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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2章 遗弃之地

  地面不一会儿出了很多铲洞,土壤打上来,大部分还是带水的泥巴,这是对一个盗墓者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分辨不出封土层和夯土层。

  莫老头儿最终是放弃了,因为我看到两米五左右已经触及了岩石。

  最终,这里一无所获,大家陷入了前所未有的沉默,虽然不知道这里到底是不是龙草的部队安葬在这里,但是内心里是希望的,毕竟入土为安又可以和兄弟葬在一起,这个世上没有比这个更暖心的事儿了。

  二叔也有些抱怨,拉我到了一边,说道:“珉儿,你不会要丢我们鬼脸家的人吧?!我这边这么多人看着呢,要不咱随便找个古坟,你编个故事!我洗脸就行了!哎!”

  我安慰了几句,决定再去最后一处可能存在权杖之地。车上已经没有了一丝激情,这个能找到权杖的概率已经低到了极限。

  小舅说道:“珉儿,现在要找到权杖的可能性已经等于不存在了,如果没找到,你什么打算?”

  我说道:“和我们有什么关系!我来真正的目的你又不是不知道!”

  小舅说道:“说起来,好像上次没抓到,到现在已经消失了啊?”

  我不答腔,闭着眼睛养神儿,下一个可能存在权杖之地的可能性几乎是没有,而且比较麻烦的是,我们现在在且末的右上角,距离八十多公里,而我们要横向走二十公里,中间隔着一道河,跨过去才能到那里,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回到高速主干道,绕掉河,才能到那里,但这至少需要五个小时,还可能被发现,另一个办法就是直接开车到河边,想办法过河,再徒步到目的地,这样只用花三个小时,这个行进路线是列宾计划的,但大家都没什么兴趣,这时候出现了一个局面,二叔希望绕路,对他来说,过河跟弄乱了他的一脑门子卷毛一样,太多不可靠因素,万一他老婆掉河里了,他本人不会游泳,下去救人的混蛋乘机吃豆腐,那就是大逆不道。肖文杰、列宾一行主张过河,如此一来,就算有大规模挖掘,也不会有后顾之忧,我和小舅一拨人是无所谓,反正希望已然不大,小舅甚至觉得直接开车回家,想好了,落实了再来。沉默不到五分钟,小舅继续出着馊主意,那就分开走,这样目标小了,说不定,等二叔过来,那边没结果,咱正好一道儿去且末再喝一顿。

  最终我的提议是一起过河,二叔他们可以不用过河,在河这边看着就行,剩下人徒步去,一旦发现了东西,再召唤二叔过河洗手,如此安排解决了二叔不想弄脏衣服的心思,而小舅也十分不想见到这对“狗男女”在眼前晃,而我们也有了一个更快的动作。

  河边,河水并不急,但是够深,一个越南佬可能没有体会过西域深山雪水的威力,尽然自己游了过去,看着他上岸后,抱成团暖和了半晌才站起来,冲我们竖起大拇指,意思是没问题。但我们是不打算游过去,这水流冲走一个人就差不多够喝一壶的了。何况还有千承雪。

  于是,越南佬们开始做起了木排,大约两公里外有不少老榆树,他们开着车弄了不少,用安全绳扎就花费一个小时,这三米多长宽的木筏子一次可以过四个人,倒是四平八稳地很。

  我惊叹于越南佬的心灵手巧,也为一种全新的体验觉得好奇。

  徒步对于我们来说,都不是事儿,只是千承雪身体还未康复,本来建议她与二叔他们一起等,但她却执意要来看看,于是走走就要休息。问东问西,肖文杰等人只得先走,对于我来说,我却希望走慢点,应该说老计重试,或许那个神秘手机的主人此时正在看,虽然一路上,我相信她并没有跟来,可是我却有一丝希望,如果他看到我和千承雪,或许会“吃醋”,这个词也不知道我用得对不对,或许会忍不住,或许…….

  哎!一路上脑子乱,与其如此,干脆不再想了,看着周围的景色,倒是真的很漂亮。前方的路是个大下坡,看上去如同梯田一般的下坡,但每个阶梯都有四五米高,上下之间有无数的小路,这小路不过是碎裂的岩石一层层地自然形成,下方是一大片黄色的泥土地,泥土地上无数细小的岩石碎片到处都是,这片泥土地没有绿色的草甸子,有的都是叫不上名字的杂草,没来之前,我只想过是沙化的地域,到了却发现根本不是想象。

  我们走到了最下面,依然继续往前走,我打量着周围,偶尔有一两个废弃的土块房子,但大多数都塌了,看上去已经有二十年左右了。

  峰回路转,一转弯就看到了另一条大路,与其说是大路不如说是宽阔的羊道,但时而宽阔时而窄,这道儿上还能看到不时有羊粪球,看来羊群才路过没多久。走出了两公里,景色更加宽阔,我们是从一座小山的山脚下绕过来的,等我和千承雪赶到才发现肖文杰一行人都朝向我们看向这座山。

