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业的第一天晚上, 营业时间比明谦想象的更长,一直忙到了凌晨两点。
原本他以为客流量的高峰期应该是晚上七点到九点,但十二点的时候又迎来了一次新高峰。
凌晨来的客人很多都是已经在酒吧或ktv喝得醉醺醺的客人, 刚开始还给明谦找了不少麻烦。
他的动作稍慢一些,或者有什么菜已经卖光了, 这些客人就会态度恶劣的破口大骂,骂完之后就开始吐,吐完清醒了一些, 然后开始吃火锅,继续喝酒。
明谦从来不知道还能遇上这种客人,心里再生气,面上也要笑嘻嘻。
唯一的好处是酒水卖的很好,酒水利润高, 今天光是酒水的盈利就超过了明谦的预想。
“老板,打包。”这些喝过一轮酒的客人其实吃不了多少东西,但是点的不少,剩下的要打包带走。
“汤和菜是分开打还是一起?”明谦拿着两个包装盒过去, “分开打的话明天你们热出来就不会太辣,一起打的话泡一晚上明天会更辣, 不怎么能吃辣的话还是分开吧。”
这一桌已经有人喝醉了, 正被其他几个人搀扶着往外走。
剩下的人也喝得差不多,双颊绯红, 男人打了个酒嗝, 他有些大舌头, 说话很含糊:“分、分开打。”
明谦把菜打包好, 目送这行人出去。
现在店内还剩三桌人, 这个点也不再接待新客人, 但还是不断有人来问,明谦都要带着笑容解释,脸都快笑僵了。
这一天结束的时候,明谦觉得自己手臂和腿已经不再是自己的了,他全身上下写满了两个字――累和酸,后厨除了汤底以外只剩下了两根黄瓜,依依不爱吃这个,陈言和遥一人一根,打扫之前就给解决了。
“明早再过来收拾。”明谦把碗篮重叠在一起,眼含泪光的打了个哈欠,他眯着眼睛,“回去收拾一下睡吧,明天还得正常营业。”
不知道明天有没有人点外卖。
刚到家,明谦就躺在了沙发上,他几乎是一步也挪不动了,从店里走回来花光了他所有的力气。
陈言也跟着一起回来,今晚和遥挤一挤,毕竟现在都接近凌晨三点,明天八点之前还得到店里去。
“这房子真大。”和“土包子”遥以及幽君比起来,陈言显得相当有见识,一眼就看出这房子在人类社会绝对价值不菲,他砸吧了一下嘴,“我没户口,买不了房,就算买得了也买不起这里的房子。”
遥一进门就变回原形,他舔完自己的毛后问:“很贵吗?”
陈言哼唧道:“我以前在一个县里,那个县的房价一平都过万了,怎么不去抢?!还说地值钱,以前到处都是荒地。”
遥听不懂:“我跟着老板住,不花钱。”
陈言:“……我住洞府也不花钱,但是没有抽水马桶,还不通水电。”
而且还不能找人去通,因为在人族社会里,他的洞府属于违章建筑,被发现了肯定要拆除,还不会给他拆迁补偿。
幽君不需要去浴室,对陈言也没什么好脸色,他坐到明谦身边,伸手捏了捏明谦的后颈,他的手指微凉,在炎热的夏天晚上让明谦舒服的长叹一口气。
“就那,就那。”明谦享受的闭着眼,哀叫的肌肉得到了安抚。
陈言很有眼色的钻进了客厅旁的浴室,遥也钻进了房间。
现在客厅里只剩下明谦和幽君,明谦脸朝下的躺在沙发上,不仅没有精力,脑子也是一团糊涂,现在耳边似乎都还萦绕着店内吵杂的人声。
全身上下,只有后颈处被幽君捏过的皮肤触感鲜明。
幽君:“不过是阿堵之物,也值得你如此去换?”
他在责怪明谦为了挣钱不顾惜身体。
明谦含含糊糊地说:“谁会嫌挣得钱多?我挣得不是钱,是未来,是自由!”
