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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里抱着马灯,只不过压根不需要打开它照明,因为刘杰的反应太迅速了,我跑出陪葬室不到十米,他也跑出来了。
身后跟着一长串青绿色的珠子,就好比网游里人民币玩家充值购买的时装一样。
只不过时装是用来装逼的,现在弄不好就是被逼装,而且不止他一个人,连我距离被逼装也不远了。
我不知道我这样做有什么用,因为人力终有耗尽的时候,而身后这一串“夜明珠”一样的玩意儿鬼知道它什么时候停下来。
但我依然没有留半分遗力往前跑,我只要在刘杰前面,他比我先死,那么我就是成功的。
一直流传着这样的一个段子,两个人一起被熊追的时候,你不需要跑过熊,只需要跑得过和你一起的那个人就好了。
虽然现在身后追我和刘杰不是熊,但我只要看着刘杰死,哪怕他死后我活不过三秒,我也要看着他死,不然我就是死也不能闭眼,不过按照这“夜明珠”的威力,恐怕直接把我腐蚀得一点渣子都没有,哪来的眼可以闭啊。
一路狂奔,没一会儿就到了刚才刘杰做记号那个拐角,也就是我们进入这个墓道的那扇“门”。
没有多想,一头扎进去,空间随即漆黑一片,我转过身,刘杰距离我不到十米,他看到我进到这里(暂且把这个空间称作一号墓道)来,以他的心性,不拉我做垫背,打死我都不信。
比起让那些“夜明珠”把他腐蚀掉,我更希望我亲手……杀了他。
不到五天时间,我从一个小市民,演变成了一个处心积虑想杀人的变态,人心很善变,让人心变的,不是时间,是环境和所经历的事,如果我一辈子都呆在贵阳那个书香满园的小书店里,做我的小老板,每天家和书香满园两点一线,不说五天,就是五年,五十年我都还是那个小市民。
但我对刘杰的恨意,已经不比杀父之仇夺妻之恨相差多少,再说,如果这次侥幸活下来,哪怕活下来的几率跟没有差不多,他也会把我当做一个探机关的肉猪和可以移动的干粮。
不管是他对我的所作所为,还是眼下我们的关系,他都必需死。
我没有在漆黑一片的一号墓道里打开手中的马灯,而是转身,就站在链接两个墓道,可以理解成一个传送门的封墓石或者说墓门面前,尽量的调整自己的呼吸。
我已经想好怎么做,但毕竟是第一次,手心手背全是汗水,一半是刚才跑出来的,还有一半是因为我现在紧张得要命。
我不是什么变态,说一千道一万,我现在马上要做的事叫做杀人,蓄意杀人。
说起来很繁琐,其实也就那么几秒的时间,已经可以清晰的听到墓门外刘杰脚掌落地的响声。
深呼一口气,在慢慢的吐出来,这是我在路上跟大发学来的,来吧,就算死,我也要你死在我手上。
猜得果然没错,刘杰死也要拉我垫背,首先入我眼帘的带着几个坑洞手掌,坑洞是之前那些“夜明珠”在他手上炸裂形成的效果。
我高举起手中的马灯,随着出现在墓门里的是他光秃秃的脑袋,我和他平静的对视,他的眼中夹杂着愤怒、痛苦、挣扎还有更多就是恐惧和扭曲,其实这之中流逝的时间只能用毫秒来计算。
这一次我没有任何的畏惧,甚至嘴角还轻轻勾起了一个怪异的弧度,算是笑吧,我也确实该笑,折磨我这么久的一个人,终于要死在我手中了。
每个人心中都有另外一个“我”,或是残忍,或是变态,社会的法则不允许这个“我”活在太阳底下,所以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个“我”就被我深深的埋在心底里,埋在一个连自己都不知道的角落,就连我都早已经忘记这个“我”的存在。
这时候是释放这个“我”出来的时候了。
马灯狠狠地砸下去,没有预想之中脑浆迸溅的场景,就连血都没有一滴溅在我脸上,刘杰闷哼了一声,整个人倒退出了这个墓门,不过很快又从新探进头来。
我对于刚才哪一下很自信,一点余力都没有留,就像他在车上抽我巴掌一样,哪怕我已经十多年没有注意过锻炼,但我相信,哪一下已经足够让任何一个成年人昏厥或者直接休克过去。
刘杰这时候再次探进来的脑袋和前半身,只能勉强用求生欲来解释吧。
不过这样更好,让我可以看着他死,因为他的肩膀上已经有很多“夜明珠”落在上面。
