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现场,陆远看到了非常残暴的一幕,村长傻了似得站在屋门口靠着墙,见到警察已经不会说话了,等秦所安排了人在门外拉警戒线,已经进屋的陆远变得目瞪口呆。
他什么样的案发现场都见过,多么残忍的、多离奇的,甚至让人匪夷所思的都已经无法在触动陆远,问题是眼前这个现场实在是
这是一户应该还算富裕的人家,家里三间房外都镶嵌着白色瓷砖,屋里也是用大理石铺的地面,梳妆台、电脑桌、超薄电视、电冰箱、洗衣机这些家用电器一样不少,炕上白放着炕桌,炕桌上的酒菜一应俱全。从两个酒杯来看,这应该是一副正在会客的场景,由于客人少、才不多所以才上炕吃饭。陆远没急着下熟人作案的定论,而是把头扭向了另一边,尸体在地上躺着,很放松的穿着大裤衩、光着膀子,连脚上的拖鞋都没换过,这未必说明客人是经常来的主儿,死者和他并不见外,也可能是主人本性如此。
接下来陆远看向了死者的身体,死者的上半身已经被彻底扎烂了,鲜血顺着多个刀口不断往出冒血,地上的鲜血完全覆盖了小半个身躯
老同学,看出点什么没有?
秦所问道。
24刀。
陆远只说了这一句。
秦所瞧着屋里环境,又问道:这梳妆柜上的首饰盒被打开了,是什么意思?他又看见了地上的钱包:这钱包好像也空了。蹲下检查后,确定的说道:这是抢劫杀人。
陆远对于秦所的话一句都没听进去,他眼下正在判断来过这里的客人会不会是凶手。
要判断来这吃饭的熟人是不是凶手,首先要坐另外一个判断,那就是和老白喝酒的人有没有杀他的原因,这不是说要找整件事的起因,而是从死者的死亡为止推断心理状态。老白死在了地上,而炕桌上的菜却没怎么动过,陆远看了看绿牛栏山二锅头里的酒已经见了底,说明这俩人光顾着喝酒说话了,没怎么吃东西。
这是有事要聊,还得是能让俩人沉下心来的事,只有这种事就着酒才能让当事人忘记菜的存在,毕竟国人在喝酒与吃饭这两件事上是分不开的,不像国外,喝酒就是喝酒。
那,死这老白为什么要下地?是觉得酒少了,打算在拿一瓶,还是客人要走了,去送?
中国酒桌上有在离席前干了杯中酒的习惯,也有俩人喝酒若是一方觉得自己喝的慢了要追一口的习惯,但炕桌上的两个酒杯里都残存在杯底少量液体未曾被喝掉,也就是说,老白不太可能是去拿酒,否则起码也应该在喝掉这些就于下一次倒酒时发现酒不够了才会去选择是否再拿一瓶。那老白为什么要离开炕桌,是争吵中聊不下去了吗?
炕桌上,一侧的西红柿炒鸡蛋汤汁洒了出来,旁边非常不规整的摆放着一支筷子,另外一只筷子却在炕边不远处,这样的摆放位置很有意思,没有人会在吃饭时把两只筷子分开,倒像是
陆远开始大胆假设了,他觉得这种情况像是两人聊崩了,其中一方愤怒的将筷子拍在了桌子上,而筷子好巧不巧的打中盘子,崩飞了一支。
经过仔细检查,陆远发现西红柿炒鸡蛋的盘子边缘有一小块断裂的缺口,缺口非常小,桌面上的菜汤里还有白色的磁盘残渣;看完这些的陆远还检查了尸体,在右手大拇指处,有明显的淤青痕迹,从尸体状态上来看,这应该不是尸斑,是死后血液不流通将肌肤上受过的细微伤害呈现了出来所导致的,加上夏天天气过热,这种淤青会出现的非常早。
他判断出了死者老白的位置,老白应该是坐在一侧拍筷子的人,筷子正好在愤怒的时候压到了大拇指,导致了这一点淤青。
老陆,说话啊?秦所看陆远来回来去的折腾,不明白的问着。
这种时候陆远谁的面子也不给,张嘴来了句:闭嘴。
说完这句话,他马上从破案状态中拔了出来,发现自己真的特别像赵一白。
甩掉了脑子里的思绪,陆远再次回归,要是说死者由于愤怒而离席,在自己家他还能躲去哪?
