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章节,还没写完。)
“thohtsdoandbd!”
苏亦刚刚念完,众人就有些懵逼,啥玩意?
苏亦也意识不对劲,连忙解释,“抱歉,抱歉,这段时间经常背英文版了,下意识脱口而出,我给大家朗读一下中文版,好不好。”
这一次,没有那么齐声回复。
有人说好。
有人说不好。
甚至,还有人提议,苏亦中英文都来一遍。
苏亦有些求助似的望向李志虹,没想到这为中文系的才女,竟然不嫌事大,说,“早就听说小师兄英文很好了,今日一见,果然如此,不过小师兄要是能中英文都来一遍,就更好了,大家都好奇,用英文朗读诗歌,是怎么样的!”
既然如此,苏亦也不拒绝,反正也没花多少时间。
“那我先朗读英文版吧!”
苏亦刚说完,就有人举手。
“同学请说。”苏亦示意他说话。
“小师兄,能先在黑板上给我们写一下英文版原诗吗?不然,我们听不懂。”
苏亦说,“抱歉,是我考虑不周,我先给大家写一下原文。”
说着,拿着李志虹递过来的粉笔开始板书。
“thohtsdoandbd
tatr,
httos
……”
他用的意大利斜体,当年考研,为了提高卷面分,他有特意练习一段时间的英文字帖。
在横水体跟意大利斜体之间摇摆,最终选择意大利斜体。
横水体太不符合他的书写习惯,虽然干净漂亮整洁,但写的太慢,于苏亦的性格不符。
粉笔不停的在黑板上刷刷的写着,速度极快。
很快,十四行诗句就被他写完。
《我的棕榈树》这个诗歌名字,是翻译后加上去的。
一开始没有这个名字。
这首诗出自一本诗集《勃朗宁夫人十四行诗》直译为《葡萄牙人十四行诗集》,因为勃朗宁夫人写过关于一对葡萄牙爱人的抒情诗,勃朗宁很爱这诗,常把妻子叫做“我的小葡萄牙人”的缘故。
是勃朗宁夫人与勃朗宁相爱之后到之结婚之前写下的。
勃朗宁读过之后,欣喜地称之为莎士比亚以来最美的十四行诗。
一开始,勃朗宁夫人写完这些诗歌以后,都不好意思拿出来给别人看,更不要说发表,只局限于朋友之间的分享,最终,这诗集就在那年由她的朋友印行了少数本子,未标书名,然后,流传出来了。
至于为什么叫十四行诗,因为这就是一种欧洲抒情诗体,跟国内的五言七言差不多。
彼特拉克、莎士比亚、普斯金等人对十四行诗的发展推动都有着重要的贡献。
前段时间,在周一良先生家中,苏亦读的最多的就是十四行诗。
十四行不多不少,合适书写。
苏亦写完,众人鼓掌。
站在旁边的李志虹忍不住发出惊叹,“好漂亮的字体。”
用过粉笔写字的人都知道,粉笔跟钢笔它不是一回事,钢笔字能写的不错的人,用粉笔写字不见得就能写好,这玩意得多练。
显然,苏亦是有练过的。
漂亮是漂亮,谦虚还是要谦虚。
苏亦谦虚道,“只是入门。”
他在书法上,也确实是入门,天赋还可以,但没有时间去专研深入,这些都属于童子功,小时候,跟老爷子学的。
很小的时候,刚刚会拿东西的时候,就在老爷子的书房拿着毛笔鬼画符,后来长大了,也学过一段时间,后来上大学以后,就荒废了。
但功底还在,拿来就可以用。
毛笔如此,粉笔也是如此。
李志虹说,“我都后悔让小师兄你写在黑板上了,这东西拿不走,还要被擦掉,要是能写在宣纸上就好了,到时候,咱们都可以贴到三角地里面去,让大家欣赏一下小师兄书法,顺便分享这首诗。”
苏亦说,“这不难,一会活动结束了,我帮你们再写一副就可以了,咱们现在先读诗,好不好。”
“好!”