幽君并不理解明谦的说法,更不理解挣钱挣的是哪门子自由,上古时期神兽异兽不用钱交易,难道就不自由了吗?
他们都是靠抢的。
被按得太舒服了,明谦的呼吸逐渐平稳,竟然就这么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幽君没有把明谦喊醒,而是抱起了明谦,一米八几的男人在幽君怀里,就像一把轻飘飘的骨头,幽君看起来轻松极了。
明谦的睡衣就放在床头,因为每天回来第一件事就是洗澡,加上自从跟幽君一起睡之后他再也没在睡梦中流过汗,所以睡衣是三天一换。
今天正好到了换睡衣的日子。
幽君把明谦扒光之后施了去尘咒,不用洗澡也能去除明谦身上的火锅味和脏污,然后再把明谦塞进薄被里,才打开衣柜给明谦找睡衣。
明谦的睡衣要么是超市的打折货,要么是领了券在网上买的,质量都很堪忧,破洞的已经全被明谦扔了,现在还留着的都是些他之前不怎么穿的睡衣。
比如胸前有一只粉红色卡通猫的睡衣,又或者是因为缩水变小的睡衣,穿上就是露脐装。
每一件幽君都很嫌弃,在他看来无论什么衣服都不需要过多的矫饰,也不需要鲜艳的颜色,他是白狐,所以白色才是最尊贵的颜色。
思及此,幽君忽然意识到,他虽然在人间受天道管束,但既然隐身咒和去尘咒都能用,那就表示只要不影响人族,管束的力度并不大,那么他完全可以把明谦的衣服都改成符合自己审美的衣服。
纯白的底色,银色的花纹,狐狸的图腾,这些都可以做到。
于是幽君转头问睡着的明谦:“你喜欢白色吗?”
明谦翻了个身。
可以,他喜欢。
幽君又问:“银色的狐狸图腾怎么样?”
明谦踢了一下腿。
很好,他也喜欢。
幽君顺理成章的把明谦的衣服都换了个颜色,换了个花纹,衣柜里所有衣服都变了样,看在幽君眼里十分顺眼。
给明谦换睡衣的时候,幽君忽然停下,他没有用法术,而是自己拿着睡衣走过去,然后掀开了被子。
他有片刻愣神,但也只是片刻。
就像他自己说的,人族身躯无外乎是皮肉内脏,千篇一律,并无特点。
就像人不会关心其他生物个体间有什么不同,幽君也从未关注过人和人的外貌区别。
但此刻,他却忽然转过头去,没有直视明谦的身体。
平心而论,明谦的身体很“美”,那是属于年轻男性的身体,肌肉紧实却不夸张,皮肤算白,但也并非白得惊人,他躺在那儿,流畅的肌肉线条让他像是刚从海地钻出来的海妖,劲瘦的腰扭着,胯骨不算宽,却跟肩膀的比例刚刚好。
幽君最后还是放弃了亲手给明谦穿上睡衣的念头,还是用上了法术。
雪白的睡衣穿在明谦身上,幽君十分满意。
翌日清晨,明谦看着满衣柜白色衣服时差点崩溃。
尤其是每件衣服上都有银色的狐狸图腾,有些是非常简约的线条,有些则十分精细繁复,而且狐狸脑袋永远在他胸口的位子。
可是比起白色,明谦更喜欢蓝色和绿色,就连他最喜欢的一件绿色棒球外套也变成了白色,还有两顶蓝色的帽子也一样。
偏偏当他回头时,幽君脸上的表情还挺骄傲,小眼神似乎在说“我干得不错吧?快夸我!快!”
明谦头疼扶额,这下他倒不用挑衣服了,毕竟每件都差不多。
他转过头,语气认真道:“你好歹给我留几件颜色不同的。”
幽君:“白色最配你。”
明谦:“……”
奇了怪了,幽君竟然会说好话了,他难道不是应该说“你的衣服都太丑”吗?
幽君还解释道:“本尊问过你了。”
明谦预感到了什么:“什么时候问的?”
