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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8章 奖励任务:手15

  谭乐倒是没有多想,她可不知道自己面对的货,装嫩她还厉害,漆刷得她猛多了。品書網 </p>

  一般悖逆之魂一旦得到机遇重生、穿越或者莫名拥有了什么金手指,立刻觉得自己变成整个世界的主角。</p>

  肯定是老天都觉得对不起我,要我重新来过,别人都是为了衬托我或者等着被我打脸的,我才是真理,我做什么都是正确的。</p>

  于是心安理得去伤害别人,因为整个世界都欠他一辈子的幸福。</p>

  所以谭乐觉得闫豆豆一定是被“她”给吓到,跟当初的娇小姐陈君一样,没胆子跟一个女鬼叫嚣,却敢把怨气撒到无辜的自己头。</p>

  黑夜里,谭乐无需掩饰自己,她看着闫豆豆的方向阴森而恶毒的笑了。</p>

  她却不知道,视力已经快达到夜眼的林夕将她的表情尽收眼底。</p>

  谭乐知道,闫豆豆又完蛋了,所有被她拿到初潮血的,都活不过年去。</p>

  平日里曾经被那女鬼吸了经血的,等到她脱棺而出之日,也会苍老二十多年,瞬间变成年大妈。</p>

  谭乐的确是个重生而来之人。</p>

  她家里只有她跟弟弟两个,父亲体弱多病,母亲一个人苦撑着这个风雨飘摇的家。</p>

  谭乐知道,她的一切都是要给弟弟让路的。</p>

  她读初一的时候,弟弟小学五年级。</p>

  谭母说,女娃子家,识得自己的名字行了,又考不大学,读书有什么用?你又不是小白屯的丁佳慧。</p>

  小白屯的丁佳慧考了qh大学,听说出来是副县级,拿到录取通知书那会,县教育局局长和县里两个领导带着他们学的校长、教导主任和所有学科的老师敲锣打鼓去了人家家里,又送东西又送钱,十里八村都传开了,说老丁家这下祖坟都冒青烟了。</p>

  还有一年听说丁佳慧分配了,只要是考进京城那三个大学的,学费都是县里给出。</p>

  谭母总强调她脑子笨,没人家丁佳慧的本事,别糟践家里的钱,钱还留着给父亲看病给小弟念书呢!</p>

  谭乐撇嘴,还不是重男轻女?小弟成绩还不如她呢,怎么小弟念书行,她念书是糟践钱了?</p>

  谭乐一咬牙,跟谭母诅咒发誓说,她绝对会考出去,吃公家饭。</p>

  徐乡长跟她家是一个屯子的,他婆娘在自己小学毕业来过一次,说只要答应把她嫁给徐明,初毕业给她安排去乡里班。</p>

  徐明是个弱智,走路要靠人扶着,半边身子都不协调,看见人一翻白眼,连点黑眼珠都看不见,吓死个人。</p>

  谭母涎着脸说,女娃子去什么乡里班,抛头露面多不好,不如乖乖跟徐明在家里呆着。</p>

  徐乡长的婆娘是一愣,结果后来才弄明白,感情是要把这个机会留给谭乐的小弟谭欢。</p>

  谭乐偷听到了她们的口头婚约内容,把谭母跟弟弟都恨了,这是把自己往火坑里推啊!</p>

  谭欢?瘫痪吧!</p>

  她以这件事要挟父母,必须等到她初毕业,考得重点,那自然婚约不算数,考不她回家嫁给徐大傻子,绝不后悔决不食言。</p>

  但是在此之前,他们家必须让她去学校住宿,不在家里住。</p>

  谭乐觉得她的家已经不能算家了,不愿意再面对这一屋子冷血的亲人。</p>

  谭母想了想,也只好由得她。</p>

  自家女儿从小有主意,能考重点高,基本都能考大学,最差也能混个正式工人,那都是吃皇粮的,到时候一样帮衬谭欢。</p>

  若是考不,她也没有啥借口,乖乖嫁给徐明也不错。</p>

  徐明虽然傻了点,可徐乡长这一根独苗苗,将来谭乐过门生个大胖小子,徐家还不是她说了算?</p>

  母女俩算盘都打得不错,于是各自退了一步,谭乐如愿以偿了初,并且初一开始住校。</p>

  这也是谭乐能当寝室长的原因,要知道,寝室长的住宿费每个月少收十块钱的,自然全都揣进谭乐的兜里。</p>

  谭乐小学在班级成绩还算不错,那是靠着死记硬背才勉强排了个前五名。</p>

  她满以为初凭着自己勤奋好学也一样能名列前茅,却不料初的东西跟小学完全不同。</p>

  英语第一堂课她懵逼了。</p>

  接下来是代数,继续懵逼。</p>

  初一跟得勉勉强强,期末考试考了个全班第十八名。</p>

  谭母说,这个成绩考普高都够呛,别去了。</p>

  谭乐不死心,坚持要学,母女两个闹了个半红脸,谁的心情都不太好。</p>

  等到谭乐二年级,添了物理和几何,她的成绩直接跌到二十五名开外,心理压力很大。</p>

  这个时候宿舍的一个女生早被发现,睡死在了被窝里。</p>

  没过多久,开始了特长班的选拔。</p>

  谭乐本想着这简直是天来解救她的,赶紧报了名,结果乐理知识不过关,说是音色和音域也都赶不同班的闫豆豆。</p>

  学校三个名额确定下来,分别是一年级的陈君、张秀丽和二年级的闫豆豆。</p>

  好像是为了让谭乐承受更多的折磨,选的三个人竟然都是一号寝室的,同学们都说一号寝室真是个出歌星的地方啊!</p>

  谭乐最羡慕嫉妒恨的人,其有同班同寝的闫豆豆一个。</p>

  都是穷人家的孩子,人家闫豆豆的哥哥放弃读书,做工也要让妹妹大学。</p>

  在学校也没见闫豆豆怎么努力学习,可成绩是永远排在前五名里,唱歌还那么好听,都叫她“乘风镇小百灵”。</p>

  谭乐忿忿不平:怎么好事都是她的呢?凭什么?</p>

  看着闫豆豆每天跟另外两个特长班的同学努力补习乐理,没事哼唱着港台歌曲,幻想着以后也成了大歌星怎样怎样,谭乐跟被灌了一肚子加勒海的原汁海水一样,又苦又咸又涩。</p>

  她怎么不去死呢?如果闫豆豆死了,是不是那个改变命运的名额归她谭乐所有了呢?</p>

  可能是冥冥真的有个神仙听到了她的祈愿,没过几天,一个寝室的女同学居然莫名妙死在男厕所里。</p>

  听说可能是被糟蹋死的,两条腿里都是血。</p>

  她家里嫌丢人,也没问个一二三把她拉回家里草草下葬了。</p>

  谭乐一阵失望,为什么死的人不是闫豆豆呢?</p>

  可说也怪,从那时开始,闫豆豆一天一天苍白消瘦,变得傻乎乎的,晚常常尿床,还大声叫着:“手,手,别抓我!”</p>

  谭乐看她的样子,心里是一阵暗爽,第二天故意问闫豆豆:“什么手啊,什么别抓你?”</p>

  哪知道,闫豆豆突然面色大变,尖声叫着:“我说出来了?我说了?完了,完了,我要死了!”</p>

  然后闫豆豆疯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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