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三章 刑部任俊
任浚有些不悦:“何事慌里慌张,有辱刑部之威。”
刑部一直是低调的部门,他不同于兵部,吏部,礼部,工部,兵部
但在老百姓眼里,刑部是高大的。
所以在刑部工作,人们大多数是绷着脸,不苟言笑,也不善言辞的。
那名司务喘着粗气:“刚才成国公家的二公子要强行闯大牢,与守门的士兵发生了摩擦。”
“现在二公子已经离开了,走时说他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狂妄。”
任浚本来就心乱如麻,如今被人如此挑衅,他本想破口大骂,但一想到周围人全是人。
他咂咂嘴:“本堂知道了,我自会去国公府询问。”
“这件事就此作罢。”
司务有些不服:“可他甩了我们守门的狱兵一鞭该怎么办。”
“怎么办,那就别办了。”
任浚看着他有些不悦:“本堂做事还需要你来指挥?发五两委屈银过去。”
对于他来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怎么办,我怎么知道怎么办。
难道还要甩回去?
痴心妄想,你们这群人是真的不知道开国公的厉害。
我们都是流水的官,人家才是雷打不动的霸主。
当个官何必和这群人闹不别扭。
吃饱了撑的。
前段时间粤地有个富商惹恼了淮靖王,人家当天就把他关在牢房里了。
虽然淮靖王是大明虽远的藩王,但人家终归是姓朱,你一个商人胆子肥到没边了,敢惹藩王?
解决完这些,他看了眼时间,完了。
今天花魁初选,自己答应老妈妈要去做裁判的。
这都晚了半个时辰了。
那些娇滴滴的娘子们,等会还不知道怎么埋怨自己呢。
都怪这个二公子。
说完他提起裤摆:“本堂有要紧的事情要做,刑部事情等会交给冯侍郎。”
他刚要走,这时候刑部右侍郎着急不可耐的跑了进来。
“上官,有一个老太太在衙门口,说要找她的儿子,还说一定要见您。”
见我?
任浚勃然大怒:“你是他娘的废物吗,什么人都能见我了?”
“要你们这群人干什么吃的,一个老百姓也配见我,难道我是他儿子吗?”
“给本堂把这刁民叉走,扰乱公堂,重打,重打。”
躲在他背后的冯英察觉到了猫腻。
成国公的二公子他有所耳闻,虽是个执跨,但他也是个聪明人,绝对不会带几百人,当街纵马殴打刑部。
这个举动无异于,一群鬼火少年骑着摩托,绕公安局转圈圈。
正常人是干不出来的。
而且就算他这么干了这么稀奇古怪的事情。
一个老太太居然跑到刑部里面,吵着要见尚书,就更蹊跷了。
一个老百姓,他连尚书是干什么的估计都不知道。
而且听传话,那老太太点名要见任尚书。
奇怪了。
有些老百姓连皇帝的名字都不知道,又怎么会知道任浚的名字。
皇帝……
等等…皇帝…
莫非?
冯英心里有了揣测,这肯定是皇帝派人指使的,
所有人都知道皇帝不喜欢走寻常路,和明武宗很想象。
他在搞你之前,肯定要先玩一玩。
要不然一个小老太太,别说邢部衙门,恐怕连最基本的县太爷她都见不到。
天助我也哈哈哈。
司务还想解释,这有些不合理。
冯英怒斥一声:“你简直无法无天,没看到上官有公事要办,哪来那么多时间去和这群刁民婆婆妈妈,耽误了国家大事,要你好看。”
“还不快滚。”
任浚赞许的看了他一眼,知我者,冯英也。
而此时的朱由检看了眼天色,还要不到一个半小时天就黑了。
他要趁天黑前,彻底看看刑部的问题。
等了一会,还不见人出来。
“人呢,难道任浚审问的这么仔细?”
任浚他是知道的,在历史上名气还算不小。
他前半生在刑部工作,一直干到了尚书之职。
到了后来陕西河南乱的不行,他又做到了河南督军的位置。
指挥人马与叛军干了一仗,还打赢了几场战斗,连崇祯都给他发表扬。
后来在一次与李自成的战斗中,被对方的骑兵一箭射中了头部。
当然没有射死只是擦着头皮而过。
疼得他满脸是血,直接从马上摔了下来,他率领的明军以为主将不行了,纷纷缴械投降。
李自成大为高兴,破天荒的没有杀掉这家伙,而是放在军营里养起来。
据说崇祯得知此事后,大为暗伤,还优待了任浚的家人。
如果到此完了,也就完了。
任浚的名字绝对可以在明史中留下壮举的一笔。
可他偏偏心不死,当听到崇祯后来上吊自杀。
他跟随闯王入了京,又被吴三桂和清军赶跑了。
后来又去清朝给人家当户部右侍郎,再到左侍郎。
他如果像钱谦益一样,混个位置不干事也好,可他偏偏就喜欢搞事情。
大力打压明朝汉人,为清朝前期经济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很多汉人的商队被他搞得家破人亡,银子都流入了朝廷,朝廷打江南时,国库之所以没有亏损,就是因为他
要不然就凭借一群马上的泥腿子,打架是厉害,真让他们管理国家,用不了两年就得崩。
这个朱由检很不喜欢,但又不想换掉他。
因为他确实是个干事情的,就是有一点,爱好女色,流连青楼。
之前李若链和骆思恭都向自己反应过,却因为他不贪污,放过他了。
如今是时候换掉你了。
“驾……”
远远驶来一马,跳下一人,他连忙回道:“启禀陛下,我们派过去的人已经被刑部打五十棍,扔了出来。”
“他们还说刁民不配入刑部,再敢扰乱公堂,定杀不饶。”
定杀不饶?
朱由检听后心里顿时一怒,谁给他的权利,敢杀前来告状的百姓。
无法无天了。
如果在太祖年间,这群人早就被砍头了。
但世道变了,有些人不是说想杀就能杀的。
总要有个理由,要不然就成了莫须有。
朱由检哼了声:“给那个人质五十两足银,其他人摆驾,朕要入刑部。”
“遵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