我退后几步,“夜明珠”落在他身上,让我哪怕没有打开马灯,也把他脸上的表情看得一清二楚。
越来越多的“夜明珠”落在他身上,然后覆盖,慢慢的开始有夜明珠炸裂。
一个、两个、三个……
我甚至就在他面前,发出砰砰砰的响声,来弥补“夜明珠”炸裂却没有声音发出的遗憾。
他的脑袋上早已经是密密麻麻的“夜明珠”,然后脸,肩部,脖子完完全全的被青绿色覆盖,最后夜明珠的光亮消失,随着消失还有刘杰,他连一点骨头渣子都没有留下,唯一的痕迹就是地上那滩肉与骨与血混在一起的污迹。
我就像一个变态,也像也一个艺术家,欣赏着发生的这一切,完全没有一点的恶心和不适,或许从我想着怎么杀死他那一刻起,原本那个想安安心心做小奸商的叶一,也一同被杀死了。
只不过我没有欣赏多久,因为墓门外一大群光点开始拥进来,把周围照亮。
一开始就没想过我能躲得过去,进这里完全是为了伏击刘杰,或者说亲眼看着他死。
现在这种境地也是早有预料的,一路来已经太多次与死亡擦肩而过了。
就刚才,我一块地砖一块地砖的踩,试机关的时候,就不再把我的命当命了。
刘杰给我垫背,值了。
只不过对不起尚在乡下的父母,希望那六十万能让他两安度晚年。
闭眼等死,我前二十多年的人生在我脑海中一幕幕闪过,犹如电影回放一样,还好,没对谁有过太大亏欠。
良久,我没有感到任何的痛感,难道这玩意儿腐蚀的时候还自带麻痹效果?怪不得刚才刘杰吭都没吭一声就成一汪血水了。
睁开眼才发现,我身上没有半个光点落下,青绿色的光点安静的悬浮在半空中,一点动静也没有。
摸不清楚什么情况,刚抬手想擦一下额头上的汗水,可我手才刚刚抬起,原本安静的“夜明珠”马上开始躁动起来,在空中乱如麻。
这一动静吓得我差点大小便失禁,刚才看淡人生闭眼等死没死成,现在要是因为擦一下头上的汗水把自己给作死了,那我可死得真的是太冤枉了。
随着我不动,空中的“夜明珠”也慢慢安静下来,我瞪着眼睛看了许久,才发现并不是一直不动,看上去像是静止的,其实在微弱的上下浮动。
而且这浮动好像和我呼吸的频率遥相呼应。
我明白了,怪不得这玩意儿会追着人跑。
原理就和马蜂一样,农村的孩子应该都听老人说过,要是不小心捅了马蜂窝,一定不要跑,马上趴地上,这样马蜂就不会蛰你,因为你一跑,就会有加快空气流速,马蜂就顺着这空气流动的方向找到你,这不过这东西更加敏感,就连呼吸这种微弱的空气流动都能影响到他。
刘杰刚才在陪葬室想抬手摘几颗下来看看,然后手上粘上几颗,手被腐蚀,我见到这幅场景,马上开跑,然后刘杰也跑,空气流动速度加快。
这些“夜明珠”一开始就像灰尘一样,没有任何重量,我们跑起来那股速度所带动的空气流通速度,对它们来说,就像十七级的暴风一样,把它们吹向我们。
想清楚这些,我试着加快呼吸,然后空中光点的浮动也更加清晰,甚至慢慢开始靠近我。
但一直停留在我三十厘米外的地方,无论我再怎么加大吸气的力度,也只是浮动大了点,依然没有在靠近我。
看到这幅场景,我突然有个大胆想法,要是我刚才的设想成立,那我……现在要是跑起来会怎么样……
到了这种地步,我不可能一直跟这漫天的光点耗下去,与其被耗死,还不如自己作一下被腐蚀掉。
猛然往身后倒退几步,原本只是浮动的光点一下子朝我的方向扑过来,这瞬间,我再次体验到了头皮发麻是一种什么感觉。
不过依然在我身前三十厘米左右停住。
好像,这群光点进不了我的身。
可是刘杰的死怎么解释,我和他有哪里不同。
不同,我炸然想起,我在盛放这些光点盒子下面藏起来的那个吊坠,摸出吊坠,借着光点发出的光,这吊坠应该是青铜的材质,形状一条首尾相连的鱼,在鱼围成的圆圈中间,一个红色的玉球镶嵌在里面,然后就是一条细细的青色绳索。
我拿着吊坠慢慢的往光点的方向凑,随着我手里的吊坠越近,光点离我的距离就越远,这群“夜明珠”进不了这个吊坠三十厘米的范围。
看到这一幕,我终于抑制不住自己的笑声,哈哈大笑起来。
时也命也,刘杰你死得不冤!
老天爷,你终于舍得拥抱了我一次。
(本章完)</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