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鸣行只是我们老板手里一个不起眼的小生意,并不怎么放在心上。但是在能得到笔钱投入到其它生意上,又能分散风险。他当然愿意接受你们的投资。
邢琨不以为忤,笑着说:“不过,我们老板认为这个生意前景很好。所以并不打算交给别人。”
但是钟芝不放弃。
双方打了三个小时的口水仗,邢琨依然把着经营权这个关口不放。钟芝很是无奈,只能最后试探说:“邢总,我们知道你深得你们老板信任。如果你能帮忙说服你们老板。我们以后可以额外给你3%的分红。”
“贾小姐,我在你眼里就是那样的人?”
“5%?”
邢琨站起来:“看来不用谈了!”
钟芝听了这话反而笑了:“7%。邢总,你考虑一下!”
邢琨站了一会,重新坐下说:“我们老板打算让我到总部上班。这个分红,我拿着不好。”
“如果分红不好拿。我们也可以用其它方式补偿。”
钟芝伸出三个手指:“百。”
邢琨沉默了一会,才说:“好。不过我要先看到你们的诚意。”
他背对着摄像头,林琅看不到他的表情。
不过他觉得,如果钟芝这只狐狸看不出破绽,这演技就值一尊奥斯卡。
邢琨拿到一张支票,然后在办公室就打了一个电话。隗轩接了电话,开了免提。
接电话的是隗轩,他说的话却是这样的:“老板,我刚跟贾小姐跟王先生谈过。他们却是诚意十足。愿意出两千八百万,要求公司51%的股份。我认为这个条件已经基本达到我们的预期。不知道你的意思是?”
隗轩看他手机是放到耳边,就笑着说:“邢总你看着办就好!”声音不敢太大,担心钟芝他们听到了。
邢琨说:“老板,我再试一试。三千五百万这价格当然更好。不过我看他们表现,两千八百万已经是他们的底线了……三千万行不行……好,我一定办好。”
“邢总,如果这次成了,三百万我也给你。”
“谢谢老板!”邢琨笑着说。“好,我这就回办公室跟他们谈。”
隗轩挂了电话,两人又看着IPad,看着邢琨三两句将价码提到三千万。钟芝跟王甫出去商量了十来分钟,回来就答应了这个价格。
隗轩哈哈笑着打电话叫了柜台送了一瓶香槟来。
“干杯!”
林琅拿着杯子,说:“现在才是第一步呢。就算合同签了,钱没到账都不能算是成功。”
“就当是预祝我们成功。”
果然不出林琅所料。第二天从花旗国来了一个鬼佬,说是盛鸣行的老板,来跟王甫他们签约。
没过多久,林琅就看到他们签的合同。
原来王甫跟钟芝两个都有出钱。钟芝出六百万,占10.2%股份。而王甫出资两千四百万,40.8%。
签订合同时,对方已经转了一千万到账,剩下的两千万需要三天后才能到账。
林琅看过合同后,对隗轩说:“你表叔那边交代一下,千万不要漏了口风。还有南沙那边的冷库也要安排好。”
“你担心他们还会去查?”
“还有三天时间呢。”
林琅和尚合同:“六百万,可能是钟芝全副身家了。王甫想要拿出两千四百万,除非是将房产都抵押贷款才有可能拿得出来。”
王甫那边比林琅想得还要难。
他家的房产抵押了,当然有办法拿出两千四百万。但问题是他王家最值钱的房产,房产证是跟老婆一起的。
现在住着的也很值钱,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他老子王老教授。
说服老婆和老子,将全副身家拿出来,难度不是普通的大。
因为有顾虑,他果然对这个事不太确信。
还让钟芝再去调查一下:“芝芝,你看是不是再调查一下,那些西红柿到底是什么地方种的,以后有没有可能拿下来。”
钟芝心里却只有兴奋。
那些盛鸣行后,她就是三大股东之一,只要搞定了王甫,经营权肯定会交到她手上。之后分析番茄基因的事,肯定也是她来负责。
等拿到专利后,将专利证的名字操作成她自己……
听王甫那么说,她心里不以为然。该调查清楚的,她都已经调查过了。
她不觉得还有什么问题。
不过她知道这会不能违他的意,认真地点头说:“我明白。你先回去筹钱,我在去跑跑,深入调查一下。”
盛鸣行那边说并没有运作专利的事,不过供货方已经有那个想法。
但是她觉得王甫在这个行业人面比较广,完全有操作的空间。抢先将番茄基因弄出来。
为了防备盛鸣行也有类似的预谋,她还特地问清楚了,那个鬼佬保证那西红柿只有盛鸣行跟供货方有。
她为了保险,特地加了一个条款:如果红粉佳人(或者任何同一品种的番茄)的基因被其他个人或法人在合同签署之日之前已经在做测序工作。或者合同签署之日始,一年内有人申请基因专利。乙方要供赔偿甲方六千万(也就是钟芝一千二万,王甫四千八百万)。
盛鸣行是十多年前注册的,中间一直没有变更过股东。所以她对那个鬼佬没有什么怀疑。
而在展文这边,已经在安排后续了。
他将邢琨交出来的那份支票上面打了一个交叉,又还给了邢琨:“这钱拿着烫手。你过两天就去出发,去到那边还是总经理。半年后,等事情风声过了,我再将你调回来。”
他笑着说:“我会让公司给你三百万安家费。”
“谢谢展生!”邢琨知道自己兑了钟芝他们给的支票,等钟芝他们反应过来,这笔钱就会成为把柄。
现在他没兑支票,钟芝他们说什么也没用了。
钟芝反应过来自己上当,是因为知道那所谓两三百个“优质客户”并非她认为的高级餐厅。而是小商贩。
而那红粉佳人,也并非她在餐厅迟到的那种。而是来自一家内地有机农场。
只是虽然是有机的,但她要的是真正的红粉佳人。
她拿着合同跟打关系。可是对方说之前从未说过番茄是什么样的番茄,而且那种番茄的基因并不属于任何特定的个人和法人。
至于“红粉佳人”这个名字,只是公司内部针对那种有机番茄的叫法――谁规定“红粉佳人”只能是那些餐厅的西红柿?
而且冷库中的西红柿是按照九港元的单价核算市值的。那怎么就成诈骗了?市场零售价就是这个价格啊!
至于三千万只拿到51%的股份是诈骗?
那纯属诬告!
销售渠道从来没有明码标价,我就觉得值那么多钱。你觉得不值,我又没巴着你口袋掏钱。
你说是因为我的误导。
这是在怪我咯。证据呢?
反正我从来没说过盛鸣行的红粉佳人就是那个红粉佳人这样的话。
证据?当然是理所当然地没有的……
所以,她起诉到法院。法院认定没有足够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