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虎也不多说,两人在帐前比试掰手腕,冉虎硬是用这种最朴素的硬碰硬力量较量让尔朱雷输得无话可说,默认了冉虎在这支小队当头儿的事实。
尔朱雷性情暴躁,仗着自己体型彪悍,力道凶狠,对着同僚们动辄打骂,故而在曹洪麾下当亲兵,出力流血,却始终人缘不佳,划归冉虎后依旧性情不改,每次打骂其余骑兵,冉虎就事后好心安慰,无意中一个扮演了小丑一个扮演了好人,反倒让冉虎在小队里威望大增。
白银与尔朱雷同为夷人,时常劝他收敛些,尔朱雷却哼哼不说话,冉虎从军后心思变得缜密,知道此事对自己有益无害,也就捏着鼻子认了。
一行人在秦岭的山路中前行,若是没有向导,走不到十里路就非得迷路不可,之所以能一路前行,是因为同行还有一个向导。
此向导名为范召,正是那日里和冉虎对垒的老人,当日冉虎与白银携弓带箭袭扰月里刀,弓箭乱放,这范召运气不佳,混乱中挨了一箭,逃跑不及,被魏军俘获。
本来范召是要被一刀砍了的,恰被冉虎望见,询问了几句,没想到此人与冉虎昔年从学的林夫子还有一段渊源,此人乃是阴阳门中的天字派,算起来与夫子也有情谊,一番交谈,得知他是从了月里刀是另有苦衷,冉虎心思一动,说服他当向导,若是此事成了,他在曹洪面前替他求情,免他一死。
就这样,一支奇怪组合的骑兵小队,在曹洪随意赌一把的心态下,就这么上路了,渴了,就把藏在怀里的水壶拿出来抿一口,要小口小口的喝,在嘴里含热了再咽下去。
饿了,
就啃一口干粮,一直也没让战马全力奔跑,按慕容重所说,就是匀速小跑而已,每隔一段距离还会停下来歇息一会,喂料饮水,给马擦汗。
这一夜,冉虎和白银不但得到了长途奔袭的锻炼,还学到了不少本事。
在范召的引路下,大伙儿一路有惊无险,顺利走完了这近一百五十多里地,抵达雀食镇附近。
雀食镇说是个镇,看起来像个山谷,其实是被群山包围的一个小平原,原本有数百户人家,扼守在秦岭中段,是往来商旅和魏国连接西部州郡的中转站,自从夏国人撤退后,便被兵匪们占据了,也是大当家的大本营,兵匪头头们就盘踞在此处,大军则散落在外围,呈拱卫之势。
到底是这帮乱兵们的大本营,不得不防,所以冉虎和范召一同前去探察,
白银则随同慕容重,领着剩下的人在距离雀食谷十里远的一处山谷里歇息。
走在路上,冉虎低头看看自己的影子,问范召道:“兵匪们各个当家的,平日里都住在哪?”
范召毫不犹豫,“二当家一般在谷北张寡妇家快活,他身边日常带着两个贴身的跟班,功夫不弱,三当家是本地人,算是个孝子,在本地有大宅子,平日里都陪着老娘,四当家潇洒,平日里在山谷里来回晃荡,喝酒嫖妓踹寡妇门,调戏街上妇女,什么刺激做什么,老五和老六实力弱,大部分时间都是待在总堂里,陪着兄弟们喝酒耍钱。”
冉虎点点头,“记得挺细的,等下你带着大伙儿,先去老二老三家,记住,你走前面我们走后面,到门口停一下就行。”
范召一愣,沉默了一忽儿,“你就这么信得过我,不怕我是诓你?”
冉虎咧嘴一笑,露出一口好看的白牙,“我信得过你,相由心生,你没有编个幌子说是什么家人被挟持,单纯就是因为大当家给的银子够多,足够收买你这个落魄武林人士,显得真实。”
范召长叹一声,“学得一身艺,货与帝王家,可惜我却处处碰壁,除了那月里刀给的银子够多,也有一时激愤所在,再与你说一件事,那六当家是大当家从乱军里救出来的,对大当家最是忠心耿耿。”
冉虎点点头,忽地伸手拍拍范召肩膀,“如今大争之世,想赚个功名,真不难的。”
于是叶开便带着元封和张铁头进镇子去了,为人掩人耳目,两人的刀都藏在马鞍子旁的口袋里,
还用围巾遮住面孔,好在黄草铺是个大镇子,来往走亲戚的人也多,街道上忽然多了两个生面孔也不奇怪。
于是两人一前一后,范召牵着马走在前面,冉虎跟在后面,若即若离,在镇子里慢慢的走着。
冉虎一边走一边观察着镇子的布局,山间平原,一条小河从山脚边流过,土地肥沃,有山有水,前后谷口各有大路,端的是一处中转站,虽是夹在群山之间,却也繁华,镇子中有不少酒肆客栈。
兵匪们毫无风险意识,镇子的各个关键位置均没有安置人手,这一点让冉虎踏实了一些,
“这就是二当家的姘头家?”