这一次,不需要李志虹起头,大家都不约而同说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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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drstood
wllnothavythohtsstadofth
antly
……”
苏亦读完,台下有一阵热烈的掌声。
以及各种夸赞的声音。
“感情很投入。”
“英文发言好标准。”
“小师兄好厉害。”
“不愧是我们家的小师兄。”
最后一句话,不用想也知道是出自于王讯跟张新之口。
方灵忍不住推了推旁边的黎新叶,“以前,我一直觉得你叶子你就是天才,现在发现,还有更妖孽的。”
黎新叶苦笑,“我算什么天才啊。”
“叶子,你可不能妄自菲薄,刚读完高二就跳级参加高考,还考上咱们北大,你怎么不是天才了。要知道,你可是咱们中文系年纪最小的学生。”方灵说道。
黎新叶指着台上的苏亦,“我这17岁算什么,人家今年才15岁就是研究生了。”
要是苏亦知道,估计大跌眼镜。
因为他一直以为黎新叶二十好几,哪里想到人家还是个花季少女。
所以要怪就只能怪77级高考是个神奇的存在。
神奇到程度,一共有超过13届的考生。
包括从年这些届,另外还有78届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提前参加的,所以13届的考生一同进入考场。
实际上有部分65届的落榜生也参加了高考,而且都考上了,实际上还不止13届。
当时原计划招20万人,后来是因为考的人太多,570万人考,还有相当部分是优秀的,最后是扩招,扩招以后增加了63万人,所以是273万人,录取率是48,这个在中国高考历史上是最低的。
这么多人里面,偶尔出现几个天才,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
黎新叶跟方灵在感慨苏亦的妖孽,实际上,其他人也在感慨。
李志虹都忍不住说,“中文版呢?小师兄,可以写出来吗?”
苏亦笑,“这个也要写吗?”
李志虹点头,“对称嘛,再说,小师兄字体那么好看,不多写一下,可惜了。”
苏亦哭笑不得,只能乖乖书写。
这一次换成行楷,尽量写快点,不然,正正方方的宋体字,写到猴年马月。
他在写,台下的学生也没有闲着,都连忙拿出本子再抄。
这玩意,不可多得。
在黑板上的东西,一擦掉就啥都没有了。
诗歌爱好者,从一开始就是抄诗,收录多了,慢慢尝试着去写诗,被杂志诗刊成功发表了,才算是诗人。
像海子那样火遍全国,就成为大诗人。不过大诗人,可不容易。这玩意比娱乐圈明星还稀少。
所以不要觉得诗歌门槛低,谁都可以写诗,但能发表出来可不容易,能在著名的杂志发表出来就更难了。想要火遍全国,像《致橡树》这样成为人人争相朗读的诗歌,就更难了。
一年,也没几首。
苏亦写完。
台下再次鼓掌。
李志虹再次夸奖,“汉字更好看。”
苏亦认同,“确实,汉字更好看。”
李志虹笑着解释,“我是说小师兄的汉字书法更好看。”
夸奖别人的时候,话语越少越有分量。
比如现在的李志虹。
一个女人能用好看来形容一个东西,分量已经不低了。
被中文系的才女夸奖,这个体验感,还是很不错的。
李志虹这个才女是真才女。
后世,北大中文系流行一句话,“北大中文系不培养作家。”
这话不假。
因为历来培养的都是学者跟教学者。
然而,77-78级确实北大中文系最神奇的存在,因为这两届出现了一大堆著名的作家。
比如陈建功、刘震云、张承志、张蔓菱、黄蓓佳、查建英、少君,以小说成名的一代扶摇直上。
恰好,这些人都是五四文学社之中的主力军。
尤其是文学77级,刚入学就有五大才女的称呼,除了上面提到的黄蓓佳、查建英、少君外,还有李志虹跟王小平。
不过后来各自境遇不同,在中国文坛上,有人一枝独秀,有人消声觅迹罢了。