幽君:“昨晚。”
明谦立刻反应过来,幽君肯定是在他睡着的时候问的,他不答话就是默认。
可奇异的是明谦并不觉得生气。
也可能是他已经习惯了,所以连气都生不起来。
果然习惯是个可怕的东西,把一切不合理的事都变得合理化。
他换上衣服,准备去浴室洗漱。
幽君忽然叫住了他:“你是不是忘了什么?”
明谦摸不着头脑,但他迅速理解了幽君的意思,但这次他不准备惯着幽君,再惯下去他怕自己的底线荡然无存,他义正言辞说:“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但你应该问我需不需要。”
这下轮到幽君震惊了,他看着明谦,欲言又止。
明谦继续说:“你看,我就不会在没有征得你同意的时候决定有关你的事。”
“这叫互相尊重。”明谦拿出对待小孩子的耐心,“只有我们互相尊重,我们的关系才是平等的,我是你的未婚夫,不是你的仆人。”
幽君大怒:“本尊何时将你当仆人看待?!”
明谦:“我知道你没有把我当仆人看,但你也不知道怎么对待未婚夫,是不是?”
幽君沉默了。
明谦声音柔和:“这有个过程,我不奢望你马上明白,但希望你能把我的话听进去,我会认真听你的建议,只要是有道理的我都会听,可你不能直接决定有关我的事。”
他的声音太温柔,以至于幽君没有在第一时间反驳。
这就已经足够了。
明谦笑道:“我去冲个澡,这些衣服我很喜欢,但如果不是每件都一样就更好了。”
他走进浴室,关上了门,背靠着门,然后在心里给自己点了赞。
这些话他早就想说了,但那时候他跟幽君不熟,再加上他确实是托幽君的福才能拥有自己的事业,见到自己的父母,如果再提要求就会显得不知好歹。
而他从来不是一个不知好歹,忘恩负义的人,所以多数时间他都在忍耐。
现在他觉得自己跟幽君亲密了一些,而幽君又不是真正听不进话的狐狸。
如果幽君不听,他还是得忍耐。
可也只能把幽君看成神,继续让幽君待在神龛中。
一大早最让明谦惊喜的是他看到了陈言的原型――一只小野猪。
虽然四颗抱在一起的长牙看上去有些可怕,但因为体型够小,加上也有看上去毛绒绒的鬃毛,所以也很可爱,尤其是他全身都是青色的,有种怪异的可爱。
跟偶尔会“汪”一声的遥不同,陈言叫起来就是“当康”,不仅会叫,还会扑腾四条小短腿跳舞,明谦觉得自己光是欣赏陈言的舞姿就能欣赏一整天。
临出门的时候陈言和遥才变成人形。
依依和岁如在明谦他们到店的时候已经在店里坐着了,岁如的表情有些别扭。
她一大早就飞了过来,刚落地就跟依依会和,说实话,她挺喜欢依依的,因为依依不会开口说话,她在依依面前想怎么吹牛就怎么吹牛。
越吹越收不住,还差就说自己明年绝对修成应龙。
还没吹完就被隔壁面店的老板娘叫住,跟依依一起去吃了早饭,还被老板娘夸长得端庄大气,一看就是文化人。
她第一次被人类请客,吃了人家三碗面,搞得老板娘在她吃完后一直盯着她的肚子,似乎是想探究那么多面究竟被她吃去了哪儿。
这能怪她吗?她的体型有依依的三倍大,肯定比依依吃得多。
老板娘还问她多大了,结婚了没,顺便给她介绍了自己的侄子,并认为两人十分般配,热情到岁如吃不消,只能用上厕所的借口逃出来。
简直是夺路而逃。
岁如不明白老板娘为什么要给她做媒。
今天是岁如来上班的第一天,她还专门查了上班第一天要注意些什么,网上的建议五花八门,岁如看得头晕眼花,最终决定不管网上怎么说,她就这样了。
“有个外卖单子。”快到中午的时候,明谦冲坐在店内玩手机的岁如说,“你知道怎么看地图吗?”
