝昊突然话锋一转:“我能发现,你对曹珮如有些困惑,现在已经得到解答。对于你,我也有些困惑..”
“怎么讲?”
“因为你根本不像山区出来的孩子。”蓝昊一边说着,一边仔细观察着司鸿初的神色:“比如说,我听萱萱讲,你不仅懂音乐,还擅长一样非常少见的乐器。蓝叔叔不才,也是自幼学习音乐,却从没听说过这种特雷门琴。”
蓝昊的困惑是有道理的,一个贫困山区出来的孩子,懂的东西竟然比世家子弟还要多。
其实司鸿初自己也有这个困惑。
桃花村是一个非常普通的贫困山村,充斥着北方农村的那种难闻的气味,这几年附近建了几所工厂,工业污染搞得整个村子的色调都是灰蒙蒙的。
那里的孩子将来面对两条路,或者留在家里务农,或者进城打工。然后每天回家,守着老婆孩子看电视,偶尔上一下网,既不读书也不看报,更不关心外面的世界。
这种生活方式不知道已经延续了多久,从来没有人想要去改变,很可能还会继续延续下去。
但母亲不一样,在村子里最早买电脑,并且安装宽带。
在一个几乎与世隔绝的地方想要做到这一点,非常难,还要花很多钱。母亲却义无反顾,让司鸿初通过互联网了解这个世界,并且告诉司鸿初:“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你在外面一定会有番作为!”
司鸿初不认为做为农村出来的屌丝,自己有什么能耐去做一番事业。
不过,从很小的时候,司鸿初还是希望能走出去,离开这个巴掌大的山村,看看外面世界的富饶和繁华。
母亲对此很鼓励,而且努力满足司鸿初的兴趣爱好。
司鸿初想要读书,她买来成堆的名著。司鸿初喜欢音乐,她想方设法买来乐器,并把司鸿初送到省城去学习。
正是司鸿初在省城的时候,偶遇一位享誉全球的音乐家。他很欣赏司鸿初的才华,让司鸿初学习特雷门琴。
从小到大,司鸿初掌握的很多东西,几乎都是这样学来的。
比较奇怪的是,司鸿初的所有兴趣爱好,都需要大量的金钱支撑,可母亲总是能拿出钱来。
家里的收入基本靠农活,有时还要母亲和司鸿初给别人帮忙,赚些外快补贴家用。
司鸿初不知道母亲的钱是哪来的,母亲只是用钱支持司鸿初的学习,却不给司鸿初做别的用。
如果司鸿初想要小提琴,至多两天就可以得到。如果司鸿初想卖身新衣服,就算央求一个星期,母亲也只说没钱。
可以说,司鸿初过的生活,是其他农村孩子不敢想象的。
母亲也有严厉的一面,不允许司鸿初偷懒,还让司鸿初学习各种礼仪。甚至于她教了一些东西,是司鸿初认为完全没用的,比如怎样品鉴红酒,鉴别古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