  我好奇地看去,这里果然有佛窟,只是佛窟基本上塌方殆尽,只剩下裸露出来的半个佛洞,而这佛窟正坐落在小山的山壁上,高度应该有四层楼那么高,山壁上也看不到了上去的路,而近现代的建筑也很明显,就是在山壁前还残留一片屋,但也只剩下断墙残瓦,从依稀尚存的风格看,果然是清真寺的建筑。这种四四方方,四角带维吾尔族风格的格局我在整个西域也是第一次看到。

  在我的分析来看,建立佛窟时,这里的人就没多少钱,要不就会用大成本的石雕,而不是用半石雕半泥雕,而后来的清真寺很可能也是受到资金的限制,用了佛窟的材料打造了这个清真寺。结果就是随着岁月的洗礼,所有的建筑都消亡在历史的长河里。

  正在我们看得仔细,旁边山头上呼呼地有东西在动,我下意识地将身子护在了千承雪的身前,低低地打了个口哨,这是小舅教我的,如果打这个哨声,就代表附近有危险。

  越南佬们几乎同时低下了身体,而下一刻很尴尬,山顶上冒出了好多只山羊,咩咩地叫着从山上往下冲。

  小舅站起身怒道:“哎!你啥眼神!人和羊分不清嘛!”

  我相当地不好意思,转身却发现千承雪早已紧紧地抱着我的胳膊,小舅看了更来气,说道:“我说你泡妞,拿我们当演员嘛!快!快!找情况!没有了!咱买只羊,现烤了!吃完回家!”

  这倒提醒了我,实际上这里已经是两种文明的交汇到了一起,想从其中跨越一个文明,找到另一个文明的线索,说实话考古里也没有比这个更复杂的课题了。不过,话说回来,对盗墓贼而言,是十分喜欢这种情况的,因为两种文明所残存下来的东西,那都是可圈可点的。更有一种说法就是,有的盗墓贼一来就带上金属探测器,一般佛窟都有佛基,也可以说是高僧的傍身之物,一般都会埋藏在佛基之下,而近代的清真寺则几乎什么都没有,可能值钱的就是壁画。

  果然,莫老头儿说道:“咱们……应该没有带金属探测器吧?”

  这句话显然不会得到肯定,这时,从山顶的侧面下来一个骑着马的哈萨克斯坦族女子,他的枣红马不算高大,但是很精神,皮毛油光发亮,这女子包着头只露出一双眼睛,皮肤晒成了健康的小麦肤色。

  她好奇地看着我们这群不速之客。走到近处,说道:“你们要不要骑马?一次二十,十分钟!”

  这倒让我有点兴趣,我笑了笑,递过去四十,说道:“我试试!”

  我接过马缰,在马脖子上拍了拍,一个翻身,双腿一夹,朝着平原的纵深处跑去,我打量着周围的景色,惊慌的野兔子在不多的草皮间跳跃,清新的草香味儿让这几天的不爽暂时也抛在了九霄云外,扬起的风扑面带着丝丝凉意。

  我拉住马缰绳,一个急转,看向了只有豆粒大小的二叔他们,突然很想大喊一声花儿,可终究是没喊出来。我跑回去的时候,马已经气喘如牛,整个毛皮上都是晶莹的汗珠,千承雪走到马的旁边,她似乎也第一次看到马被我跑得累成这样,我笑着说:“要不要上来跑跑!”

  她点点头,我一把将她拉了上来,坐在了我前面,我轻轻地磕了磕马肚子,往山上慢悠悠地走了上去,山顶的景色大好,看得我有些迷醉,我听到千承雪轻轻地说了一句:“要是永远能这样就好了!”

  我哈哈大笑,说道:“雪妹!你要喜欢,不如在这里买个山,弄几匹马,养几只羊,可以如此一辈子呢,哈哈!”

  千承雪不再说话,深深地看着远处宛如丝带的河。

  好一会儿,我看见山下小舅在冲我做了速回的手势,我才慢悠悠地还了马,这哈萨克族女子一看马,顿时心痛了,不满地说:“你骑马骑得好啊!我这马都被你跑成了这样!”

  我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急忙又掏出五十块钱塞给了她。她这才心满意足地吆喝着羊群往平原区域走去。

  罗璇走上来,说道:“松鼠,这里应该不会有什么了!那女的说了,这佛窟还是她小的时候,着了一把火,正前方的庙宇就是泥巴加木头,一下烧了个精光,而且这边汉人现在不多了,他们认为这是阿拉告诉他们,他们的神不喜欢汉人的神,赶走了,所以,他们就在这里修了一个小小的清真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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