但在这个年代,在北大之中,一个五四文学社的社长,分量还是不轻的。
怀着这种愉悦的心情,苏亦继续朗读。
“我想你!我的相思围抱住了你,
绕着你而抽芽,象蔓藤卷缠着树木、
遍发出肥大的叶瓣,除了那蔓延的
青翠把树身掩蔽,就什么都不见。
可是我的棕榈树呀,你该明白,
我怎愿怀着我的思念而失去了
更亲更宝贵的你!我宁可你显现
你自己的存在;象一株坚强的树
沙沙地摇撼枝杈,挣出了的
躯干来,叫这些重重叠叠的绿叶
都摔下来狼藉满地。因为在
看着你、听着你、在你荫影里呼吸着
清新的空气,洋溢着深深的喜悦时,
我再不想你――我是那么地贴紧你。”
苏亦朗读完毕。
众人再次鼓掌。
李志虹再次赞叹,“翻译的真好。”
说完,又补充了一句,“小师兄真厉害。”
苏亦连忙摇头,“这不是我翻译的,没有这样的功底。”
“那小师兄能说这是谁翻译的吗?”李志虹问,“其实,我以前也看过其他一些版本,但没有小师兄读的这版好。”
苏亦说,“这是方平先生翻译的,现在应该在上海译文出版社工作吧。”
苏亦实话实说。
这个版本确实方平译版。
而且,方平先生在国内翻译界名声也不小,没有必要盗用人家的成果,天知道老先生是什么时候翻译完这首诗歌的。
拿来装逼一下就可以,盗取别人劳动成果,大可不必。
主要是没法盗取。
苏亦之所以选择这首诗歌,还是跟《致橡树》有关。都是描写树的爱情诗,白朗宁夫人的《我的棕榈树》更加直接一下。
全诗采用整体比喻的手法。
不是把自己比喻成棕榈树,而是把她的爱人白朗宁比喻成棕榈树。
全诗在情绪上分为三层她的相思;不愿因相思而使对方失去独立性;探究其原因。
这其实跟白朗宁夫人的经历有关。
她父亲是英国的新兴贵族,是一个庄园主,所以接受英国传统的精英教育,从小喜欢诗歌跟文学,喜欢莎士比亚喜欢歌剧,还会骑马。
不过她自幼丧母,跟最亲的弟弟也溺水早夭,15岁时,她不幸骑马跌损了脊椎。从此,下肢瘫痪达24年。在她39岁那年,结识了小她6岁的诗人罗伯特・勃朗宁,她那充满着哀怨的生命从此打开了新的一章。
独处深闺,斜躺病榻,幽怨成了她生活的主调。情爱于她简直是不可企及的奢望。对突然射来的丘比特之箭,她既惊且喜还疑。
当她认定白朗宁是真诚的之后,便以身相许了。
所以才有最后一句,“我再不想你――我是那么地贴紧你。”
这首诗可是比《致橡树》直接多了。
苏亦朗读完毕。
再次获取一片热烈的掌声。
因为他算是开了一个头,直接把外国诗歌带入了五四文学社。
之前,大家的诗歌朗读主要还是以国内的诗歌为主。
他倒好,一来就直接英国诗歌,不仅如此,还原文朗读。
瞬间把文学社诗歌朗读环节提升了一个!
这样一来,一首诗歌怎么行。
必须要好几首。
苏亦也不拒绝。
反正,他这段时间少背诵诗歌,直接把白朗宁夫人的《葡萄牙人十四行诗集》中的其他诗歌读一遍。
不过这一次,大家也没继续让他板书了,更多是听他读。
仅仅读,就足够吸引人。
然而,就在苏亦以为事情就结束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想多了。
他读完。
就有人问。
“小师兄,有没有原创诗歌?来一首啊。”
苏亦连忙摇头,“这个真没有。”
旁边的李志虹笑,“我不信。”
瞬间,这姑娘鲁豫附体。
她又问,“大家信吗?”
“不信!”
大家跟着起哄。
看着这架势,不来一首糊弄是不行了。
苏亦想缓一缓,脑海的诗歌太多,一时半会还不知道要抄哪一首。
难不成把海子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拿出来?
这样一来,也算是拯救一个大诗人了,说不定他先把人家的成名作剽窃了,对方,也不需要因为成名抑郁选择那么惨烈的离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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