岁如骄傲的扬起下巴:“当然会。”
明谦松了口气,他之前忘了问岁如,现在才记起来,如果岁如跟遥一样都刚进入人类世界不久,很可能不会看地图,那可就完了。
“东西都在这儿,你注意安全,路上小心别弄洒了。”明谦把打包好的食材跟锅底交给岁如。
锅是网上批发的小锅,附送几块固体酒精,主要是小煤气罐不安全,而且成本也高,点外卖如果点了小锅的话会加收二十块钱。
明谦可以赚一点。
岁如提起袋子,轻松的好像提着一袋空气,她也不耽搁,找了个没有摄像头的隐蔽地方之后就捏了隐身咒,化为原形悬于空中,爪子抓着袋子,稳稳的飞向目的地。
跟当康不同,岁如虽然常常在人族中行走,可并没有工作经验,没钱了就去其他龙族那蹭吃蹭喝,看在都是龙的份上,其他龙族也只能捏着鼻子接纳她。
不过她在一个地方待不长――毕竟蹭吃蹭喝的龙,在龙族也不受欢迎。
现在有了工作,岁如只觉得哪里都有趣。
就连云都变得跟以往不同,她在云层中穿进穿出,全然忘了自己还要去送外卖。
等她记起来的时候,还差十分钟就要超时了。
岁如:“……”
超时是要扣工资的!超时半小时以内扣五块!
岁如连忙约束自己,拿出速度朝着目的地飞去,落地的时候还要找摄像头死角,她敲门时正好卡在超时的边缘。
“这是你点的外卖。”岁如把快递袋递过去,努力挤出一个笑容来。
杨总乐呵呵地说:“谢谢啊,辛苦了。”
岁如点点头,她确实挺辛苦的,差点就超时了。
杨总也没想到快递员是个这么漂亮的小姑娘,果然明谦招聘的时候都是看脸,说不定不好看的他根本不会让人去面试。
不过现在的年轻人都这么有理想的吗?不去当白领反而到火锅店打工。
他年轻的时候同龄人可都是削尖了脑袋想去坐办公室。
能进办公室的都是佼佼者,出门在外说话声音都比别人大。
“这么快?”杨总的老婆从房间里出来,她有些奇怪,“建设路那边不是在修吗?之前点外卖快递员都要绕路,每次都会晚半个小时。”
杨总:“可能修好了?”
老婆:“不可能,我今早才从那儿过了。”
杨总耸耸肩:“那我可不知道,你去洗个手,我把锅烧起来。”
他们点了两个锅,一个煮红汤一个煮清汤。
这段时间杨总生意忙,公司要清存货,这两年积压的成色一般的翡翠都得卖出去,他忙着去跟人拉关系,半卖半送,忙得头晕眼花,这种事还不能交给底下的员工去办,自己亲自做事的结果就是脱发再次变得严重。
这又让他想起了火锅汤。
之前他一直以为清汤锅里放了什么药材,还信誓旦旦的告诉朋友们这汤能壮|阳,结果事实疯狂打脸,朋友们喝过汤之后,那方面并没有什么变化。
但是好处反映在其它方面。
有个地中海的朋友竟然冒出了发茬――所有人都以为他的毛囊肯定坏死了。
朋友长出头发带给他们的震撼无异于海水倒灌,石中蹦猴,就那点发茬差点又被朋友们给摸秃了。
还有个朋友,一年到头都在出汗,尤其是夏天,流的汗都能给自己洗个澡了,甚至常常刚洗完澡就又被汗淹没,回去之后兴奋的给他打电话,说自己不怎么流汗了,晚上出去逛了一圈,竟然只是出了一层薄汗。
只不过这个效果消失的也快,一周时间就消失的差不多了。
看来这汤确实有滋补的效果,但并不是药,没法根治。
但杨总觉得这已经可以了,甚至超出了他的想想,毕竟之前他肤浅的认为这汤是治阳|痿的,实在有些惭愧,差点就让火锅店的清汤成为壮|阳汤了,其实人家就只是有滋补效果,并不能治病。
“这个汤我喝了有用吗?”杨总老婆持怀疑态度。
毕竟杨总和他带过去的朋友可全是男人,说不定这汤只对男人有效呢?
