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笑笑,兔子慢慢的熟了,于娜手艺意外的不错,而谢长风准备的调料也足。
这是上次在海岛得来的经验,所以动身之前,不但准备了宿具,厨房里该有的,调料什么的,也准备了一批。
其实谢长风戒指里更多,不过他不想暴露戒指的事。
谢长风倒了酒,他说是不喜欢葡萄酒,但其实喝喝也可以的,而于娜受西方文化影响,相比于国内的白酒,她更喜欢这种国外的红酒。
喝着酒,吃着兔肉,说起了于剑的事,但于娜拨了电话,却打不通。
一直到把一只兔子吃完,手机响了,是那边打来的,说了几句,于娜挂了电话,对谢长风道:“他们说,明天一早,还在这里交换,他们会带人来。”
“好啊。”谢长风道:“那就不要挪地方了,反正我们做的准备也足,晚上就在这里宿营了。”
“你说,他们明天会不会老实交换?”于娜有点儿担心。
“不知道。”谢长风摇头:“不过随便了,有什么招,我们接着就是。”
看着他笑嘻嘻无所谓的脸,于娜多少还是有几分担心。
刀砍不进,不意味着子弹也打不进,而这鬼地方,枪比树还常见。
“不过我早就放了风声。”于娜银牙微咬:“求财,我可以满足他们,但要是太过份,我于家也不是好惹的,我可以花十倍二十倍的代价,把他们挖出来,天涯海角也会追杀到底。”
“哇。”谢长风满眼星星:“于姐你这个样子,好性感哦。”
“讨厌。”于娜娇嗔的踢他一脚,谢长风趁势把她的脚抓到手里,于娜也不拒绝,任由他把玩。
到十点多,谢长风搭起帐蓬,把于娜抱进去。
而在帐篷门合上的瞬间,谢长风反手放出一只乌鸦。
这是谢长风养在戒指里的,不是灵兽,灵兽很难得的。
不过乌鸦向来聪明,戒指里又是灵境,吃了戒中灵果,这只乌鸦不但个头长大,也更加聪明了。
谢长风以神意操控训练,虽然不如小黑小白,但也相当不错。
乌鸦可以站岗放哨。
其实也不需要,谢长风身有灵力,元神机警,哪怕是在熟睡中,只要有人靠近,他也能警醒过来。
之所以训练这只乌鸦,其实还是上次梅浅影的事,他用鸟带着戒指飞,得出的经验。
临时抓一只鸟,那还不如长期在戒指里养一只鸟,支使起来更方便啊。
灵境中养得久了,说不定也能成为灵鸟,用处更大。
而现在放出来,即可以起一个警戒作用,同时也是一种训练,乌鸦再聪明,不训练,也是不可能通人意的。
第二天,太阳才露出边边角,谢长风就起来了,又去打了只兔子。
这边地下水丰富,虽然没什么大树,但草还是不少的,也就养活了很多的动物。
他把兔子洗剥了回来,于娜也起来了。
“于姐,你今天特别漂亮。”谢长风夸赞。
于娜照镜子,也觉得自己气色特别好。
这就是女人,昨夜风狂雨骤,花容失色,红颜欲泣,但风雨一过,花儿却更加娇艳。
她身心畅爽,赏了谢长风一个吻,道:“早上不吃烤兔子,拿兔肉下面条吧。”
“嗯,下面好吃。”谢长风点头。
于娜翻他一个妩媚的白眼,片了兔肉,兔肉炖汤,肉汤煮面。
而随后谢长风的食量,又吓到了他。
满满一锅兔肉,加上一筒面条,于娜吃了一碗,大约最多二十分之一,也许三十分之一。
剩下的,全给谢长风送进了肚子里,而且又急又快,有如风卷残云。
见于娜目瞪口呆的样子,谢长风一屈胳膊:“能吃能干,说的就是哥这样的壮汉。”
他不说这话还好,这话出口,于娜直接笑喷了。
他那胳膊太瘦了,哪怕是屈肘,宏二头肌都不大。
笑够了,于娜忍不住摸他的胳膊:“真是不可思议,你这胳膊,瘦得就跟女孩子一样,怎么就那么大力气。”
“孙大圣也瘦啊,那金箍棒可是十多万斤呢。”
“那是神话好不好?”
“我觉得我也是神话啊。”谢长风笑:“要不是神话,怎么可能在这样的荒漠中,拥着于姐这样的绝世红颜?”
这话说得于娜咯咯笑起来。
说说笑笑的,她甚至忘了一早的交易,心中也没有多少担心,这就是谢长风的魅力所在。
女人跟他在一起,总是很开心,这是大富豪中练出来的技巧,但同时,也是他神奇的功夫,给人带来的信心。
刚好吃完,谢长风听到响动。
于娜注意到他神色不对,道:“怎么了?”
“他们来了。”
“在哪里?”于娜立刻站起来。
“不急。”谢长风道:“离着大约还有七八里吧。”
“七八里?”于娜惊讶:“这么远,你能听到?”
“这有什么稀奇的。”谢长风道:“我隔着上万里,还能听到于姐的心跳呢。”
说着,还配音:“怦,怦,怦,噢。”
最后这一声,他模拟的于娜。
“讨厌。”于娜羞到了,捶他一下。
谢长风把锅碗收拾了,对于娜道:“于姐,你躲到这边土墙后面去,不要出来,他们可能带得有枪。”
于娜最担心的也是枪,道:“你也要小心。”
“我知道。”
谢长风点头,见于娜还是担心的看着他,他索性搂着于娜吻了一下,道:“别怕,相信我。”
于娜这样的女人,平时并不怎么相信别人的保证,但这一刻,她对谢长风却好象多了几分信心。
说是七八里,但对方来得很快,大约也就是十来分钟,也就到了。
都是骑的骆驼,一共九骑,为首的,是昨天那个格子马甲,而且今天也还是那么一件,这边的人,往往会有自己惯有的服饰,不怎么变。
后面八骑,还是八个大胡子,不过不是昨天的那四个了,换了人,这八人也不象昨天的四人一样系着弯刀,他们身上都带着枪,有的还是双枪,背上一支ak47,腰间还有手枪。【1】
【6】
【6】
【小】
【说】
但没有看到于剑。
于娜躲在半人高的土墙后面,伸出头看着,一见格子马甲,激动起来:“我弟弟呢,你们到底什么意思,我们表示出了诚意,你们的诚意在哪里,是觉得我于家好欺负吗?”
面对几名荷枪实弹,形若土匪的武装份子,她却是气势十足,仿佛不是弱女子,而是高高在上的女王。
这就是谢长风想弄得她哭的原因。
征服这样的女人,太有成就感了。
格子马甲抚胸对于娜行了一礼,道:“于小姐,不要激动,我家主人已经看到了你的诚意,我们也会表现出我们的诚意。”
“那你们的诚意在哪里?”于娜逼问。
“于小姐,不要着急嘛。”相对于娜的咄咄逼人,格子马甲相对谦逊:“我家主人想跟这位谢先生先玩一点游戏,游戏玩过了,我们随时可以交换。”
他说着,眼光转到谢长风脸上,凝晴看了谢长风一眼,点点头,转身对旁边一个独眼大胡子道:“就是他。”
独眼大胡子眼光其实一直在谢长风身上打转,听到格子马甲的话,他嘴角一撇,哼了一声。
很明显,谢长风的卖象,与他想象中,差得太远。
“这就一兔子啊。”他说了一句。
他身后的几名大胡子哄笑出声,显然看法都跟他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