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章 番外
从来都潇洒不羁爱自由的斯莱德, 在遇到杰森之前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变成男妈妈。
这个他亲生孩子都没有完成的壮举,一个他从哥谭捡到的男孩做到了。哪怕那个时候的杰森看上去浑身扭曲、简直奇怪极了, 可是当他用自己那双蓝色的眼睛注视着你,好像你是他的全世界、你是他的救世主时,谁能够拒绝呢?
过去,斯莱德曾无数次觉得这个世界太过不公平,蝙蝠侠的身边有着那么多有天赋的男孩子, 而他身边却一个都没有。看着蝙蝠侠身边走了一个又来一个的小男孩, 斯莱德简直红眼病都要犯了。
可是当他捡到属于自己的那个男孩子后, 斯莱德的红眼病被治愈了。
都说老婆是别人家的好, 孩子是自己家的好。尽管斯莱德从没觉得别人家的老婆好, 但是他真的觉得自己捡到的孩子天下第一好。
哪怕那个时候的杰森, 弱的像是一个小鸡崽子,还随时可能狗带。可在斯莱德眼中, 对方依旧是世界上最棒的孩子。
第一次体验到父爱上头感觉的斯莱德, 自信爆棚到觉得为了对方,自己能够战胜全世界。
事实上, 他也确实那样做了。
为了一个孩子去得罪刺客联盟, 这是斯莱德过去从未想到过的事情。尽管有人雇佣他偷取一试管拉撒路池水, 但是他原本的计划可是悄无声息的潜入。
可为了那个自己当时连姓名都不知道的孩子,他就那样大张旗鼓的闯进去了。
这中行为,可以说是在大咧咧的挑衅了。
但是看到病怏怏的小崽子, 在泡过拉撒路池水后变得生龙活虎,斯莱德觉得自己一点也不后悔。
别说是一个刺客联盟了,就算是再来上5个,斯莱德觉得自己也不带怂的。。
斯莱德曾经有过妻子孩子, 但是他从未有过一个家,因为他从来不愿意为谁而停留。可是在带着小崽子四处流浪的过程中,斯莱德敏锐的察觉到了对方对这中生活的不喜欢。
有那么一瞬间,从来不愿意为谁停留的斯莱德,真的认真思考过要不要改变自己现在的这中生活方式。
但是说到底,他并不是那种愿意牺牲自己、无私奉献的人。
他可以因为喜欢一个人去上刀山、下火海,但是他过去从来没有喜欢一个人喜欢到,愿意为了对方而改变自己。
哪怕他现在喜欢杰森,喜欢到愿意为了对方改变自己,那么改变的前提也必须是,对方同样喜欢自己。
他永远做不到像是一些舔狗那样,无条件的为一个人付出,哪怕他一时做到了,在察觉到自己永远得不到自己想要的回报后,他也会立刻停下,及时止损。
所以在有了这个念头之后,斯莱德曾带着几分试探的想要给予对方一个名字,让他们二人之间的羁绊更加深刻一些。
可是对方拒绝了斯莱德的这个想法,斯莱德心中曾经出现过的改变的念头,也因此消失了。
也许早在那个时候,他就已经隐约察觉到,在被杰森遗忘了的过去中,很可能埋着会毁灭了他们现在这中关系的炸/弹。
事实上,对方很多无意识的行为,也展现了他与自己的不同。
也许是因为太过在意,也许是因为不想失去,也许是因为不希望未来会分道扬镳,斯莱德带着几分迫切的想要让对方在想起一切之前,接受自己的理念,成为和自己一样的人。
于是,有了那场染血的婚礼。
那时候的斯莱德,以为对方最多就是一时接受不了,与自己大吵一架,可谁知正是这个他想要留下对方的举动,促成了对方与自己的分离。
斯莱德的生命中从来不缺少过客,但这是他第一次这样真诚的想要邀请一个人与自己同行,他甚至在自己的未来中为对方留下了位置。
这中待遇,他曾经爱过的女人没有得到,与他血脉相连的孩子没有得到。杰森得到了,但是杰森却不愿意要。
都说坏事做多了总要遇到报应的,斯莱德觉得那个小崽子估计就是自己的报应了吧。
他许许多多的第一次、许许多多的破例都是因为对方,可对方却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离开,就好像斯莱德当初离开那些爱着自己的人一样。
斯莱德有数不清的机会杀死对方,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前往刺客联盟的路上,那时候的杰森脆弱到,都不需要斯莱德动手,他只要将对方丢下,那个时候的杰森绝对是活不下来的。
但是斯莱德没有这样做。
后来,斯莱德其实也有许多的机会杀死对方,当对方拒绝自己给他起名的建议时,当杰森的招式中展现出蝙蝠侠的几分特质时,当杰森激烈的反对他的行为时……
斯莱德有无数的机会杀死对方,可他都选择了放弃。
而他的放弃,换来的是杰森的离开,是蝙蝠侠重新找回了他的第二个儿子,是红头罩的出现,是自己与杰森・托德的再无可能。
当他再次见到对方,见到那个已经想起了一切,找回了过去的杰森・托德时,斯莱德有那么一瞬间,感觉对面的人看上去是那样的陌生。
那个会目光灼灼的注视着自己,且只注视着自己的小崽子,仿佛是他幻想出来的一样,不然为何对方现在看上去会那样的疏离呢?
也许他们从来都不是一条路上的人,哪怕他们曾经短暂的同行,也不过是因为对方忘记了回家的路,将自己错认为了家人。
而当对方想起一切,他们的分离就成为了必然。
哪怕没有那场染血的婚礼、没有那场分道扬镳的争吵又能如何呢?
他捡到的从来都不是自己的小崽子,而是蝙蝠侠的二代罗宾。
当初他带着杰森泡完拉撒路池水,治愈了杰森身上的伤后,斯莱德在训练对方的过程中,常常为了对方的天赋而感到骄傲。
那个时候的他甚至想过,蝙蝠侠就算是有三个罗宾又能如何呢,自己一个就能秒掉对方的全部。他甚至计划过,要带着杰森去哥谭炫耀。
可是到头来,斯莱德发现,原来小丑竟然是他自己。
发现这一切之后,斯莱德的红眼病又犯了。
过去,他犯病的原因是蝙蝠侠身边一个又一个的罗宾。而现在,他只为了蝙蝠侠竟然拥有杰森而眼红。
那个让他父爱上头,却从未真正唤他一声“父亲”的小崽子,竟然是属于蝙蝠侠的。
更加可恨的是,蝙蝠侠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从来学不会珍惜。
斯莱德永远不会忘记,他们初见时杰森是多么的狼狈,他也无法忽视再次相见时,杰森眼角眉梢难以掩饰的委屈与压抑。
蝙蝠侠,真是该死!
与蝙蝠侠打了一架之后,斯莱德来到了他第一次见到杰森时喝酒的酒吧。
上一次他无知无觉,然后一出门就“天降大礼”。
这一次他什么都知道,更知道他与杰森之间的注定分离。
曾想要给一个人家的斯莱德,继续过着自己没有家的生活。
一切看起来,似乎与遇到杰森之前没有任何的分别。
可斯莱德很清楚,记住一个人也许只需要一眼,而忘记一个人则需要永远,因为他永远也忘不掉那个自己曾经捡到过的小崽子。
自那以后,斯莱德再也没有捡过什么人,也再没有产生过要给谁一个家的想法。他做着他的超级恶棍、做着他的无情雇/佣/兵,偶尔会为某位反英雄打斗动作中,属于自己的痕迹而感到满意。
他没有留下一个人,但是他将自己的痕迹留在了对方的生命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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