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未央完全沉浸在了这种美妙的感觉中,一首三分半的歌曲,很快就唱毕。当最后一个音符结束之后,布丁长呼了一口气,笑嘻嘻的说道:“不错,大家的配合都很好,未央唱的也很好听,再多排练几次,应该就可以上台表演了!”叶未央的音色很不错,非常清脆而又嘹亮,有一种少年独有的那种少年感,或许不适合重金属乐队,但是对于一支大学乐队,而且排练的又是一首歌颂青春的歌,表演效果还是非常不错的。至少在布丁几人眼里,排练效果还是很好的。但是,在跟随着记忆中的词谱试唱了一遍之后,叶未央却对这首歌并不满意。他们演唱的这首歌名字叫《青春》,是叶未央原身自己作曲作词和编曲的。单看这首歌的曲子,其实还是很不错的,在叶未央看来,哪怕和他上辈子听过的上千首歌对比,水平也可以达到中等程度了。再考虑到这是一个大二学生写的曲子,那已经非常完美了!但是,这首歌的词,写的就很一般了。或许是因为原身阅历不足,年纪还太小,还没好好感受完青春是什么。在叶未央看来,整副词都是在无病呻吟,有一种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感觉。整首词看下来,看似好像很有内涵,但是其实认真赏析一下,通篇都是在堆砌辞藻,无病呻吟。并不是说这种歌不好,毕竟确实这种类型的歌也挺受欢迎的,能让很多十来岁的青少年追捧。但是对于叶未央这种30岁的大叔,确实会觉得有些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感觉。这就像是一度火爆的网抑云语录,很多人在十七八岁的时候,都对各种网抑云语录各种感同身受,口中经常喊着:错的不是我,是这个世界!!但是随着年纪的增长,当他成为一个成熟的大人之后,再回头看当时,只会觉得好笑和羞耻。这不是歌词本身的错,而是随着人的阅历增长之后,看待事物的方式会渐渐不同。在拥有着一颗30岁心灵的叶未央看来,这首歌实在是有些勉强,或许能成为一首不错的口水歌,但是却不是他喜欢的歌。而且作为在迎新会上,给新入学的大一学生献唱的歌,来这么一首无病呻吟的歌,实在是有些不太适合。想到这,叶未央便出声说道:“大家,我有一个新的想法。”正在嘻嘻哈哈玩闹,准备再排练一遍的乐队成员们听到叶未央这么说,全都转头看向了他。“怎么,你又想修改词曲了?这都第八次了吧,我觉得现在这个版本就挺好的了啊。”性格有些火爆的杨霄一听叶未央这话,那火一下子就上来了。这已经不是叶未央第一次在排练结束后提出所谓的“新想法”了,每次他要提新想法,就代表他又要对词曲进行修改了...但是,此时的叶未央,已经不是之前的那个叶未央了。刚才在试唱的时候,他就发现了,可能是因为两个灵魂融合的原因,他的记忆变得无比的清晰。不管是原身的记忆,还是之前他在地球度过的那三十年,一切的事情,包括出生时的第一声啼哭,他都回想了起来,并且记得一清二楚!而在无数个失眠的夜晚,他戴着耳机听过的那数千首或经典,或热门,或符合他个人喜好的歌曲,也都记得无比清楚,甚至随时可以在脑内重播。这些在他前世听过的无数好歌,在这个世界,可是都从来没有出现过的!“对不住了,各位前世优秀的词曲创作者们!”叶未央摇了摇头,没接杨霄的话茬,自顾自的走到了练习室角落的收纳柜旁,从里头拿出了几张全新的空白五线谱和几张空白的简谱,拿起一根铅笔,便在上头唰唰唰的写写画画了起来。“切!”杨霄不爽的摆了摆手,不过也没有再说什么,只是转身跑到了角落里,也自个玩起了吉他。京博安几人经过最近十来天和杨霄的相处,也摸清楚了他的性格,这也不是他第一次闹小情绪了,他这人就是这样,脾气有些爆,不太好说话,但是人其实却挺好的,有一种刀子嘴豆腐心的感觉。几人也没在意,吴大伟只是面无表情的瞥了一眼叶未央,就抱着自己的贝斯安安静静的坐在了一旁的休息椅上,等待叶未央搞完手头的“新想法”。而布丁和京博安,则是立马就围到了叶未央的身边,想看看这首歌哪个部分又让他不满意了,准备怎么修改。“咦....不对,这不是我们排练的这首《青春》吧?”布丁看着叶未央在曲谱上写下的前奏,试着在心里哼唱了一下,完全是不一样的一首歌!“do XI XI SoL LA XI SoL・・・・・・・”京博安也在一旁轻声念着音符,一脸思索的表情。叶未央没理会二人的惊疑,而是在回忆着记忆中的歌曲,然后现场扒谱!好在,原身的音乐素养还是杠杠的,简单的流行音乐扒谱还是可以做到的,哪怕这是一首乐队歌曲,有多声部,但是多听几遍,也是可以扒的大差不差。叶未央一边在脑内重复播放着歌曲,一边手上不停的在扒谱。大概小二十分钟之后,一张张乐器谱就被他扒了出来。吉他谱、钢琴谱、贝斯谱、鼓谱・・・・・・并且他还为自己写了一份歌唱简谱,以及歌词。“呼,写好了,大家可以来看看!”叶未央搁下手头的铅笔,长舒了一口气,扒谱是一件很费脑细胞的事情,特别是要集中精力的重复听旋律,这种感觉和单纯听歌的享受可不同。京博安最先反应,伸手立马就抢过了叶未央手上的几张乐谱,给大家分发了下去。“这是一首新的曲子?”布丁疑惑的接过了曲谱,简单扫了几眼,就跟着音符试哼了起来。“哟,曲风大变啊?”杨霄跟着乐谱试弹了一下,整首歌的气氛非常的活泼轻快,曲子节奏很紧凑,很有节奏摇滚的感觉,和之前叶未央的风格完全不同。之前的叶未央写的歌都是一些情情爱爱的抒情音乐,适合吉他solo的那种,哪怕现在凑起了一个临时乐队,他提供的曲子也还是偏抒情摇滚风格的歌曲。这回直接来了个大变样,从抒情摇滚跨到了节奏摇滚。“不错,曲子还不赖,这才像乐队应该演奏的歌嘛!”不过,杨霄却对这首曲子非常满意。因为叶未央新写的这首曲,是以电吉他和鼓点合奏作为主旋律的,贝斯和键盘效果音只是和声点缀。这很流行摇滚!而杨霄,最喜欢的就是流行摇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