杨总老婆人到中年,失眠越来越严重,刚开始吃褪黑素还有效果,现在褪黑色的作用越来越少,可能实在不行,她就只能去医院看能不能开到安眠药。
可是任何药吃多了都会有抗药性,效果也会逐渐减弱,不到万不得已她也不想吃药。
杨总也是从朋友的地中海事件中得到了启发,如果这汤连秃头都能有用,那安眠的效果会不会更好?
可他也不能打包票,所以不敢使劲吹,只能让老婆先试试。
杨总老婆自己也不敢抱多大的希望。
火锅慢慢沸腾了起来,室内满是火锅浓烈霸道的香味。
杨总老婆原本不是很有胃口――她近些年食欲不振,吃得越来越少,一米六八的身高,体重却降到了百斤以内,伴随着消瘦,体力也变得更差,年轻的时候她都有一百二十斤,能跟丈夫一起在工地搬砖,现在别说搬砖了,光是站着都觉得费力气。
“先喝碗汤。”杨总在碗里放了些葱花,然后给老婆打了一碗汤。
雪白的浓汤散发着香味,有热气缓慢上升。
杨总老婆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吹开雾气,嘴唇靠近碗沿,试探着喝了一口。
她一开始只觉得自己老公太夸张了,毕竟她自己偶尔也会熬汤,并且毫不吝啬,所有高端食材她都可以往里放,就连国际上最负盛名的国外餐厅的浓汤她也喝过,并不觉得有任何神奇之处。
无外乎是味道鲜美一点,但鲜美这个词本身就很暧昧,没人说得清鲜美到底是个什么味道。
好像所有汤都可以用浓厚和鲜美来形容,但真的喝进嘴里时,不管之前被吹得再厉害,也只会让人觉得不过如此,没什么了不起的。
杨总老婆也是这么想的,直到她喝下了这口汤。
于是她前半生关于“鲜美”一词的定义全部被推翻,什么是鲜呢?是汤入嘴的那一瞬间,舌头首先开始欢呼,然后是大脑,再然后是全身上下的每一个细胞,那不是鱼汤的鲜味,也不是羊肉的鲜味,而是更厚重的鲜味。
它毫不客气的侵袭着人的口腔,刺激着人的味蕾。
她缓慢的喝完了一碗汤,额头上起了一层细密的汗珠,但她却并不觉得热,只觉得暖。
胃是暖的,手脚也是暖的,室内开着空调,却没有再让她像平时一样手脚冰凉。
她抬起头,惊讶的看着丈夫。
杨总也喝完了汤,舒服的长舒一口气:“怎么样?合不合你的胃口?”
妻子不敢置信道:“老杨,这汤也太不正常了,一家火锅店能熬出这样的汤?你确定?”
她自己都炖不住来。
杨总得意的笑,就好像这汤是他熬得一样:“老板我认识,我跟你说过,就是他卖了我十只镯子,年轻人,人也实诚,他是家里有秘制调料。”
妻子又喝了一碗汤。
两人前半个小时都没有碰红汤锅,先是喝汤,然后再在清汤里煮素菜。
反而是红汤被两人视而不见。
他们还自己煮了米饭,吃到最后也红汤也只烫了一盘牛肉,剩下的菜和汤底都收进冰箱,明天还可以再吃一顿。
饭店不卖隔夜菜,但自己在家吃却不用讲究这些。
并且还能自己买菜用锅底煮,很划得来。
有这种想法的顾客不在少数,虽然是店里开放外卖业务的第一天,但外卖订单却不少。
岁如这一天几乎没怎么落过地。
干完一天的活,岁如的兴奋劲消失的无影无踪,甚至想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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