冉虎见范召在经过一户宅子时停顿了一下,便悄悄问道,范召点头,“没错,是张寡妇家,雀食镇有名的破鞋,暗娼,我知道的。”
经过了范召的确认,冉虎便彻底放心了,面无表情地牵着马悄悄走门口经过,
又绕了一圈,范召来到一处大宅门,再次蹲下提了提鞋,三当家的位置也确定了。
溜了一圈下来,已经是晌午时分了,昨晚酩酊大醉的兵匪大小头目才醒过来,走到街市上大声呼喊,雀食镇被兵匪占了后,商旅中断,本就萧条,眼下再被这样祸害,已经尽显颓废了。
“他们想必还不知道你从了我们,你先留下来,等我们发信号,再来接应。”
冉虎的话自带一股威严,范召点点头,不再多言,牵着马消失在街巷上。
冉虎又远远看了一下兵匪们的总堂,这是一处深宅大院,土墙很高,外面还有深深的壕沟,占地甚广,几乎把雀食镇东北角都给包在里面了,不过门楼上依然没有人放哨,离得老远都能听见里面吆五喝六的划拳声。
冉虎鄙夷地笑笑,牵着马便向镇外走去,沿着原路返回,仲春时节,午后很热了,冉虎解开外套,露出里衬,倒也威风凛凛,转过一处小巷,一个提着裤子,散发着尿骚、味的汉子迎面而来。
这汉子醉醺醺,敞着狗皮坎肩,手里拎着葫芦,和冉虎擦肩而过,忽然停下喊道:“不对啊,你这腰带怎么这么眼熟?”
冉虎全身一震,心道不好,他一招弄死了大名鼎鼎的兵匪头子,少年心性,自然要弄点纪念品,月里刀那条镶嵌着各色宝石和黄金的腰带便被他笑纳了,刚好可以拿来束腰,没想到方才太热,顺手解开外套,倒忘了藏拙这事。
月里刀是兵匪们的老大,平日里没少露着腰带耍帅,兵匪们自然看着眼熟,好在那汉子喝得醉了,脑子还没转过来弯。
冉虎疾步上前,右腿伸出别住那汉子的左腿,顺势一跪,醉汉本来下盘就不稳,突遭袭击轰然倒地,后脑勺碰到地上一坨碎砖,竟然晕死过去。
冉虎手劲大,迅速的观察了四周情况以后,拽住醉汉肩膀就往旁边的角落里拉,跟着从靴筒里抽出一把匕首,咬紧牙关。
杀人这事,冉虎并不陌生,夏国人偷袭天藏城,城中凶徒作乱的时候,他没少杀人,待到初次押运粮草和月里刀对峙,他都记不清自己杀了几个人了,然则这么动手宰一个毫无反抗之力的人,却是第一次,不由得发愣起来。
就在他发愣的时候,那汉子身子一抽,眼看就要醒了,冉虎一个激灵,将匕首压在那汉子脖颈上,用力割下去。
随着匕首来回抽动,那汉子忽然醒了,两只惊恐的眼睛圆睁着,想抗争,想呼救,可是喉管已经被割断,嘴里已经发不出声音,
血沫一股股从颈子里冒出来,汉子的眼睛渐渐的失神了,双脚还在一抽一抽的,如同没死透的鸡。
看着生命的光辉从汉子眼中最后消逝,冉虎一动不动,他感觉好像身上有什么东西随着那光辉不见了,又好像有什么塞进了自己的心里,他将带血的匕首直接塞回靴子,一声不吭将旁边的柴草掀下来盖住尸体,又拿干草把地上的血污擦干净,确认没什么纰漏了,便牵着马,溜出镇子了。
回到骑兵小队栖身的地方,他们已经歇了半日,精神恢复了一些,只不过白银由于长途骑马,大腿内侧磨出了血泡,走动起来很是疼痛。
不过这点小小的伤痛丝毫不影响白银战斗的热忱,小队们磨刀的磨刀,擦枪的擦枪,还有在耐心检查弓弩,丝毫不见放松。
看到冉虎回来,兄弟们赶紧围过来询问:“虎子,踩点踩得怎么样?”
骑兵小队们本想用十夫长称呼冉虎,不过冉虎没摆架子,让大家跟着白银喊他虎子,大伙儿也就约定俗成了。
冉虎沉声道:“检查兵器,天黑就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