不。陆远认为死者根本就不会躲出去,如果我们在生活中碰到了来家里做客而又激怒我们的人,第一件事就是走到门口对着那个人喊‘你给我滚出去’。
陆远从炕边走到了门口,转回身伸手指向门口,他在模拟案情,当这个姿势摆下,低头就看向了自己上半身的朝向,而那半侧身的位置,也就是小腹左侧最柔软的地方,是最有利于客人的攻击点。重新回到尸体旁边,检查尸体小腹左侧位置的时候,果然看见了一处刀伤,那处刀伤的受伤位置和陆远刚才寻找到的只有微小偏差!
凶手是来老白家吃饭、喝酒的客人。陆远把这个答案说了出来:他还自备了凶器。
秦所完全被陆远的论证给弄懵了,他没看明白这个论证是如何出现的,光看见陆远在这屋子里来回来去的转圈,还一句话都不说。
凶手和死者在生前早有仇怨,这次来死者家喝酒很可能是最后一次谈判,而且他们俩生前关系不一般,死者却并未将对方所在意的事当成什么大事,不然,绝不会准备好酒菜招待对方。
秦所问道:熟人为了抢劫,把人杀了?
没抢劫什么事。陆远仔细分析道:如果这里没进过第三个人,那凶手应该是想把现场布置成抢劫杀人的状态,这可能是受了那些无良电视剧的影响,可惜,这根本就不是个抢劫杀人的现场。假如有第三个人出现,很可能是第三个人误入凶案现场后顺手牵羊。
陆远抬起头:村长呢?不是说他报的警吗?
秦所几步走了出去,一出门就来了一句:呦呵,你吓我一跳,跟墙边站着干嘛呢?
听到这,陆远赶紧走出来,看见存在的目光正在躲闪,两肩有往回缩的架势,像是很怕警察的出现,加上凶案现场的凶手一定是第一次杀人,他更加重视眼前的这个村长了。
白村长,你别害怕,说说你是什么时间进来的。
村长一张嘴:我,也没看时间啊
好么,一嘴的酒味儿!
连秦所都闻出来了:这是喝了多少啊,大热天的中午就喝这么多,不难受么?
陆远盯上了村长的那双手,那是一双长期在地里干活的手,这双手上裂了很多口子,口子里都是漆黑的淤泥。他拉起村长的手,伸出另外一只手到秦所面前说了一句:手铐。
唰!
村长顿时抬起了头:干、干什么。
死者死亡的时候一只手搭在大腿上、另一只手搭在小腹上,双手呈握状,这是防御姿态,应该是临死前一只手抓住了凶手的身体另一只手握住了对方正在行凶的手。鲜血会顺着喷溅轨迹落到死者的手上,也会顺着他的手滴落到凶手的手上,那么,也就是说眼下找到手上有死者鲜血的人,很可能这个人就是凶手。白村长,现在科技很发达,你手上有没有死者的血根本不用过去刑警队找法医验证,等鉴证科的人到了现场用一种能照射出紫光的手电照在这双手上,鲜血的痕迹马上就会显现出来,无论你是否洗过手,洗过手的时候,有没有用死者家里的洗涤精。
村长求救似得看着秦所:秦所,这,这小子说什么呢,是我报的警。
陆远根本不让秦所插嘴的说道:所以你是第一次杀人,你还想把现场伪装成抢劫杀人的模样,白村长,会留下指纹的。
不是,孩子,我大你二十多岁,你怎么什么证据都没有张嘴就胡说啊?
陆远笑了,看着秦所,又回过头来:我胡说了吗?那我问你,你到现场的时候有没有其他人?
我要看见了,不就把凶手抓住了,还用等你们来。
陆远笑的更开心了:人在危机降临的时候,会选择为自己壮胆,所以谎话往往比平时更夸大。好,既然你说没有看见其他人,发现死者后,第一件事干了什么。
报警啊。白村长赶紧说了这一句。
就没想看看你亲小舅子是死是活?
啊他停顿了:我是先看了他,才报警的。
在哪看的?
就在尸体边上。
尸体边上一滩鲜血已经流了出来,你要看了他是死是活,哪怕只是探了鼻息,脚上也应该会有鲜血,那离开屋子的时候,地面瓷砖上一定会有血脚印,为什么屋子里没有?
白村长都要疯了:秦所,你们这位同志是怎么回事?这没完没了的?
秦所叹了口气,彻底止住了他的谎言道:还说什么呀。掏出手铐,咔,一声给白村长考上了。
陆远这才把整个案发经过一点不差的全说了出来,听的白村长彻底低下了头,忏悔般一言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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